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莲湖区布鲁氏菌病防治工作
协调小组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机构,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统筹做好布病防治工作,区政府决定成立莲湖区布鲁氏菌病防治工作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

   长:傅      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刘      区卫健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工信交通局、区城管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区疾控中心。

协调小组负责全区布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推动解决布病防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局,负责建立联络员制度,召集协调会议,定期通报布病疫情情况。

二、各部门主要职责

(一)区卫健局:组织医疗机构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规范》要求,加强健康知识宣传,积极开展人间布病监测工作,及时发现报告病例,提升医疗救治能力,规范病例治疗与管理。

(二)区城管局:对全区范围内占道售卖鲜羊奶摊贩进行清理取缔,严禁售卖鲜羊奶摊贩进入已审批蔬菜早市从事经营活动。

(三)区工信交通局:按照布鲁氏菌病防治工作相关工作流程和标准,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建立健全牲畜运输经营性车辆监管制度,做好行业管理工作。督促有关道路运输企业认真落实清洗消毒等常规性措施,以杜绝布病病畜等传染源通过道路经营性运输途径扩散。

(四)区市场监管局:对从事乳制品的销售者办理相关证照,做好生鲜乳、生鲜肉等畜禽产品及其制品生产、销售、餐饮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依法依规监管和配合相关部门处理生鲜乳交易造成的布病传播。一旦发生疫情,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要针对畜产品生产加工、动物防疫和布病防治工作人员等布病高风险人群,开展专门的健康教育和技术培训,普及布病防治知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改变不良生产生活方式。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