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莲湖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机构,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

  《西安市莲湖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2日


西安市莲湖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改革开放40周年。全区医改工作要全面落实中省市安排部署,以推进健康莲湖建设为统领,以落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为抓手,加快补齐医疗卫生短板,着力破解群众“看病难”问题,不断提升辖区居民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建设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和服务“一带一路”亚欧合作交流的国际化大都市发挥积极作用。

  一、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制度。
1.积极推进紧密型融合式医联体建设。2018年以条件较成熟的环城西路、土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试点单位,组建紧密型融合式医联体。完善医联体内部管理措施和考核机制。按照市、区人社部门要求,积极探索适应医联体实际的医保支付方式。探索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为日间手术患者提供康复、随访等后续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达60% (区卫计局、区人社局负责) 。

  2.加强临床路径管理。落实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提高符合临床路径管理病例入组率和完成率。逐步实现临床常见、多发疾病全覆盖,力争区属区管二级公立医院2018年底前全部实施临床路径管理,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占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总数30%以上 (区卫计局负责) 。

  3.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建设。建立家庭医生收付费机制,完善签约服务,根据服务能力和需求,不断完善签约服务内容,在基础性签约服务内容基础上,鼓励拓展不同类型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按照服务区域划分,经过优化组合,组建责任医师团队,采取主动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等多样化方式,深入社区开展家庭医生式健康管理签约服务工作,为社区居民就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区卫计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物价局负责)。

  (二)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4.建立健全公立医院核心制度。在区属区管公立医院加快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管理制度体系。二级以上区属区管公立医院、有条件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院完成章程制定。加强区属区管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和行业党建工作指导 (区卫计局、区人社局、区编办、区财政局、区委组织部负责) 。

  5.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按照中省市指导意见精神,制定出台莲湖区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指导区属公立医院启动试点工作,逐步建立符合我区实际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 (区人社局、区卫计局、区财政局负责) 。

  6.探索公立医院编制备案管理。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推进试点医院编制备案管理工作,核定医院编制总量、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在备案的编制总量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区编办、区卫计局、区财政局负责)

  7.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按照中省市安排部署,逐步取消医用耗材加成,不断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优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区物价局、区卫计局、区财政局负责) 。

  8.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进一步完善控费措施,规范诊疗行为,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定期发布各区属区管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情况信息,建立负责人约谈制度 (区卫计局负责) 。

  9.推进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改革。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做好我区企业办医疗机构移交改制等相关工作 (区财政局、区卫计局负责) 。

  (三)健全基本医保制度

  10.完善基本医保制度。按照中省市安排,继续落实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全面整合医疗保障制度 (区人社局、区卫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物价局负责) 。

  11.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市人社部门安排,推进以总额控制为基础、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按人头、按定额、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试点。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 (区人社局、区卫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物价局负责) 。
12.加强医保监管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医疗服务全过程的监督,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医务人员服务行为和参保人员就医行为的全方位监管。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城乡居民医保资金审计 (区人社局、区卫计局、区审计局负责) 。
13.继续改进结算报销程序。继续推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做实做细基本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推进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对接共享和整合,加快解决农民工和“双创”人员跨省异地住院费用结算问题 (区人社局、区卫计局、区民政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负责) 。

  (四)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14.创新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建立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清单管理制度,采取综合措施,进一步缓解低价药、“救命药”、儿童用药等短缺药品的供应问题 (区食品药监局、区卫计局负责) 。

  15.深化药品耗材保障体系改革。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降低药品耗材虚高价格。进一步压缩药品流通环节,在确保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的基础上,在全区公立医疗机构推行药品和医用耗材“两票制”。净化流通秩序,进一步提高药品耗材配送集中度。全区二级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配送企业分别不超过5家、15家,保障药品有效供应;履行监管职能,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要求,规范药品耗材网采行为,网采率稳定在95%以上(区卫计局、区食品药监局、区发改委负责) 。

  16.加强药品监管。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和重点监控药品使用情况督导检查(区卫计局负责) 。

  17.保障用药安全。加强合理用药的监测,积极发挥药师在合理用药等方面的作用,规范医生处方行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区卫计局负责)。

  (五)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制度
18.规范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推动卫生计生系统信用体系建设,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网格化监管模式,加大对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等行为打击力度。推动对涉医违法犯罪开展联合惩戒 (区卫计局、公安莲湖分局、区食品药监局负责) 。

  (六)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19.积极试行建立区域医疗服务网格化管理体系。在全区划分9个管理片区、131个管理网格,建立起区—管理片区—管理网格三级管理体系。依据《西安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建立民营医疗机构退出机制,每年淘汰一批民营医疗机构,并由社会资本及时补充设置,形成良性循环。充分发挥各街道办事处卫计办、各社区卫生计生专干、各卫生计生中心户长的作用,结合区域群众分布情况等因素,协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区域各医疗卫生服务主体进行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将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纳入到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中,把门诊部、诊所的医生编入网格内的责任医师团队中。实现二级层级对三级层级机构的有效监管,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家门口”优质、规范医疗服务的方便、舒心,促进分级诊疗的有效实现,力争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 (区卫计局、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

  20.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同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加强以医护组合为基础的团队建设,完善签约团队工作机制和绩效考核激励机制。推进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遴选基层医疗机构培育特色科室,重点加强慢病管理、儿科、妇产科、康复科等重点领域建设(区卫计局、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财政局负责)。

  21.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2018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50元提高到55元。认真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绩效 (区财政局、区卫计局负责) 。

  22.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用好基层人才招聘使用政策,推进公共卫生专业人才准入和评价机制。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做好医师多点执业人员聘用退出、教育培训、评价激励、职务晋升等工作。实施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 (区卫计局、区人社局、区审批局负责) 。

  23.发展中医药事业。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与陕西省中医医院建立的中医医联体的合作机制,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实施国家《中医药法》,依法推进中医备案诊所稳步发展,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退休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有效缓解辖区群众看中医难问题;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成果,推进我区中医药健康事业不断发展;允许药品经营企业提供中医师备案坐堂医服务,努力为辖区群众提供简便、快捷、高效、价廉的中医药服务 (区卫计局负责) 。

  24.改善医疗服务行为。按照省市信息化建设要求,加快推广远程医疗、预约诊疗、日间手术等医疗服务模式,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创新急诊急救服务,增强医疗服务连续性,推进日间医疗服务(区卫计局负责) 。

  25.探索健康服务业发展新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健康体检、专科医疗、检验检查等服务。推进完善智慧健康医疗服务,推动重点地区医疗健康领域公共信息资源对外开放,推进先进医疗设备发展应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区卫计局、区审批局负责)。

  26.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大力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针对城区特点和老年人以居家养老为主的养老现状,设置医养结合床位,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养老院增设老年病科,积极扶持民营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创办医养结合机构。同时,结合我区医疗服务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在医疗机构就近设置养老机构,实现医与养真正结合,努力为辖区居民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检、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服务 (区卫计局、区民政局负责) 。

  27.扎实开展医改经验推广。整合医改宣传资源,加强正面典型经验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医改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应对。重点抓好紧密型融合式医联体等经验模式的培育、总结和推广,争取省市支持,带动改革持续深化 (区医改办、区委宣传部、区卫计局负责) 。

  28.强化医改督查评估。按照中省市要求,开展综合医改试点对标自查,查漏补缺,推进综合医改试点各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督促落实对公立医院的6项投入政策(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加强对公共卫生、医疗保障和药品供应等方面的投入。组织“十三五”医改规划中期总结评估 (区医改办、区卫计局、区财政局负责) 。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站位推进健康莲湖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地生效。

  (二)狠抓任务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各自领域改革任务的推动落实,积极联系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掌握工作最新要求和标准,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重点任务顺利推进。

  (三)加大监督检查。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单位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