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

《莲湖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已经2024年4月2日区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1日

莲湖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

标准作为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技术支撑,是国家基础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和《西安市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更好地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更加有力支撑莲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标准化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践行“五个扎实”“五项要求”,以实现 “标准立区、质量强区”为总体目标,强化政府层面与市场层面标准化双向互动,筑牢标准化顶层设计系统化、统筹化、先进化根基,不断夯实标准化治理体系、标准化政策体系、新型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和标准化服务体系,以高标准赋能高技术创新、支撑高效能治理、促进高水平开放、保障高品质生活、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探索莲湖特色的标准化发展实践路径,为奋力谱写莲湖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实标准化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协同推动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符合莲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的标准体系与现代化产业体系有序衔接、互促互融,标准化战略引领取得突破性进展,标准强区战略实施取得显著成效。

——标准化体制机制逐步完善。探索建立法规规章引用标准、政策实施配套标准和考核评价应用标准制度,以及标准化考核评估、奖励激励等机制。逐步形成需求导向、创新驱动、项目支撑、协同高效的标准化工作体系和制度体系,营造良好标准化创新发展环境。

——全域标准化纵向深入发展。标准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各方面、各领域、各环节,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10项以上,高质量创建各领域试点示范项目5个以上。

——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基本建成。聚焦经济繁荣、社会文明、产业发展、生态宜居、民生幸福等方面,加快构建符合莲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的新型标准体系。

——标准化创新能力全面提升。有效提升共性基础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标准化研究成果的比率。争创国家级、省、市级标准创新奖 5项以上,参与制修订“西安标准”3项以上,“对标达标提升活动”持续保持在全市前列。

——标准化治理水平明显提高。标准化法规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地方标准、标准化试点示范等管理规范运行高效,标准数字化程度不断提高。标准化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系统推进提升跨部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治理能力。

——标准化开放程度显著增强。积极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关中平原城市群、西安都市圈和“丝路新风烟火色·活力幸福新莲湖”建设,更好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链接。深入拓展标准化国际、国内合作,稳步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培育支持优势、特色技术标准转化为国际、国外先进标准。

——标准化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完善标准化人才培养模式,培育标准化人才100人以上,积极参与市级标准化专家人才库建设,有力支撑莲湖标准化工作优化升级。

到2035年,以质量效益为导向的标准体系更为成熟,促进标准化创新发展的工作机制基本定型,标准化创新能力全面跃升,标准多元供给和实施应用有效性稳步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和标准国际化程度明显提升,引领示范效益不断显现,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开放融合、共建共享的标准化良好工作格局全面形成,莲湖区标准化总体水平位居全市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标准化与创新驱动战略协同,支撑国家创新名城建设

1.加强优势高新技术领域标准研制。加快前瞻性、先导性、引领性技术标准布局,争取通过“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等方式,支持校地、校企合作开展技术研究和标准制定工作。调动发挥辖区国省级技术机构的作用,在检验检测、新材料运用等领域研制一批技术自主可控的标准。努力构建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政策链和标准链融合发展新生态。

2.推动科技创新与标准互促互融。推进技术攻关、科技创新、标准研制与产业发展的有效衔接和耦合互动。将重要创新技术指标、主要参数等融入标准,提升标准科技含量。积极争取省市重大科技专项,支持主要技术领域标准研制,激发全社会标准化创新活力。

3.强化企业标准化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建立技术标准创新中心、标准验证点等新型标准研发平台。鼓励企业突破一批核心、前沿、“卡脖子”技术标准。积极培育企业标准创新共同体,推动设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标准支持专项。

4.加快科技创新成果向标准转化。推动开展新兴领域科技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试点。积极融入全市秦创原“一总两带”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开展秦创原梧桐树科转行动,贯彻落实好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推广服务、转化评价等制度。

(二)促进标准化与现代产业融合发展,健全动能转换支撑体系

5.实施产业升级标准化建设。强化标准对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的支撑引领作用,实施制造业标准化强基工程,健全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标准体系,形成推动产业协同、技术合作、集群发展和优化升级的标准群。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模式等创新成果融入标准。聚焦支柱产业,实施标准化发展路线图,构建产业集聚、结构合理、优势突出、竞争力强的新型标准体系。运用标准化手段推动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与重点产业链深度融合,实现产业链上下游、产品生产各环节标准有效衔接。

6.强化新兴产业标准化引领。加快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以建设国家硬科技创新示范区为载体,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区块链、物联网、云计算、增材制造等领域标准化工作。围绕关键器件、核心芯片、导航遥感市场化应用,搭建标准化实施示范场景。鼓励新兴产业全产业链标准化体系构建和标准图谱研究,力争制定一批自主创新、应用带动的新标准。

7.推动服务业标准化发展。加快服务业数字化、标准化、市场化和品牌化建设。发挥标准化对生产性和成长性服务业发展壮大的支撑作用。配合市级相关部门研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节能环保共享经济、商务、仓储等服务标准。探索加强流通标准体系建设,推进供应链风险评估、管理服务等标准研究。完善生活性服务业标准体系,推动健康、物业、文旅等领域向便利化、精细化、高品质、多样化升级。争取参与家政电商、在线学习、中央厨房等新业态标准的研制。打造一批具有标志性的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标杆。

8.加快产业数字化标准化步伐。实施“标准化+”数字赋能工程,加快推进数字基础设施、数据采集、治理等方面标准研制。推进生活数字化转型标准化建设,聚焦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能源、智慧环境、智慧安防、智慧园区、智慧社区等领域,开展数字化转型关键标准研制和实施。大力推进城市运行、规划建设、市场监管等主要领域数字化转型标准研制及场景应用。

(三)聚焦绿色低碳发展标准化,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9.加快推动“双碳”标准化工作进程。围绕交通、建筑、能源、民生等领域加强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支撑,分步实施生产生活领域碳减排、碳足迹、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减碳成效评价等标准。贯彻落实石油等化石能源、氢能等清洁能源高效利用和产供储销标准。严格执行工业、交通、公共机构、产品设备等能耗限额强制性标准和相关配套节能标准。

10.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化保障。加强生态环境标准化工作与产业政策衔接配套,实施分行业分区域污染物排放、风险管控、环境监测等标准。推动工业污染、城乡生活污染防治整治标准化建设。

11.推进资源节约集约标准化建设。全面实施自然资源调查、评估、监测等标准,鼓励相关企业因地制宜研制勘察技术与试验测试、节水技术与产品、测绘地理信息等标准。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开展工业固废、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回收等标准制定,健全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体系,促进国家“无废城市”创建。

12.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标准化研究。聚焦绿色金融、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造、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等开展绿色低碳转型标准化工作。开展节能低碳建筑标准实施,推动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全面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完善绿色生活标准体系,围绕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绿色采购、绿色出行等方面开展标准化活动。

(四)加快全要素民生改善标准化建设,强化幸福生活福祉保障

13.深化公共服务标准化供给。推动建立分级管理、保障适度、动态调整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强化“创业莲湖”“健康莲湖”“宜居莲湖”“平安莲湖”“品质莲湖”等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完善社会保障服务、劳动用工指导、中医药传承标准创新。推动各级基本公共服务政策标准、服务标准信息公开共享,以标准化促进公共服务普及化、均等化。

14.强化民生保障标准化建设。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标准体系;落实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标准体系;完善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标准体系。参与研制基础教育设施、公共卫生、医养结合、体育健身等“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急需标准。开展“一老一小”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提升行动,加强慈善事业标准化建设。推动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探索实施新型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标准化,开展养老机构提质达标和星级评定工作。围绕儿童福利、残疾人服务、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等方面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不断提升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标准化水平。

15.促进社会事业标准化创新。探索将社会事业领域标准创新作为制度性创新的重要内容,推动开展行政执法、政务公开、智慧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司法和法律服务等领域的标准化建设。完善市场要素交易标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夯实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基础,加快推进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和营商环境标准化建设。围绕基层社会治理、全科网格化管理等开展标准化专项行动。强化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保障和能力建设等领域标准的落地实施。加强信用信息采集与使用、信用评价和管理等标准推广应用,支撑信用莲湖建设。

16.筑牢公共安全标准化底线。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落实“三品一特”安全、能源安全、生态安全、消防安全等领域标准。持续提升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标准化水平,加大危险化学品、化工和医药、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关键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实施,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管理。强化应急管理全过程标准化支撑保障能力。聚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加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标准体系建设。构建多部门多区域多系统快速联动、统一高效的公共安全标准化协同机制,系统提升城市运行安全保障水平,为争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做出莲湖贡献。

(五)打造更高水平标准化开放新格局,助力构筑内陆开放高地

17.畅通区域协同发展标准化通道。探索区域标准化协作模式,搭建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技术合作、人才培养的标准化互动平台。以“丝路新风烟火色·活力幸福新莲湖”建设为契机,聚焦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赛事等方面推进区域标准化协同化发展。鼓励龙头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根据区域产业共同发展需要,培育标准创新组织,创制一批区域协同标准,探索开展标准一体化试点,共同打造区域标准化融通创新先行区。

18.提升莲湖特色标准国际化水平。实施标准国际化跃升工程,提高莲湖区域研制“西安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的兼容度。加强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有效衔接,推进同线同标同质。支持数字信息、智慧养老、高端制造、智路商圈等产业优势企业牵头或参与国际标准研制,提高莲湖优势特色技术、战略产业和领先技术国际标准转化率,促进莲湖研发的产品、工程、技术和服务标准“走出去”。

(六)厚植特色文化标准化发展新优势,推进丝路文化高地建设

19.强化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标准体系,完善各类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落实非遗保护和传承认定、管理标准。提升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演艺娱乐、广告会展标准化水平,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强阵地建设,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推广服务标准体系。推动“城市书房”、智慧图书馆、社区书屋等标准化建设。参与开展文化馆、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和工人文化宫等领域重要标准制修订。

20.夯实文物保护基础标准化建设。加大莲湖特色的文物保护利用活化传承。积极参与大遗址保护、馆藏文物古籍保护修复等标准研究与应用,完善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推动有代表性的博物馆加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

21.创新文旅融合发展标准化建设。开展以文化创意为主的新型业态标准化建设,推动创意设计、动漫制作、数字出版、电子竞技等重点产业标准研制。提高公园建设、景区管理、夜间文旅消费聚集区、特色休闲街区、地方传统小吃保护等标准化水平。健全现代旅游配套标准体系,促进文化游、红色游、休闲游等新业态旅游产品高质量发展。推动北院门文旅融合发展聚集区标准化建设优化升级,串联钟鼓楼、顺城巷、大唐西市等文化旅游资源,打造彰显丝路文化、历史文化的文旅融合发展标准化建设西安样板。

(七)深化全领域标准化改革持续创新,服务国家中心城市建设

22.创新标准化运行机制。推进区域和领域标准化建设,健全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梯度培育体系。深入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创新对标达标工作机制。支持领军企业与创新联合体深入开展标准化合作。

23.优化完善标准供给结构。实施市场标准培优计划,鼓励探索构建技术、专利、标准、品牌融合转化模式,逐步提升原创性、前瞻性、突破性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制定比重,增强技术先进企业标准制定话语权。

24.推进标准高效实施应用。推动以标准为依据开展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完善政府采购、招投标、合格评定等活动中应用先进成熟标准机制。提升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成效,促进各类标准实施。推动实施标准版权制度、呈缴制度和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交易制度,加强标准制定实施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25.强化标准闭环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地方标准制定实施全过程追溯、监督和纠错机制,实现地方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落实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强化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将企业产品和服务符合标准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畅通标准实施举报、投诉渠道,强化行业自律,接受社会监督。

(八)筑牢新时代标准化发展坚实基础,助推西部标准强区建设

26.提升标准化技术支撑能力。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技术和资源优势,加强标准化基础理论和应用推广研究。在重要产业和重点区域,争创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和国家标准验证点。鼓励发展标准数字化工具和平台,促进标准化工作向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型。

27.加强标准化服务力量培育。建立健全促进标准化服务业发展配套措施,培育壮大标准化服务业市场主体,探索建立标准化创新服务联盟(团队),提供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提升标准化运行全流程专业化服务效能。鼓励标准化服务机构面向中小微企业实际需求,整合上下游资源,运用新型标准化服务工具和手段,提供标准化整体解决方案。

28.强化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将标准化人才纳入各级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支持开展标准化相关学科研究,鼓励相关高校成立标准化教育联盟,将标准化逐步纳入辖区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体系。探索建立多层次标准化从业人员培养培训体系,加强基层标准化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和国际标准化人才培养、引进力度,为标准化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29.加强标准化宣传氛围营造。广泛开展“世界标准日”宣传周、质量月、消费者权益日等标准化宣传活动,树立标准化理念、普及标准化知识、讲好标准化故事、推进标准化交流、提升标准化意识,推动标准化成果共建共享,打造标准化文化传播新矩阵,形成全社会学标准、讲标准、用标准、守标准的良好环境。

三、实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坚持党对标准化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莲湖区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机制,进一步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标准化工作体制,形成标准化主管部门牵头抓总、其他部门协同配合、各街道办集成联动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将本方案要求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机衔接、同步推进,加大各领域标准化战略实施力度。

(二)强化政策保障。区级各部门要发挥资源、科研和产业基础等优势,强化金融、信用、人才、财税等政策支持,引导要素资源向创造显著效益的标准创新项目成果集聚。健全各领域标准化激励政策,落实标准创新奖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将标准化工作成果应用到个人考核和职称评聘中。

(三)强化法治保障。加强标准化法制建设,推动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陕西省标准化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宣贯培训、释义解读、贯通落实和现有地方标准的立改废释工作,推动各部门依法落实标准化管理职责。

(四)强化资金保障。做好国家标准化发展经费保障工作,重点支持标准研制、重点领域标准体系规划研究以及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等。各部门要将标准化发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加大支持力度。创新标准化发展支持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积极引导标准化发展多元投入,促进标准化改革创新。

(五)强化考核保障。推动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政府和部门年度绩效评价、政绩考核,探索开展标准化统计调查和标准化发展评价工作,推进相关指标纳入莲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建立本方案落实情况督促和评估机制,跟踪实施进展,评估实施成效。重大事项及时向莲湖区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附件:莲湖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任务分工

附件

莲湖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任务分工

序号

主 要 任 务

责任部门

(一)推进标准化与创新驱动战略协同, 支撑国家创新名城建设

1.加强优势高新技术领域标准研制。

( 1 )

推动前瞻性、先导性、引领性技术标准布局,争取通过“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等方式,支持校地、校企合作开展技术研究和标准制定工作。

区科技局、区工信交通局,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 )

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将标准研制嵌入民用航空发动机、新材料制备加工等关键核心技术。

区工信交通局、区委军民融合办,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3 )

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在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推动研制一批技术自主可控的关键技术标准。

区委军民融合办、区工信交通局、资源规划莲湖分局、区发改委,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4 )

努力构建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政策链和标准链融合发展新生态。

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科技创新与标准互促互融。

( 5 )

推进技术攻关、科技创新、标准研制与产业发展的有效衔接和耦合互动。

区科技局,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6 )

将重要创新技术指标、主要参数等融入标准,提升标准科技含量。

区科技局,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7 )

积极争取省、市重大科技专项,支持主要技术领域标准研制,激发全社会标准化创新活力。

区科技局,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序号

主 要 任 务

责任部门

3.强化企业标准化创新主体地位。

( 8 )

支持企业建立技术标准创新中心、标准验证点等新型标准研发平台。

区市场监管局,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9 )

鼓励企业突破一批核心、前沿、“卡脖子”技术标准。

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10 )

积极培育企业标准创新共同体,推动设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标准支持专项。

区工信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科技创新成果向标准转化。

( 11 )

推动开展新兴领域科技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试点。

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12 )

支持基础通用、产业共性、融合技术等领域标准转化,积极融入全市“一总两带”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贯彻落实好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推广服务、转化评价等制度。

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促进标准化与现代产业融合发展,健全动能转换支撑体系

5.实施产业升级标准化建设。

( 13 )

强化标准对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的支撑引领作用,实施制造业标准化强基工程,健全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标准体系,形成推动产业协同、技术合作、集群发展和优化升级的标准群。

区工信交通局、区发改委

( 14 )

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模式等创新成果融入标准。

区工信交通局,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15 )

运用标准化手段推动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与全区重点产业链深度融合,实现产业链上下游、产品生产各环节标准有效衔接。

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区科技局

序号

主 要 任 务

责任部门

6.强化新兴产业标准化引领。

( 16 )

加快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以建设国家硬科技创新示范区为载体,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区块链、物联网、云计算、增材制造等领域标准化工作。

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工信交通局

( 17 )

围绕关键器件、核心芯片、导航遥感市场化应用,搭建标准化实施示范场景。

区工信交通局、资源规划莲湖分局

7.推动服务业标准化发展。

( 18 )

加快服务业数字化、标准化、市场化和品牌化建设。发挥标准化对生产性和成长性服务业发展壮大的支撑作用。

区发改委、区金融办、区商务局、区工信交通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19 )

贯彻落实好技术转移人才培养、节能环保共享经济、商务、仓储等服务标准。

区科技局、生态环境莲湖分局、区商务局、区发改委、区工信交通局、区住建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20 )

加强流通标准体系建设,推进供应链风险评估、管理服务等标准研制。

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

( 21 )

完善生活性服务业标准体系,推动健康、物业、文旅等领域向便利化、精细化、高品质、多样化升级。

区商务局、区卫健局、区住建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 22 )

积极参与研制家政电商、在线学习、中央厨房等新业态标准。

区商务局、区教育局

序号

主 要 任 务

责任部门

( 23 )

打造一批具有标志性的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标杆。

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快产业数字化标准化步伐。

( 24 )

实施“标准化+”数字赋能工程,加快推进数字基础设施、数据采集、治理等方面标准研制。

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5 )

推进生活数字化转型标准化建设,聚焦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能源、智慧环境、智慧安防、智慧园区、智慧社区等领域,率先开展数字化转型关键标准研制和实施。

区工信交通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发改委、生态环境莲湖分局、公安莲湖分局,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6 )

大力推进城市运行、规划建设、市场监管等主要领域数字化转型标准制定及场景应用。

区城管局、资源规划莲湖分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聚焦绿色低碳发展标准化新使命,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9.加快推动“双碳”标准化工作进程。

( 27 )

围绕交通、建筑、能源、民生等领域加强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支撑,贯彻落实生产生活领域碳减排、碳足迹、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减碳成效评价等标准。

区发改委、区工信交通局、区住建局、资源规划莲湖分局,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8 )

贯彻落实石油等化石能源、氢能等清洁能源高效利用和产供储销等标准。

区发改委,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9 )

严格执行工业、交通、公共机构、产品设备等能耗限额强制性标准和相关配套节能标准。

区工信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序号

主 要 任 务

责任部门

10.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化保障。

( 30 )

加强生态环境标准化工作与产业政策衔接配套,推进土地、水利、林业、气象和地质环境保护等标准体系建设,大力实施分行业分区域污染物排放、风险管控、环境监测等标准。

生态环境莲湖分局、资源规划莲湖分局、区商务局、区发改委

( 31 )

推动工业污染、城乡生活污染防治整治标准化建设。加强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评估、监测和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治理综合标准实施应用。

区商务局、生态环境莲湖分局、资源规划莲湖分局

11.推进资源节约集约标准化建设。

( 32 )

全面实施自然资源调查、评估、监测等标准,因地制宜研制勘察技术与试验测试、节水技术与产品、测绘地理信息等标准。

区商务局、生态环境莲湖分局、资源规划莲湖分局

( 33 )

助推工业固废、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回收等标准制定,健全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体系,促进国家“无废城市”创建。

生态环境莲湖分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工信交通局、区发改委

12.开展绿色低碳转型标准化研究。

( 34 )

聚焦绿色金融、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造、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等开展绿色低碳转型标准化工作。

区工信交通局、区住建局、生态环境莲湖分局、区商务局

( 35 )

开展节能低碳建筑标准研制,推动城镇新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全面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

区住建局

( 36 )

完善绿色生活标准体系,围绕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绿色采购、绿色出行等方面开展标准制定。

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工信交通局,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序号

主 要 任 务

责任部门

(四)加快全要素民生改善标准化建设,强化幸福生活福祉保障

13.深化公共服务标准化供给。

( 37 )

推动建立分级管理、保障适度、动态调整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

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

( 38 )

强化“创业莲湖”“健康莲湖”“宜居莲湖”“平安莲湖”“品质莲湖”等公共服务优质共享标准供给。

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公安莲湖分局

( 39 )

完善社会保障服务、劳动用工指导、中医药传承创新标准。

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卫健局

( 40 )

推动各级基本公共服务政策标准、服务标准信息公开共享,持续申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以标准化促进公共服务普及化、均等化。

区发改委、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强化民生保障标准化建设。

( 41 )

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标准体系;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标准体系;完善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标准体系。

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区妇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42 )

加快制定基础教育设施、公共卫生、医养结合、体育健身等“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急需标准。

区商务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43 )

开展“一老一小”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提升行动,加强慈善事业标准化建设。

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商务局

( 44 )

推动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探索实施新型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标准化,开展养老机构提质达标和星级评定工作。

区民政局、区工信交通局、区卫健局

序号

主 要 任 务

责任部门


( 45 )

重点围绕儿童福利、残疾人服务、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等方面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不断提升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标准化水平。

区民政局


15.促进社会事业标准化创新。


( 46 )

探索将社会事业领域标准创新作为制度性创新的重要内容,推动开展行政执法、政务公开、智慧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司法和法律服务等领域的标准化建设。

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47 )

完善市场要素交易标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夯实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基础,加快推进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和营商环境标准化建设。

区市场监管局、区审批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48 )

围绕基层社会治理、全科网格化管理等开展标准化专项行动。

区委社会治理办,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49 )

强化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保障和能力建设等领域标准的落地实施。

区工信交通局、公安莲湖分局、 区委网信办,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50 )

加强信用信息采集与使用、信用评价和管理等标准推广应用,支撑信用莲湖建设。

区工信交通局,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筑牢公共安全标准化底线。


( 51 )

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完善“三品一特”安全、能源安全、生态安全、消防安全等领域标准。

公安莲湖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生态环境莲湖分局、区应急管理局


( 52 )

持续提升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标准化水平,加大危险化学品、化工和医药、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关键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实施,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管理。

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交通局、区住建局,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序号

主 要 任 务

责任部门

( 53 )

强化应急管理全过程标准化支撑保障能力。聚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加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标准体系建设。

区应急管理局、公安莲湖分局

( 54 )

构建多部门多区域多系统快速联动、统一高效的公共安全标准化协同机制,系统提升城市运行安全保障水平,争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公安莲湖分局,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打造更高水平标准化开放新格局,助力构筑内陆开放高地

17.畅通区域协同发展标准化通道。

( 55 )

探索区域标准化协作模式,搭建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技术合作、人才培养的标准化互动平台。

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56 )

以“丝路新风烟火色·活力幸福新莲湖”建设为契机,聚焦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赛事等方面推进区域标准化协同化发展。

区发改委、区工信交通局、生态环境莲湖分局、区教育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57 )

鼓励龙头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根据区域产业共同发展需要,培育标准创新组织,创制一批区域协同标准,探索开展标准一体化试点,共同打造区域标准化融通创新先行区。

区市场监管局,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提升莲湖特色标准国际化水平。

( 58 )

实施标准国际化跃升工程,提高“莲湖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的兼容度。

区市场监管局

( 59 )

加强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有效衔接,推进同线同标同质。

区市场监管局,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60 )

支持量子信息、类脑智能、生命健康等未来产业优势企业牵头或参与国际标准研制,提高莲湖优势特色技术、战略产业和领先技术国际标准转化率,促进莲湖产品、工程、技术和服务标准“走出去”。

区工信交通局、区发改委、区卫健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厚植特色文化标准化发展新优势,推进丝路文化高地建设

19.强化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

序号

主 要 任 务

责任部门

( 61 )

建立健全区、街道、社区 (村) 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标准体系,完善各级各类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参与制定非遗保护和传承认定、管理标准。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 62 )

提升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演艺娱乐、广告会展标准化水平,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强阵地建设,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推广服务标准体系。

区委宣传部、区文体局、区商务局

( 63 )

推动“城市书房”、智慧图书馆、社区书屋等标准化建设。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 64 )

重点开展文化馆、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和工人文化宫等领域重要标准制修订。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20.夯实文物保护基础标准化建设。

( 65 )

加大莲湖特色的文物保护利用活化传承。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 66 )

加强大遗址保护、馆藏文物古籍保护修复等标准研究与应用,完善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平台建设。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 67 )

推动有代表性的博物馆加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相关街道办

21.创新文旅融合发展标准化建设。

( 68 )

创新开展以文化创意为主的新型业态标准化建设,推动创意设计、动漫制作、数字出版、电子竞技等重点产业标准研制。

区委宣传部,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69 )

提高公园建设、景区管理、房车营地、夜间文旅消费聚集区、特色休闲街区、地方传统小吃保护等标准化水平。

区城管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商务局

( 70 )

健全现代旅游配套标准体系,促进文化游、山水游、红色游、休闲游、乡村游等新业态旅游产品高质量发展。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深化全领域标准化改革持续创新,服务品质莲湖城市建设

22.创新标准化运行机制。

( 71 )

优化地方标准制定流程,完善重要地方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制度。

区市场监管局

( 72 )

体系化推进区域和领域标准化建设,健全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梯度培育体系。

区市场监管局,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序号

主 要 任 务

责任部门

( 73 )

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创新对标达标工作机制。

区市场监管局,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74 )

支持领军企业与创新联合体深入开展标准化合作,探索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和标准融资增信制度。

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3.优化完善标准供给结构。

( 75 )

实施市场标准培优计划,鼓励探索构建技术、专利、标准、品牌融合转化模式,逐步提升原创性、前瞻性、突破性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制定比重,增强技术先进企业标准制定话语权。

区市场监管局,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4.推进标准高效实施应用。

( 76 )

推动以标准为依据开展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完善政府采购、招投标、合格评定等活动中应用先进成熟标准机制。

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77 )

提升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成效,促进各类标准实施。

区市场监管局

( 78 )

推动实施标准版权制度、呈缴制度和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交易制度,加强标准制定实施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区市场监管局

25.强化标准闭环监督管理。

( 79 )

建立完善地方标准制定实施全过程追溯、监督和纠错机制,实现地方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

区市场监管局,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80 )

落实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强化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将企业产品和服务符合标准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交通局

( 81 )

畅通标准实施举报、投诉渠道,强化行业自律,接受社会监督。

区市场监管局,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序号

主 要 任 务

责任部门

(八)筑牢新时代标准化发展坚实基础,助推西部标准强区建设

26.提升标准化技术支撑能力。

( 82 )

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技术和资源优势,加强标准化基础理论和应用推广研究。

区市场监管局,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83 )

在重要产业和重点区域,争创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和国家标准验证点。

区市场监管局,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84 )

鼓励发展标准数字化工具和平台,促进标准化工作向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型。

区工信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

27.加强标准化服务力量培育。

( 85 )

建立健全促进标准化服务业发展配套措施,培育壮大标准化服务业市场主体,探索建立标准化创新服务联盟(团队),提供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提升标准化运行全流程专业化服务效能。

区市场监管局

( 86 )

鼓励标准化服务机构面向中小微企业实际需求,整合上下游资源,运用新型标准化服务工具和手段,提供标准化整体解决方案。

区市场监管局

28.强化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

( 87 )

推动将标准化人才纳入各级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

区人社局

( 88 )

支持开展标准化相关学科研究,鼓励相关高校成立标准化教育联盟,将标准化逐步纳入辖区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体系。

区教育局、区人社局

( 89 )

探索建立多层次标准化从业人员培养培训体系,加强基层标准化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和国际标准化人才培养、引进力度,为标准化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9.加强标准化宣传氛围营造。

( 90 )

广泛开展“世界标准日”宣传周、质量月、消费者权益日等标准化宣传活动,树立标准化理念、普及标准化知识、讲好标准化故事、推进标准化交流、提升标准化意识,推动标准化成果共建共享,打造标准化文化传播新矩阵,形成全社会学标准、讲标准、用标准、守标准的良好环境。

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序号

实 施 保 障

责任部门


(一)强化组织保障


( 91 )

坚持党对标准化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莲湖区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机制作用,进一步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标准化工作体制,形成标准化主管部门牵头抓总,其他部门协同配合,各街道办集成联动的标准化工作格局。

区市场监管局,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92 )

将本方案要求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机衔接、同步推进,加大各领域标准化战略实施力度。

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策保障


( 93 )

发挥资源、科研和产业基础等优势,强化金融、信用、人才、财税等政策支持,引导要素资源向创造显著效益的标准创新项目成果集聚。

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94 )

贯彻落实各领域标准化激励政策和标准创新奖奖励制度。

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


( 95 )

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将标准化工作成果应用到个人考核和职称评聘中。

区人社局,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法治保障


( 96 )

加强标准化法制建设,推动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陕西省标准化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宣贯培训、释义解读、贯通落实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


( 97 )

推动各部门依法落实标准化管理职责。

区市场监管局,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资金保障


( 98 )

做好国家标准化发展经费保障工作,重点支持标准研制、重点领域标准体系规划研究以及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等。

区财政局


( 99 )

将标准化发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创新标准化发展支持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积极引导标准化发展多元投入,促进标准化改革创新。

区财政局,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考核保障


( 100 )

推动将标准化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评价、政绩考核,落实标准化统计调查和标准化发展相关工作,推进相关指标纳入莲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

区委组织部、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101 )

建立本方案落实情况督促和评估机制,跟踪实施进展,评估实施成效。重大事项及时向莲湖区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