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成品粮食增储工作,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区县级成品粮食储备增储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区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成立机构
为切实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有序推进新增成品粮食储备相关工作,成立莲湖区新增区级成品粮食储备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王永杰担任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上官拥军、副区长缪宝辉担任副组长,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区发改委主任杨永涛担任。
二、完成时限
2020年6月12日(星期五)前。
三、储备的规模、品种及承储企业
我区确定新增区级成品粮食储备1500吨。其中,面粉1000吨(承储企业为陕西天山西瑞面粉有限公司700吨、陕西西粮亚宏面业有限公司300吨),大米500吨(承储企业为陕西天山西瑞米业有限责任公司500吨)。
四、规格及质量标准
规格以25kg包装为主,质量标准为面粉特一粉及以上、大米二级梗米及以上。
五、粮权归属及资金费用
新增区级成品粮食储备粮权归区政府所有,所需货款由承储企业自筹解决,成品粮食储备过程中产生的保管费用、轮换费用、利息补贴由区财政局列入预算,逐年拨付。
(一)保管及轮换费用。保管及轮换费用补贴标准为:面粉每年240元/吨,全区1000吨面粉保管轮换费用补贴为24万元;大米每年600元/吨,全区500吨大米保管轮换费用补贴为30万元。上述两项共计保管轮换费用补贴为54万元。
(二)利息补贴。根据当前粮油市场价格,结合莲湖区实际,确定此次成品面粉的成本价为5元/kg,大米为6.5元/kg,所需资金由企业自筹、财政贴息解决,贴息补贴参照农发行粮食储备专项贷款利率4.35%标准计算。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密切分工协作。新增区级成品粮食储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严格按照区政府常务会议要求通力协作。区发改委要牵头抓总,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抓好具体业务工作落实。区财政局要及时将有关资金拨付到位。其他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及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二)夯实责任,按期完成任务。此次新增区级成品粮食储备,区发改委要及时与代储企业签订代储合同。代储企业要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及应急成品储备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强化企业责任,及时筹措资金、准备货源,保质保量在时间节点内完成任务。
(三)加强监管,确保粮食安全。区发改委(区粮食稽查大队)要严格执行成品粮食储备管理有关规定,后期要对实物的存储、轮换加强日常监管,守住粮食储备“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底线。其他各成员单位要在后续日常管理、粮油销售网点建设、应急条件下供应保障体系完善等工作中各司其职、尽职尽责,确保在关键时刻、在应急条件下“调得动、用得上”,切实保障我区粮食安全。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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