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机构,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区限制养犬管理工作组织领导,有效推动限制养犬管理工作扎实开展,根据《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要求,区政府决定成立西安市莲湖区限制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就人员组成通知如下:
组 长:张 炜 区政府副区长、公安莲湖分局局长
副组长:林永健 公安莲湖分局副局长
成 员: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莲湖分局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安莲湖分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公安莲湖分局副局长林永健兼任。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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