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西安市莲湖区
社区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机构,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6〕4号)及《西安市社区教育促进条例》精神,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社区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对社区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进我区社区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完善社区教育体系建设,构建“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区政府决定建立西安市莲湖区社区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区社区教育工作的统筹管理、部署和工作规划;督促检查社区教育重要政策措施落实;研究解决社区教育重大问题,统筹、整合全区各级各类社区教育资源;汇总、发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提供的年度社区教育资源及教育培训服务清单;完成国家、我省、我市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设总召集人1人,由分管副区长担任;设召集人1人,由区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委编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卫健局、各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同志。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递补,报联席会议更改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分管领导担任,主要负责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工作。区教育局(区社区教育学院)负责联席会议常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三、工作规则

1.建立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研究职责范围内社区教育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定期将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涉及的重大事项报联席会议或按程序报区政府。

2.建立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召集,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联络员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召开联络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或者联络员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专家参与特定事项的专题研究。

3.信息共享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书面通报本单位社区教育工作动态,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整理后以专报形式发各成员单位。

四、工作要求

1.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完成情况。

2.各成员单位应确定部门分管领导、对口联系科室及联络员,如有变动,应及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变更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