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机构,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要求,
统筹推进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区政府决定成立莲湖区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安监局、区工信交通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建住局、区卫计局、区安监局、区工信交通局、区金融办、区税务局、公安莲湖分局、环保莲湖分局、国土莲湖分局、质监莲湖分局、桃园开发区管委会、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党政办、经发局、国土房管局、企业搬迁办、城棚改与征收安置办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面领导和推进全区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按照上级政府此项工作指导意见,统筹组织落实上级政府相关政策措施,沟通协调上级政府对此项工作提供专家支持。
(二)负责组织对各成员单位、辖区相关企业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搬迁改造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三)负责对各成员单位、辖区相关企业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进行跟踪,对工作扎实、成绩显著的予以通报鼓励,对工作不力、进度落后的及时督促整改。
(四)负责统筹研究解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各项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工信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工信交通局副局长李晓梅兼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二、监督检查机制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有序进行,加强工作管理,建立监督检查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各成员单位、辖区相关企业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协调会,及时沟通协调,总结经验,研究解决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区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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