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机构,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
《莲湖区2020-2021年采暖期集中供热保障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5日
莲湖区采暖期集中供热保障工作方案
为统筹做好采暖期集中供热工作,保障群众温暖过冬,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确保采暖期集中供热安全稳定、高效有序,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立足资源供应实际,构建上下积极联动、部门协调一致的集中供热保障体系,统筹集中供热保障工作,规范供用热行为和市场秩序,解决好各类供热问题。
落实集中供热企业供热主体责任和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民生用热保障责任,强化集中供热事宜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跟踪问效,确保民生用热安全稳定供应。
二、责任分工
(一)区城管局: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集中供热重大问题;按照市上统一安排,协助做好提前或推迟供热工作;督促、指导相关街道办事处加强辖区集中供热行业管理工作;对集中供热企业的安全生产、供热质量、供热服务、设备检修等方面,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及时处理12345市民热线工单办理,督促、指导、协调集中供热企业处理相关问题;查处集中供热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市政配套中心:根据区政府相关会议精神,负责桃园路街办、枣园街办、土门街办区域内集中供热工作,就集中供热重大问题直接向区委、区政府及时报告;督促、指导相关街道办事处,加强辖区集中供热行业管理工作;对集中供热企业的安全生产、供热质量、供热服务、设备检修等方面,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及时处理12345市民热线工单办理,督促、指导、协调集中供热企业处理相关问题;查处集中供热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配合单位:区委网信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审批局、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公安莲湖分局、生态环境莲湖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市政配套中心、信访维稳办,区大督查办,各集中供热企业、秦华天然气公司。
(二)区发改委:配合协调市级部门做好冬季高峰供气保障相关工作,处理有关天然气燃气供热价格问题投诉。
配合单位:区委网信办、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审批局、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生态环境莲湖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市政配套中心、信访维稳办,各集中供热企业、秦华天然气公司。
(三)区住建局:指导各街道办事处,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履行供热相关法规及供热合同,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开展小区内部供热设施巡检,协调解决小区内部供热问题;督促做好物业服务公司及时公示收费、退费及供热故障等信息;指导各街办督促物业服务公司按时启动物业小区内部供热设备,确保居民按时用热;教育、引导物业服务公司规范供热,不得发生瞒报、漏报、少报供热面积等“偷热”违法行为;发现有违反相关法规及合同的行为,对属于物业服务公司的责任的督促其进行整改;督促街办处理有关小区物业内部供热问题投诉。
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公安莲湖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市政配套中心、信访维稳办,各集中供热企业。
(四)区民政局:协调做好养老机构、社区办公场所的供热保障工作。
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公安莲湖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市政配套中心、信访维稳办,各集中供热企业。
(五)区教育局:协调做好各学校及各级教育机构的供热保障工作。
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公安莲湖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市政配套中心、信访维稳办,各集中供热企业。
(六)生态环境莲湖分局、交警莲湖大队:协调做好冬季集中供热企业煤炭及灰渣准运工作,保障煤炭充足供应、灰渣能够及时清运;协调做好集中供热锅炉点火事宜。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城管局、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公安莲湖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新区(土门地区)市政配套中心、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信访维稳办,各集中供热企业。
(七)公安莲湖分局:依法查处物业服务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偷热”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处置借供热矛盾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为抢修应急车辆办理相关通行证件,确保在执行供热事故抢修任务期间不限号且通行顺畅。
配合单位:区委网信办、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审批局、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市政配套中心、信访维稳办,各集中供热企业。
(八)区应急管理局:依法负责供热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指导督促集中供热行业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处置及安全管理培训等工作,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督促建立完善的供热突发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督促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治理;指导协调集中供热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指挥组织工作。
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市政配套中心、信访维稳办,各集中供热企业。
(九)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开展供热合同行政监管,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做好集中供热特种设备监察及检验检测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物业公司、集中供热企业违规收费行为(包括为供热服务的水电费);依法组织开展热能表计量检定工作。
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审批局、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公安莲湖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市政配套中心、信访维稳办,各集中供热企业。
(十)区审批局:受理各类供热投诉,及时准确向相关单位交办。投诉集中供热企业服务质量的问题,向区城管局及各有关辖区交办;投诉物业服务公司服务质量的问题,向区住建局交办;投诉价格、收费方面的问题,向区发改委交办;投诉偷热行为的问题,向公安莲湖分局交办;投诉乱收费方面的问题,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对于其他投诉,按照本方案职责分工向相关部门交办。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公安莲湖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市政配套中心、信访维稳办,各集中供热企业。
(十一)区委网信办: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做好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工作。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审批局、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公安莲湖分局、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市政配套中心、信访维稳办,各集中供热企业、秦华天然气公司。
(十二)区信访局:贯彻落实区集中供热信访工作的指示和部署;对全区集中供热信访工作进行协调、检查和督办,指导全区信访工作。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审批局、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公安莲湖分局、生态环境莲湖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市政配套中心、信访维稳办。
(十三)区大督查办:负责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供热专项督查工作,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配合单位:区委网信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审批局、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公安莲湖分局、生态环境莲湖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新区(土门地区)市政配套中心。
(十四)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成立本单位集中供热保障领导小组,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对集中供热工作专门安排部署,每周对辖区集中供热用户进行走访调研;落实民生用热保障的属地管理责任,及时沟通、协调、处理采暖期集中供热天然气保供问题。按照市、区“压非保民”相关要求,落实锅炉分级保供预案和用户调峰方案。供热开始前,召集辖区各小区管理单位进行宣传动员,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对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督促物业企业整改;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投诉,就地化解,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及时查处损毁集中供热管网设施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五)气暖企业:1.天然气公司:负责做好冬季采暖期天然气需求预测,科学调度,合理组织气源供应。制定完善采暖期集中供热天然气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与集中供热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和签订“供用气安全合同”,按照天然气设施的安全、维护和管理责任分界点,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相应责任和义务;采暖期间在“压非保民”的前提下,全力保障无备用燃煤锅炉的集中供热企业天然气锅炉用气,尽力保障其它集中供热天然气锅炉用气,不得随意减限;建立健全集中供热天然气保障的安全管理制度,实行燃气设施管理人员24小时驻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组织针对性应急演练,加强备品备件和应对低温冰雪准备,确保抢修、抢险及时有力。
2.集中供热企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供热服务、节能减排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标准;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供热工作保障方案、“压非保民”工作方案及燃气锅炉缺气时的应急预案;储备充足的应急保障物资、装备、人员及经费,做好随时投入抢修抢险工作的准备;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突发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执行天然气“压非保民”措施,分阶段、分锅炉、分区域实行限供;统筹燃煤锅炉、天然气锅炉、热电联产余热及污水源利用,提高供热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争取气源,提前储备煤炭,应对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定期巡查、及时维护供热设备设施,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及时更换老旧供热管网,指导物业服务公司做好小区内部供热设备检修;落实24小时电话值班,及时办理12345市民热线等平台转办的投诉;高度重视维稳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投诉集中的供热问题,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开展访民问暖活动,向用户宣传供热知识,收集供热意见建议,现场解决供热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应急保障协调机制
建立集中供热应急保障协调机制,由区城管局牵头负责,区委网信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信访局、区审批局、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公安莲湖分局、生态环境莲湖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市政配套中心、信访维稳办,各集中供热企业、秦华天然气公司配合,定期召开集中供热联席会议,研究协调集中供热重大问题,及时研判供给和需求形势,根据气象状况适时启动集中供热,保障集中供热平稳、高效。
(二)做好宣传舆情管理
通过各种形式和各类媒体,加大对供热知识、用热常识及供热服务等方面的宣传,以及推广供热法规和相关政策的普及,引导用户安全、合理、经济用热,并通过正规途径反映诉求。
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及集中供热企业要制定完善舆情处置机制,对辖区内供热舆情及时研判,采取有力措施,将影响降到最低。不断加强舆论引导和监测,及时通过媒体正面宣传,引导社会舆情。强化突发事件的媒体管控,加强部门协调沟通,防止对集中供热问题进行炒作。
(三)强化信息报送
供热期间,各集中供热企业每日向区城管局报送锅炉运行、供热能力、燃煤消耗、天然气消耗、天然气缺口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天然气公司每日向区发改委报送日用气量、日供气缺口,区发改委汇总后报送区城管局。公安莲湖分局每周向区城管局报送偷热问题查处情况。区住建局每周向区城管局报送投诉物业服务公司问题处理情况及物业服务公司信息公开情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周向区城管局报送供用热合同违约问题及违规收费处理情况。
(四)加强督导检查
集中供热是重大民生工程,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应急指挥工作组将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保供措施落实到位,对工作不主动、进展缓慢或出现重大问题的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约谈及问责。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