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莲湖区2021年节能双控
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机构,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

现将《莲湖区2021年节能双控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


  

莲湖区2021年节能双控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节能双控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函〔2021〕107号)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节能工作安排,加强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持续推进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绿色发展,不断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水平,确保“十四五”开局之年节能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1年,我区单位GDP能耗较上年度降低3%,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6.2万吨标准煤以内。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节能“双控”目标

一是合理分解节能指标。严格落实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将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合理安排至各领域各部门,重大耗能项目指标实行市级统筹单列解决。二是做好节能预警调控。逐季开展用能分析和节能预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节能工作滞后的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启动节能调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节能任务。三是强化目标责任考核。进一步强化节能日常管理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时根据全区能耗“双控”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研判,对节能措施落实不到位、能耗增长过快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约谈。责任单位:区发改委、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经发局

(二)强化节能审查与监管

坚持节能优先,强化节能审查与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有效联动。落实节能审查制度,从源头上提高新上项目能效水平,控制高耗能行业能耗不合理增长,坚决限批能效水平不达标项目。及时报备新审批项目信息,加强能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建设过程现场指导,实施竣工节能验收,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能行为。〔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审批局,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经发局〕

(三)优化调整能源结构

持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完善电网基础设施,加快330千伏中心输变电工程等5个项目建设。有序发展新能源,推进太阳能光伏、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多种新能源发展,推进“互联网+”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年内完成120个充电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住建局、青年路街道办事处、红庙坡街道办事处,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经发局、土储中心、市政配套中心、大明宫服务中心、企业搬迁办

(四)抓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

区发改委会同区工信交通、商务、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机关事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重点指导单位的用能监管。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工作,提高重点指导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智能化水平。推动重点单位开展自主性能源审计,年底前重点用能单位审计通过率不低于40%。继续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按时完成省市下达任务。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工信交通局、区商务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区市场监管局,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经发局等

(五)持续抓好重点领域节能

一是加强工业节能。按照《西安市工业节能条例》,依法推动工业企业节能降耗。在重点用能企业实施能效、水效“领跑者”行动,引导企业对照国家发布的本行业领跑者指标开展能效对标达标,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国家“能效之星”产品目录。深挖工业节能潜力,鼓励企业实施变压器能效提升等专项计划。完善绿色制造体系,继续抓好国家(省)级绿色工厂等绿色创建工作,鼓励积极性高、带动作用强的企业申报国家绿色供应链试点。大力推进工业再制造,加快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到2021年底,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达到市上要求,六大高耗能行业能耗占比持续下降。(责任单位:区工信交通局、生态环境莲湖分局)

二是促进交通节能。围绕十四运会交通环境优化和出行保障,深入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持续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优化城市路网配置,提高道路通达性。构建“15分钟便民交通服务圈”,完善信息发布、查询及便捷支付等智能手段,优化步道、自行车等慢行系统服务,进一步提升交通服务水平,引导市民公交低碳出行。开展国家第二批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创建,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不断提高公共交通等新能源车辆占比。到2021年底交通运输重点用能企业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达到市上要求。(责任单位:区工信交通局、区交委办)

三是推动建筑节能。城镇新建居住建筑执行《西安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 61-164-2019)(75%)节能标准,公共建筑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15)(65%)节能标准,城镇新建建筑节能标准设计阶段执行率保持100%。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既有公共建筑绿色改造;因地制宜推广中深层地热能、光伏建筑一体化、土壤源以及污水源热泵等适用技术,扩大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范围。加强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将重点用能建筑纳入监测平台并开展能效公示。推动绿色建筑由单体向区域化、规模化发展,开展绿色生态居住小区试点。加快国家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建设,推进传统开发、施工、生产企业向装配式建筑产业化模式转型。2021年底,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市上要求。(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建设局)

四是强化商贸旅游领域节能。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按照能耗报送制度,健全能源管理制度  ,完备能源计量台帐,提升节能量化管理能力。落实好《陕西省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度)》,全市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大型商场20%以上初步达到创建要求,形成一批提供绿色服务、引导绿色消费的绿色商场。继续开展节能服务进企业活动,提供节能诊断,推介绿色技术,引导商贸旅游重点用能单位实施照明、空调、冷链等系统改造,进一步降低能源消费。到2021年底,商贸旅游重点用能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达到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要求。(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五是推动公共机构节能。继续做好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医院等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综合节能改造,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节能改造、能源管理。强化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管理,推进节能监管系统建设,开展能耗统计数据审核,完成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分析、报告工作。深化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积极创建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遴选能效领跑者和水效领跑者,同时做好前期已创建单位的评价验收。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倡导绿色采购,推行绿色办公,推进垃圾分类,持续开展“光盘行动”,力争年内达到创建要求。(责任单位:区机关事务中心)

(六)实施节能重点工程

一是大力推动绿色创建工程,通过绿色工厂、绿色商场、绿色宾馆、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以点带面助力全市绿色发展。二是开展工业能效赶超工程。推动重点用能企业实施锅炉节能环保提升、能量系统优化、节能管理能力提升等一批节能工程,进一步提高企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三是推进绿色发展教育示范工程,将绿色发展宣传与科普教育有机融合,创建一批绿色发展教育示范基地,充分宣传我区绿色发展成效。四是积极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支持污水源热泵、中深层地热能等热源清洁化项目,不断优化能源结构。五是实施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应用工程,组织节能服务进企业活动,开展节能诊断和国家节能低碳重大技术和产品推介,通过技术进步推动节能降耗。六是实施数据中心和通讯基站节能工程。在生产制造、能源、电信、互联网、公共机构和金融等重点领域开展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加强节能监管,减少能源浪费。〔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工信交通局、区住建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商务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市政配套中心等〕

(七)配合开展节能监察

配合市级部门开展日常监察和专项监察。加强对市级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管,对其能源管理体系建立、岗位设立和负责人履职情况以及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实施高耗能行业能耗限额标准执行,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对新上重大耗能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监察,依法督促其落实国家强制性节能标准;对未完成年度任务的市级重点用能单位实施帮扶性专项监察,督促其做好整改提升工作。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工信交通局、区商务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经发局

(八)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降耗

依托节能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等媒体,宣传普及节约能源、绿色消费理念和知识,营造全社会节能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各类节能业务培训,提升节能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以举办“十四运”为契机,发挥交通、商贸、旅游等行业窗口作用,大力宣传绿色生态西安发展成效,统筹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七个重点领域创建行动,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区级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