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机构,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
《莲湖区2019年节能双控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7日
莲湖区2019年节能双控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能耗“双控”管理,聚焦重点领域绿色发展,持续推进绿色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确保完成我区年度节能双控目标任务,根据《西安市2019年节能双控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市政办发〔2019〕37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9年,我区单位GDP能耗较上年度下降2.9%,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44.4万吨标准煤以内。
二、重点工作
(一)严格落实目标责任。
1.合理分解节能工作。按照市考要求,强化能耗总量控制和强度下降“双控”管理,建立新增用能分配体系,在注重民生用能等基本需要基础上,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用能供给。将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合理安排至各领域各部门,严控高能耗项目落地,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统计局,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经发局〕
2.强化目标责任落实。按照能耗总量控制和日常工作实效相结合的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进一步强化节能日常管理工作。及时根据全市能耗“双控”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研判,做好市考指标的对接落实巩固。〔责任单位:区考核办、区发改委,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经发局〕
(二)强化能耗总量控制。
3.严把项目准入制度。按照属地原则,区发改委要配合市级部门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大兴经发局要做好大兴新区、土门地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切实把好项目用能准入关。严格落实项目节能审查与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联动制度,重大能耗项目用能指标要与我区能源消费总量年度控制目标和“十三五”进度目标相衔接,实行能源消费等量置换,严控新上高耗能项目。做好存量节能,一方面推动我区用能企业开展能效对标达标,深挖节能潜力;另一方面严格执行环保、规划等法规标准,压减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主动调整产业用能结构,腾笼换鸟提质发展。〔责任单位:区发改委,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经发局〕
4.优化能源结构。结合我区实际,深入推进散煤治理,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大力开展锅炉综合整治,重点推进西安西联供热有限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有序发展可再生能源,大力推动新能源项目落地,推广地热源、污水源等适用热泵技术,逐步实现清洁供暖全覆盖。〔责任单位:区发改委、生态环境莲湖分局、区城管局,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经发局、市政配套服务中心等〕
(三)加强日常节能监管。
5.做好节能预警调控。及时开展用能预测分析和能耗监测预警,督促节能工作滞后的单位及时启动节能调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全区节能任务。贯彻落实节能法律法规,配合市级部门开展节能专项检查,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加大对重点高耗能行业、重点用能单位、重点用能设备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能行为。〔责任单位:区发改委、生态环境莲湖分局、区工信交通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统计局,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经发局等〕
6.抓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工信、交通、商务、旅游和机关事务等单位要积极与市级部门沟通,做好本领域重点用能单位年度能耗“双控”目标,完善节能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模式,确保完成各领域节能任务。配合市级部门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工作,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强化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智能化升级。严格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分批开展能源审计,提升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水平。〔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工信交通局、区商务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区市场监管局,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经发局等〕
(四)推进重点领域节能。
7.提升工业能效。实施能效赶超行动,推动企业实施节能改造;开展能效“领跑者”创建活动,推进工业领域能效对标达标。加快落后机电设备淘汰,严格落实产品单耗限额标准。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工业企业的应用,提高非化石能源利用量。2019年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达到市上要求。(责任单位:区工信交通局)
8.发展绿色交通。配合市级部门,持续推动公交线网优化融合。引导绿色交通有序发展,创新交通服务供给模式,引导网约公交、分时租赁、无桩智能自行车等新型交通模式规范发展,完善配套网点设施。促进交通用能清洁化,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提高交通运输工具能效水平,交通运输重点用能企业营运车辆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达到市上要求。〔责任单位:区工信交通局、区住建局,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建设局〕
9.促进建筑节能。执行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开展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推动大型公共建筑节能降耗。持续推动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监管体系建设,实现能耗分项计量装置全覆盖。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为契机,全面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浅层地热能、空气热能、工业余热等解决建筑用能需求。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动发展规模由单体向区域化转变。贯彻执行《西安市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市政办发〔2017〕47号),深化装配式建筑发展,逐年提高住宅建设项目全装修率。2019年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市上要求。〔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建设局〕
10.推动商贸旅游领域节能。推动大型商场、连锁超市、星级宾馆、物流仓储等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建立绿色节能管理流程和机制,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推动照明、制冷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贯彻绿色商场标准,开展绿色商场示范,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设置绿色产品专柜,推动大型商贸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推进绿色宾馆和绿色仓储建设,支持企业利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减少化石类能源消费。2019年商贸旅游重点用能企业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达到市上要求。(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11.强化公共机构节能。公共机构率先使用清洁能源,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购买新能源汽车和建设充电桩等设施。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改造。推动公共机构建立能源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提高节能管理能力。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能耗监测平台建设、管理能力提升等节能重点工程。2019年公共机构单位面积能耗、人均用水量下降达到市上要求。(责任单位:区机关事务中心)
(五)实施节能工程。
12.组织实施节能重点工程。一是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工程。鼓励在工业、商贸旅游、公共机构领域实施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改项目。二是抓好绿色创建工程。创建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商场和绿色宾馆,形成引领示范。三是搞好重点企业节能管理工程。创新节能管理和服务模式,开展能效服务网络体系建设试点,促进用能单位经验分享。〔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工信交通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商务局、区机关事务中心,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经发局等〕
(六)提升节能管理能力。
13.健全能源计量统计体系。开展能源计量技术服务,加强能源计量审查。完善能源消费统计指标体系,加强交通运输、商业等重点领域能源消费的分类统计工作,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确保统计数据基本衔接。(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等)
14.夯实节能监察能力。推动节能监察机构加快建设,加强人员配备,提高监察业务能力。贯彻落实节能法律法规,配合市级部门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做好节能培训,加强对干部和节能管理部门、节能监察机构、用能单位相关人员的培训。〔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统计局,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经发局〕
(七)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降耗。
15.做好日常节能宣传。持续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在节能宣传周期间组织各部门大规模开展节能宣传。深入开展全民节约行动和节能“十进”活动,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和知识,形成崇尚节约节能、合理消费和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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