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机构,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
《莲湖区大气污染热点网格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日
莲湖区大气污染热点网格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汾渭平原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函〔2018〕918号)要求,生态环境部将汾渭平原按照3km×3km划分网格,利用卫星遥感技术,综合选取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高的773个网格作为大气污染热点网格(以下简称热点网格)进行重点监管,对1年内连续3次被预警或累计6次被预警的热点网格,采取公开通报、派驻工作组和公开约谈网格所在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等措施强化监管。按照划分标准,我区涉及5个热点网格。为进一步落实《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关中地区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相关工作的通知》(陕环执法函〔2018〕98号)、《西安市铁腕治霾办关于做好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精准有效、扎实推进全区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和部署,将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工作作为精准治霾、科学治霾、铁腕治霾的重要抓手,通过扎实开展监管工作,为我区打赢蓝天保卫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围绕“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六个方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力控制“PM2.5、PM10、SO2、NO2、CO、O3_8h”六项重点污染物浓度水平,切实减少热点网格区域内污染物排放,有效避免预警通报情况发生。
三、组织保障
目前,全区5个热点网格,涉及环西街办、西关街办、土门街办、红庙坡街办、桃园路街办、枣园街办6个街办,实行网格长负责制,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网格长,热点网格涉及街办及生态环境莲湖分局的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网格长,区纪委监委、区大督查办、区发改委、区工信交通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审批局、区城棚改事务中心、生态环境莲湖分局、区铁腕治霾办、交警莲湖大队、各街道办事处及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建设局、城管局、城(棚)改与征收安置办、土地储备中心、市政配套中心、企业搬迁办主要领导为成员(区级领导兼任主要领导的,指定一名副职为成员),负责组织推进全区热点网格工作。
莲湖区热点网格办公室设在区铁腕治霾办,办公室主任由区铁腕治霾办主任兼任,负责全区热点网格工作的总体组织研究、协调推进、统筹调度等工作。5个热点网格各设1名网格长、副网格长,负责组织落实该热点网格内污染源排查填报、问题整改落实和日常监管措施落实等工作。S1560895网格长由枣园街办主任担任,副网格长由桃园路街办主任担任;S1560896网格长由红庙坡街办主任担任,副网格长由桃园路街办主任担任;S1559546网格长由土门街办主任担任,副网格长由桃园路街办、枣园街办主任担任;S1559547网格长由桃园路街办主任担任,副网格长由环西街办、西关街办主任担任;S1558197网格长由西关街办主任担任。
四、重点任务
(一)精准找源,动态更新监管台账
热点网格内的污染源主要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烟粉尘、VOCS等大气污染物,按照类型分为工业源污染(包括工业企业、加油站、散乱污及汽修企业)、生活源污染(包括餐饮油烟、锅炉)、扬尘源污染(包括建设、出土、拆迁工地项目)、移动源污染(包括机动车尾气排放)。网格长要组织涉及街办对热点网格内的重点工业企业排污、“散乱污”企业整治、汽修行业喷涂监管、餐饮油烟治理、锅炉低氮改造、加油站油气三次回收、工地及道路扬尘治理等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建立台账,实行月度更新管理。
1.明确街办精准排查范围。相关街办要对涉及本辖区的热点网格进行全面排查,按照污染源类型分类登记,统一汇总至网格长所在街办,形成该网格污染源台账,经网格长审核确认后,报送区铁腕治霾办,由区铁腕治霾办协调相关区县形成所在热点网格污染源台账,进行协同管理。对热点网格内的污染源全面排查,把热点网格外的高架源、国控源废气排放企业,以及厂界距热点网格边界小于300米区域,全部纳入热点网格排查范围;大型工业企业跨多个热点网格的,将该企业纳入其主厂区所在网格进行排查。
2.建立行业动态管理台账。区工信交通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生态环境莲湖分局按照行业牵头职责,每月组织相关街办对热点网格内的各类污染源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建立动态台账,及时填写更新《莲湖区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污染源台账》(见附件1、附件2),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将更新情况报区铁腕治霾办。
交警莲湖大队牵头,对移动源污染(主要是机动车尾气排放)进行治理,组织热点网格区域内低速高排车辆的执法查处以及所涉道路的交通疏导等工作。
(二)精准施策,全面对标整改预警问题
1.强化问题组织整改。热点网格被生态环境部初次预警,我区将第一时间启动热点网格应急管控模式。扎实做好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对预警月的下一个月度实行管控升级措施。一是组织实施至少2次多部门联合集中整治;二是区级领导每周夜查至少2次督查预警网格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三是总网格长、副总网格长、网格长、副网格长每周至少1次专项督查预警网格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四是网格员对预警网格内各类污染源全面排查至少5次,填报《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日常巡查表》;五是区城管局组织各街办在日常道路洒水保洁频次基础上,至少增加1次;六是各职能部门加大执法监管频次,对预警网格内发现的大气污染问题实行严管重罚。
热点网格被生态环境部连续2次预警,对预警月的下一个月度持续升级管控措施。一是组织实施至少4次多部门联合集中整治;二是区级领导每周夜查至少4次督查预警网格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三是总网格长、副总网格长、网格长、副网格长每周至少2次专项督查预警网格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四是网格员对预警网格内各类污染源全面排查至少6次,填报《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日常巡查表》;五是区城管局组织各街办在日常道路洒水保洁频次基础上,至少增加2次;六是各职能部门加大执法监管频次,对预警网格内发现的大气污染问题实施高限处罚。
热点网格被生态环境部连续3次预警,对照执行连续2次预警措施的同时,移交区纪委监委进行问责。
夏防期、冬防期间出现网格预警,对照实施以上升级管控措施的同时,叠加执行夏防期、冬防期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各项管控措施;冬防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出现网格预警,叠加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其他时段出现网格预警,严格对照实施以上升级管控措施。预警网格内的整治情况要形成专项报告报送区铁腕治霾办汇总后统一上报市热点网格办。
2.加大重点问题处置力度。一是对列入国家产业政策淘汰目录的企业依法予以搬迁取缔;二是对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污染严重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治理;三是对超标排放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企业,按照按日计罚原则,加大处罚力度;四是对冬季供暖的企业和设施,要制定专项治理措施,确保供暖前实现达标排放;五是对“散乱污”企业要加大综合治理力度,采取关停取缔、搬迁入园、提升改造等措施,统筹推进整改,防止出现污染转移。
3.加强整改工作科技支撑。同一网格第一次出现预警,在做好相关整治工作的同时,邀请专家对预警网格管控形势、空气状况、治理措施等进行分析研判,指导制定治理方案,为整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同一网格连续出现预警,邀请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形成报告,上报市“一市一策”工作组进行深度研判,指导制定治理方案,深入开展治理相关工作。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提升网格治理成效
1.坚持日常巡查监管。网格长、副网格长每月至少对负责网格巡查1次,对发现问题安排人员进行整治上报。街办专兼职网格员坚持日巡查制度,每周至少对负责区域各类大气污染源全面排查一遍。网格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的一般大气环境污染问题,应立即处理,办结后填写《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日常巡查表》(见附件3);对无法处理的问题,应拍照取证,及时上报副网格长、网格长,由其组织力量进行强力整改,办结后填写《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日常巡查表》;仍无法处理或反复出现3次以上的问题,填写《大气污染热点网格重点问题移交表》(见附件4),2日内移交职能部门,由其组织执法力量进行严管重罚,办结后填写《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日常巡查表》;所有办结填报的《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日常巡查表》应于每周五17:00前报送区铁腕治霾办,区铁腕治霾办梳理汇总情况后报总网格长、副总网格长,并在每月例会上进行通报分析。
2.建立日常督查和随机抽查制度。将热点网格督查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一周三查”、区级领导夜查、区热点网格办及职能部门专项督查,同时由区铁腕治霾办联合区大督查办每月至少开展2次随机抽查。对日常督查及随机抽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督促整改,纳入量化考核问责范围。
五、工作要求
(一)完善档案管理。区铁腕治霾办组织网格相关单位,按照“一格一档、分级保管、安全保密、动态管理、方便查阅”原则,形成排查台账、整改方案、情况报告等热点网格工作资料档案,及时更新完善,统一管理,严格保密。
(二)强化协作联动。区铁腕治霾办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涉及我区3个交叉网格的管控工作,积极主动与市生态环境局、交叉区县进行协调沟通,共享污染源信息,联动开展排查整治,共同做好热点网格内污染源管控治理工作。
(三)加强司法保障。加强全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公安、检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等部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特别是在“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黑加油站点”清理取缔、渣土车执法检查等方面,形成强有力的大气污染防治司法联动格局。
(四)严格督效问责。区铁腕治霾办、区大督查办组织对热点网格所涉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对未履行生态环境监管职责,导致环境空气质量恶化或网格连续出现预警的单位和个人,移交区纪委监委进行问责。
附件:1.莲湖区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污染源台账(锅炉)
2.莲湖区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污染源台账
3.大气污染热点网格日常巡查表
4.大气污染热点网格重点问题移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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