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机构,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区政府决定成立莲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和文全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王 岩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秦长绪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赵延霞 区编办主任、区人社局党委书记
肖 红 区监察局局长
刘 璐 区经贸局局长
上官拥军 区财政局局长
刘庆明 区卫生局局长
王寿疆 区资产管理局局长
贺晓雄 区食品药监局党组书记
丁晓伟 工商莲湖分局局长
曹中胜 质监莲湖分局局长
刘书杰 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编办,办公室主任由赵延霞同志兼任。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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