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采暖季天然气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的通知

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

      《莲湖区采暖季天然气保障工作方案》《莲湖区采暖季天然气保障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6日


 

 

莲湖区采暖季天然气保障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我省和我市关于天然气保供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任务,夯实责任,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气需求,结合全市采暖季用气量高、上游气源不足、供需缺口大、民生用气保障任务艰巨等情况,以及我区实际,现就统筹做好全区采暖季天然气保障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加强天然气保障能力建设,积极配合全市天然气保供工作,确保采暖季需求侧有序用气,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气安全稳定供应,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主要任务

1.统筹全区采暖季供气保障工作,构建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的天然气供应保障体系。

2.落实民生用气保供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压非保民”原则,落实分级保供预案和用户调峰方案。

3.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和城燃企业责任,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和“先立后破、以气定改”的要求,循序渐进推进“煤改气”工作,保障天然气稳定可靠供应。

4.强化监管问责,确保民生用气稳定供应。

三、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成立西安市莲湖区天然气保供指挥工作组(以下简称保供工作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改委、区工信交通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桃园开发区管委会、生态环境莲湖分局、交警莲湖大队、各街道办事处,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市政配套中心,各城燃企业、集中供热企业、供电企业相关负责同志组成。保供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区发改委主任兼任,承担保供工作组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积极配合市级部门落实天然气保供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天然气保障供应有关问题。组织指挥全区天然气保障供应应急处置工作,及时调整应急响应措施,保障采暖季高峰供气,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二)区级相关部门职责

1.区委宣传部:强采暖季供气供暖、天然气季节性价格调整和财政供热及燃气补贴等相关事项的天论引导和应急保供信息报送制度。保民”措施,保障供气、供暖安全、舆论引导监测,及时通过媒体正面宣传,引导社会舆情。强化突发事件的媒体管理,加强协调沟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预案启动宣传,指导做好舆情管控及处置等相关工作,防止对天然气保供问题进行炒作。

2.区发改委:履行保供工作组办公室职责,牵头组织我区采暖季高峰供气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天然气供需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及时对可能出现的供需问题和风险做出预测预警,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积极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全区天然气保供应急工作。落实全市天然气价格季节性差价有关政策。健全信息通报和反馈机制,确保供需信息有效对接。组织召开采暖季天然气保供工作相关会议,及时研判和处置天然气供需保障工作。

3.区城管局:督促辖区集中供热企业制定燃气锅炉缺气时的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照“压非保民”原则,定用户、定负荷、定时段,督促集中供热企业落实锅炉分级保供预案和用户调峰方案,切实做好安全用气的督导检查工作。指导督促天然气零售企业,做好辖区内车用加气站管理,确保有序加气。根据保供工作组的要求,对申请采暖季财政补贴的城燃企业、集中供热企业提供的预拨付资金申请、购气合同、发票等原始资料进行初审。

4.区工信交通局:按照民生用气保障的管理原则,提出冬季保气重点工业企业名单,配合做好工业企业冬季用气工作,做到有序用气,让气于民。配合市级部门,做好燃气出租车加气保障工作,做好加气秩序维护和应对舆情等工作。

5.区财政局:按照保供工作组要求做好资金筹集、预拨及清算工作,落实采暖季财政补贴方案,按时兑付预拨资金和剩余应补贴资金,做好启动天然气保供应急响应情况下的资金保障工作。

6.生态环境莲湖分局:统筹平衡天然气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确保安全温暖过冬的前提下,持续改善大气质量。

7.区住建局:督促辖区内接受自备锅炉供热委托的物业企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按照程序及时公示供暖成本及采暖价格。

8.区商务局:按照民生用气保障的管理原则,配合做好商服企业冬季用气工作,有序用气,让气于民。

9.区应急管理局: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监督检查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协助保供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0.区审计局:对采暖季天然气保供相关财政补贴进行审计。

11.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天然气场站内压力容器、管线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天然气价格及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暖收费公示监管工作。

12.交警莲湖大队:负责维护加气站周边交通和车辆加气秩序。按照保供工作组要求,保障采暖季期间天然气运输车辆和热力、燃气、电力等抢险抢修车辆顺利通行。

13.各街道办事处、桃园开发区管委会:按照民生用气保障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各自辖区的民生用气保供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加强重大风险安全管控,督促指导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保供工作组要求,做好属地保供应急处置工作,做好相关用户、单位的疏导和宣传工作,确保“压非保民”措施落实到位。

14.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市政配套服务中心:督促辖区集中供热企业制定燃气锅炉缺气时的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照“压非保民”原则,定用户、定负荷、定时段,督促集中供热企业落实锅炉分级保供预案和用户调峰方案,切实做好安全用气的督导检查工作。指导督促天然气零售企业,做好辖区内车用加气站管理,确保有序加气。

(四)供气供热供电企业职责

1.燃企业履行天然气供应保障主体责任,自觉服从保供工作组的统一指挥,积极落实工作部署,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精准预测天然气需求,做好采暖季民用和非民用天然气需求预测,多方争取和组织气源供应,全力保障用户用气需求。落实城燃企业达到年用气量5%储气调峰能力的要求,落实调峰资源或通过签订可中断供气合同履行调峰责任,积极推进储气调峰能力建设,满足供气保障需求。制定详细且具操作性的采暖季天然气保供方案和分级应急预案,明确“压非保民”具体措施,做好应急响应期间的组织协调工作,严格落实采暖季天然气保供信息每日报送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响应及时、处置有效。及时研判供应形势,对已发生和预计可能发生的险情,及时向保供工作组办公室报告。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设施维护和巡查,严格管控各类风险,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管网始终运行在安全压力范围内,满足用户足量可靠安全用气需求。

2.集中供热企业:统筹燃煤锅炉、天然气锅炉、热电联产余热及污水源利用,提高供热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新建天然气锅炉及拆除燃煤锅炉需向行业主管部门报批,并向保供工作组报告。完善供热工作保障方案、“压非保民”工作方案及燃气锅炉缺气时的应急预案,积极争取气源,执行天然气“压非保民”措施,分阶段、分锅炉、分区域实行限供。定期巡查、及时维护供气供热设备设施,储备充足的应急保障物资、装备及经费,做好随时投入抢修抢险工作的准备。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突发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落实24小时电话值班,及时办理12345市民热线等平台转办的投诉,及时妥善处理投诉集中的供热问题,就地化解,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保障群众温暖过冬。

3.供电企业:提前做好检修维护,保障采暖季城燃企业和天然气集中供热企业电力正常供应;对城燃企业和天然气集中供热企业供电线路进行定期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停电。在严寒天气,做好应急抢险抢修准备,确保城燃企业和天然气集中供热企业电力供应。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保供工作组实行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由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遇有重要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研判供给和需求形势,协调解决具体事项,各成员单位联动落实。

(二)加强宣传舆情管理

加强舆论引导和监测,及时通过媒体正面宣传,引导社会舆情。强化突发事件的媒体管理,加强与网信部门的协调沟通,防止对天然气保供问题进行炒作。

(三)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采暖季期间,各城燃企业要每日向保供工作组办公室报送需求预测、日气量指标、缺口、供气情况及采取的应急保供措施;集中供热企业要每日向保供工作组办公室报送燃气锅炉运行情况和采取的保供措施。区保供工作组办公室酌情向区委、区政府、市保供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天然气保供的文件、专报和信息。

(四)建立督促检查机制

保供工作组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保供措施落实到位。

莲湖区采暖季天然气保障应急预案

 

为做好采暖季天然气供应工作,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建立应对天然气供应短缺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我天然气安全、平稳供应,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保障目标

保障采暖季民生用气所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压非保民的保障原则,统一指挥、协调运作、有序高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采暖季全区范围内因天然气气源供应不足或其它突发情况,出现紧急状态的应急保障协调工作。

(四)实施机构

西安市莲湖区天然气保供指挥工作组(以下简称保供工作组)

(五)保供次序

按照《陕西省民生用气保障责任书》和全市保供次序安排,将已配置气量分层配置给城燃企业和终端用户,无条件优先保障民生用气需求。保供次序如下:1.居民炊事、生活热水、居民采暖、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学校、政府机关、职工食堂、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酒店、工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用气;2.带有公共服务设施和采暖用热的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用户的安全负荷和载客汽车、环卫车等以天然气为燃料的运输车辆用气;4.重点工业企业等断气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的安全负荷用气;4.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用气。

二、应急响应

按照《西安市采暖季天然气保障应急预案(2020年版)》工作安排,主城区执行全市保供限供应急预案。

(一)常态化措施

1.鼓励多能源供热。为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用气,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按照中央、我省和我市“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和“以气定改、先立后破”的供暖工作要求,结合采暖季天然气供需状况,暂停集中供热燃煤锅炉拆除工作,符合环保排放标准的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可视情况继续使用。鼓励使用电、地热能、太阳能等多种能源供热,缓解天然气保障压力。

2.加强节约用气宣传。加强对全社会进行采暖季节使用天然气的宣传工作,倡导全区天然气用户节约用气、错峰用气。对工业用户及商业用户积极宣传采暖季中央、我省、我市和我区“压非保民”天然气保供政策,争取理解支持,确保减限措施执行到位。

(二)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天然气供需缺口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从低到高设定为级、级、级、级共四个等级。

1.级响应

预警特征:蓝色预警(一般,天然气日供需缺口小于5%)。

处置措施:除保炉用气外,对工业用户、商业用户酌情减、限、停气。具体停气名单由城燃企业提出建议,报保供工作组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2.级响应

预警特征:黄色预警(较重,天然气日供需缺口为5%-10%)。

处置措施:除保炉用气外,对工业用户、商业用户酌情减、限、停气。对公服锅炉(指机关单位和一般办公楼供热锅炉)限、停气。对大型集中供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供气(限气量不超过30%)。对小区采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供气或轮换供气。对10吨以上小区集中供暖锅炉采取错峰使用机制(17:00-20:00停用),具体停气名单和减限量由辖区城燃企业提出建议,报市保供工作组批准后实施。

3.级响应

预警特征:橙色预警(严重,天然气日供需缺口为10%-20%)。

处置措施:除保炉用气外,对工业用户、商业用户酌情减、限、停气。对公服锅炉(指机关单位和一般办公楼供热锅炉)限、停气。对大型集中供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用气(限气量不超过50%)。对小区采暖锅炉根据供需状况限量供气或轮换停气。对5吨以上小区集中供暖锅炉采取错峰使用机制(17:00-20:00停用)。具体停气名单和减限量由辖区燃气企业提出建议,报保供工作组批准后实施。

4.级响应

预警特征:红色预警(特别严重,天然气日供需缺口超过20%)。

处置措施:根据用户分布情况,结合管网现状,尽可能平均分配用气需求,全市主城区范围共划分为9个区块,在缺口超过20%时,9个区块进行轮换停气减限(分片区停气时,尽力保障对医院、养老院、幼儿园的供气)。缺口每增加5%,即增加一个区块轮换减限,直至达到供需相对平衡。轮换减限措施报保供工作组批准后实施。

(三)响应启动与实施

1.指令传导。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发出应急等级相应指令,接收到预警信息后,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2.工作开展。各成员单位按照响应级别对应的预案,组织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相应措施的执行工作,全力以赴做好天然气应急供应保障工作,及时向保供工作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防止舆论对天然气保供问题进行炒作。

3.信息报送。应急响应启动后,如遇突发状况,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报告区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并做好用气单位协调维稳工作。

4.响应终止。由市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发出相应指令,明确结束响应或执行降低响应级别。

三、工作要求

1.本预案在保供工作组的统一领导下实施,各成员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凡无故拖延应急处理工作或不服从统一指挥者,将追究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保供工作组办公室将依据供给和需求形式,随时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具体事项,各成员单位应联动落实,并明确各自任务要求和处置措施内容。

3.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应急响应期间舆论引导和检测,强化突发事件的媒体管理,加强与网信部门沟通协调,防止对天然气保供问题扩大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