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
《莲湖区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日
莲湖区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工作方案
为保障全区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工作,解决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运难题,确保我区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得到及时、有序、高效收运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西安市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运工作方案(试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区19张床位(含19张)以下的医疗机构。
二、目标要求
按照“平战结合、收集豁免、定点定位、全程可控”的原则,对辖区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办医规模、区域分布、道路通行状况和医疗废物收运现状等进行摸排和分析,科学分析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运情况,合理划定集中暂存区域,加强组织管理,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运效率,确保及时、有序、高效收运处置。
三、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成立莲湖区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工作小组,负责莲湖区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运处置的组织实施,统一协调、指挥、调度医疗废物的收运处置工作。
组 长:陈晏辉 副区长
副组长:张 宁 区卫健局局长
李戈莹 生态环境莲湖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成 员:区工信交通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局、公安莲湖分局、生态环境莲湖分局、交警莲湖大队、各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莲湖分局,办公室主任由生态环境莲湖分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
(二)工作职责
各部门在工作小组统一领导下,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妥善管理和收运处置医疗废物,防止疾病传播。
生态环境莲湖分局:负责牵头组织本方案的实施;坚持平急结合、扁平化管理,加强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西安卫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同)的对接,合理划片、科学布点;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区卫健局:负责对辖区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协同生态环境莲湖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对接,指导设置集中暂存点和收运范围;负责动态更新辖区医疗机构名单,配合相关单位开展疫病防治和安全防护培训,确保收运处置全过程符合疫病防治及卫生防护要求。
区工信交通局:负责对医疗废物集中收运处置单位的医疗废物运输的车辆提供道路运输许可保障。
交警莲湖大队:负责交通安全保障工作,保障医疗废物集中收运处置单位的运输车辆的优先通行。
公安莲湖分局:负责对医疗废物收运当中存在有严重危害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查处。
区财政局:负责经工作小组认定的应由公共财政负担的必要经费保障。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本区域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办医规模、区域分布,道路通行状况和医疗废物收运现状进行摸排,及时动态更新名单,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工作群,督促辖区医疗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医疗废物收集、消毒、贮存、转运等工作。
四、收运准备
(一)综合分析研判。生态环境莲湖分局会同区卫健局加强与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单位的对接,按照医疗机构分布、道路通行状况选定辖区医疗废物集中暂存点,同时密切关注全区医疗废物收运情况,根据收运状况,提出合理设置集中暂存点的建议,提升医疗废物转运效率(暂存点设置附后)。
(二)开展人员培训。区卫健局指导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单位加强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输等工作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卫生防疫、人员防护、医疗废物识别、医疗废物分类包装、紧急处理以及突发疫情的传染特性和防治措施等。
(三)确定收运范围。区卫健局与生态环境莲湖分局根据确定的医疗废物集中暂存点,配合收运处置单位按照就近收运贮存的原则,合理划定医疗废物收运范围。
五、工作内容
(一)摸清底数。各街办、各部门要落实“四方责任”,全面摸清辖区内医疗机构数量,动态掌握区域内实际底数和分布情况,建立至少包括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床位数量、地址;医疗机构法人、联系电话;医疗废物管理负责人、联系电话;医疗废物种类等内容,形成辖区医疗机构管理清单,同时报送至区卫健局、生态环境莲湖分局并定期更新。
(二)收运方式。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根据辖区确定的集中暂存点以及小型医疗机构分布情况,合理设立收运路线,配备小型医疗废物专用收运车,负责收运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至集中暂存点集中暂存。
(三)收运要求。严格落实48小时收运处置规范,医疗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收运人员在小型医疗机构收运医疗废物时核实所装医疗废物的种类、数量、标识,检查医疗废物外包装是否完好,确认无误后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双方签字确认。小型医疗机要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台账,集中暂存点要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台账,记录转入转出医疗废物的种类、数量,双方签字确认,确保医疗废物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追查。
(四)防护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输管理及操作人员,作业中严格遵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全过程实施二级防护措施,每日作业前后应进行体温检测,每日作业完成后按规定消毒。如遇身体不适应立即报告并尽快就诊,确保人身安全。
(五)协同措施。工作小组办公室(生态环境莲湖分局)与区卫健局建立信息通报与反馈机制,每日由区卫健局向生态环境莲湖分局通报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产生量有关信息,生态环境莲湖分局向区卫健局反馈医疗废物收运量和处置量有关信息。
六、相关要求
区工信交通局、交警莲湖大队负责保障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单位车辆给予道路交通保障,依据相关证明或凭证准予优先放行。
公安莲湖分局对妨碍收运处置,造成传染病传播、环境污染或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立联合监管机制,由区卫健局、生态环境莲湖分局、区工信交通局联合对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运输进行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处置医疗废物,以及倒卖、随意倾倒医疗废物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公安莲湖分局,确保医疗废物全过程符合规范要求。
附件:1.莲湖区集中暂存点分布收运划分表
2.莲湖区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组织实施流程图
附件1
莲湖区集中暂存点分布收运划分表
|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收运范围 | 备注 |
1 | 大兴医院 | 劳动北路353号 | 阿房路以东——大庆路以北——星火路.环城西路以西——梨园路以南 | |
2 | 民航西安医院 | 锦园路 | 丰登路以东——大庆路以南——环城西路以西——南二环以北 | |
3 | 西安利君医院 | 沣镐西路151号 | 丰登路以西——大庆路以南——阿房路以东——昆明路以北 | |
4 | 陕西地矿医院 | 自强西路81号 | 龙首北路以南——星火路环城西路以东——北关正街、北大街以西——西大街以北 |
附件2
莲湖区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组织实施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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