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机构,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
《莲湖区加快推动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9日
莲湖区加快推动高速公路
电子不停车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加快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动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函〔2019〕179号),现就大力推动我区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应用服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调动各方资源,条块结合,加快推动高速公路车载ETC免费安装发行,确保到2019年底,车载ETC安装率达到80%,力争达到85%以上,我区ETC用户新增246114辆以上,高速公路基本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
二、工作任务
(一)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1.媒体宣传: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采取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现场采访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推广应用ETC车载装置(OBU)的重大意义及相关政策措施。加强舆情监测,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工信交通局、各街道办事处、桃园开发区管委会、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党政办)
2.社会面宣传:组织安排各街办、社区,将ETC车载装置安装的政策措施、安装网点等宣传材料,进社区入小区。(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桃园开发区管委会、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党政办)
3.行业宣传:组织4S店客运站、汽车维修企业等场所做好政策及推广应用宣传;组织在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注册登记场所、机动车检测站、加油站、旅游景区、医院等开展宣传;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停车收费点、银行网点利用自有宣传设施及新媒体开展宣传。(责任单位:区工信交通局、区城管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交警莲湖大队、区金融办、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桃园开发区管委会、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党政办等相关负责单位)
(二)分解任务,分类推进
1.特种车辆:警车、消防救援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辆、城市管理执法执勤用车、应急车辆等特种车辆由相关单位与上级机关或银行对接集中统一办理,年底前安装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公安莲湖分局、交警莲湖大队、区城管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大队、区金融办)
2.营运车辆:组织道路运输经营企业,由相关银行为客运车辆、货运车辆及租赁汽车等营运车辆集中统一安装ETC,年底前安装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工信交通局、区审批局、金融办)
3.公务车辆: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国有企业安装使用ETC,年底前安装率达到100%,有条件的可以组织相关银行集中统一安装。自2019年9月16日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对所属车辆实行高速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报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金融办、区审计局、各街道办事处、桃园开发区管委会、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党政办等相关负责单位)
4.社会车辆:组织安排各街办及有关部门,依托相关银行ETC发行机构,深入社区以及加油站、汽车4S店、汽修厂等车辆集中场所,为社会车辆提供ETC集中上门安装服务。年底前安装率达到辖区车辆数85%以上。(责任单位:区工信交通局、区商务局、各街道办事处、桃园开发区管委会、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党政办)
(三)立足长效,应装尽装
利用年检、年审等法定程序,由车辆检测机构,引导车辆全部安装ETC。对在窗口办理车驾业务及六年新车免检业务时,向群众积极宣传车辆车载ETC业务,并向群众提供常驻银行安装服务点,确保群众能够快捷办理该项业务。(责任单位:交警莲湖大队)
(四)增加安装服务力量,确保完成安装任务
按照省政府的安排,此次车载ETC发行任务由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西安银行等相关银行承担。配合市级部门和协调各相关银行采用固定网点、流动网点、上门集中安装相结合的办法与各级政府安排进度相互衔接,规范银行发行行为。(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五)拓展ETC应用服务
1.丰富ETC应用场景,加快推进ETC在公共停车场、居民小区等涉车场所开展停车应用服务。鼓励公共停车场对ETC车辆实行停车费优惠,助力智慧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城投集团、各街道办事处、桃园开发区管委会、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党政办)
2.配合市交通局在汽车客运站开展ETC停车应用服务。(责任单位:区工信交通局)
3.在旅游景区、医院自有和内设的公共停车场推行开展ETC停车收费应用服务。(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区卫健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区加快推动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应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相关工作;定期汇总分析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区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工信交通局,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详见附表)。
各街道办事处、桃园开发区管委会、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党政办、各区级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机构,专人负责,按照本方案明确的任务,周密部署,确保实效。本方案印发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负责人及联络人名单报区工信交通局(联系人:张中沛,联系电话:87331197)。
(二)强化主体作用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积极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对接,增加安装服务力量、服务网点,确保顺利推进。同时要充分发挥互联网渠道资源,开通网站、APP等各种形式的线上发行渠道,支持客户自主选择产品服务,自行注册,自助安装,为客户提供便捷服务。
(三)加强督导落实
加强督导检查,按照时间节点适时开展督查督办,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确保ETC发行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区工信交通局负责)
(四)加强信息报送
各街道办事处、桃园开发区管委会、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党政办、各区级相关部门应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做好ETC发行和工作信息汇总,并于每月最后一日上报区工信交通局。(区工信交通局负责)
(五)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宣传引导,重点加强对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正确引导舆论氛围。加强舆情监测,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稳定。(区工信交通局、各街道办事处、桃园开发区管委会、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党政办负责)
附件:1.西安市莲湖区加快推动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应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19年各区县、开发区汽车ETC发行量参考表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