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机构,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有效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经区政府同意,建立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和地域性职业犯罪工作;组织、协调和推进跨部门、跨区域打击治理工作,强化打击整治和源头防范;分析研判违法犯罪形势,组织、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并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指导和督促打击治理工作;组织有关单位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及相关成果,加强宣传防范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外侨办)、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区人大法制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工信交通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金融办、公安莲湖分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牵头单位为公安莲湖分局。

区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副召集人由公安莲湖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请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公安莲湖分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公安莲湖分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按照市上要求由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莲湖分局刑警大队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受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可根据议题邀请其他部门和单位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区委、区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共同做好打击治理和防范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定期向成员单位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莲湖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

成员名单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

   


附件:

 

西安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张  炜  区政府副区长、公安莲湖分局局长

   副召集人:王  强  公安莲湖分局副局长

成   员:乔  毅  区政府督查专员

闫  伟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  敏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委外侨办主任

马永凡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陈  琛  区委网信办副主任

燕行军  区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

曹  媛  区法院副院长

朱文君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郑  雁  区司法局党委副书记

张  亮  区工信交通局副局长

李  延  区财政局副局长

姜  天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  伟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李  文  区金融办副主任

张建刚  公安莲湖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