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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刘照龙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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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索引号
2025-00348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莲政发〔2025〕6号
发布日期
2025-05-26 11:17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机构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5-26 11:17
有 效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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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26 11:17
来源:莲湖区政府办
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
区政府决定:
刘照龙任西安市莲湖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副主任。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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