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机构,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
《莲湖区“标准化+”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4日
莲湖区“标准化+”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标准化+行动计划的通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标准化+”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标准强市、质量强市”要求,确保标准化+行动计划中各项任务和“标准化+”重点工作载体及奖励政策落实到位,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版)和市区党代会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标准化在追赶超越、建设品质莲湖和具有历史文化特色国际化大都市中的战略性,引领性、支撑性作用,为全面提升莲湖综合实力、创新活力、人文魅力和国际影响力提供重要技术支撑,实现“标准立市、质量强市”战略目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推进,协调发展。建立具有覆盖全面、特色明显的莲湖“标准化+”工作机制和推进体系,发挥标准化主管部门主导、行业主管部门主抓、属地街办主推、企业主体、社会监督的作用,形成统一管理、分工负责、上下联动、多方参与、协调发展的标准化共治工作格局。
2.坚持改革创新,引领转型。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管理创新为抓手,完善标准化体制、机制,最大程度发挥“标准化+”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和新模式的催化效应。以高标准提升高质量,促进我区产业向中高端迈进。
3.坚持需求引领、彰显特色。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部署,结合发展短板,合理规划标准化体系布局。坚持根植本土、个性发展,营造标准化发展良好环境,彰显莲湖特色。
4.坚持优化载体,重点突破。加强顶层设计,构建工作载体,突出重要领域和关键项目,运用试点示范经验,推动“标准化+”举措落到实处。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具有莲湖特色、符合追赶超越定位和品质莲湖建设需求的标准化体系。
——标准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增强我区创新成果转化成标准能力。培育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企业产品标准/服务标准自我公开声明制度全面实行。
——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力争国际、国家级和省市级标准化组织落户我区。规模以上企业“采标率”达60%以上,主导参与制定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数量要走在全市前列。
——军民标准进一步融合。以西安市军民融合标准化试点项目申请为引导,破解军工相对封闭、民参军渠道不畅、军民资源共享程度不高等制约军民融合发展的瓶颈问题,构建军民融合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标准化+”效应进一步释放。开展标准领跑制度试点工作,推动制定实施“西安制造”标准。以标准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格局初步形成。
二、重点工作
(一)实施“标准化+创新驱动”。
推动科技—标准—产业同步发展促进行动,实现“成果产业化、产业标准化、标准国际化”。鼓励企业、行业创新中心、企业研发中心和技术中心建设,加强产业关键技术标准、新产品标准研制,提升技术标准研发创新水平。设立标准化创新专项扶持基金,鼓励我区特色、优势技术转化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建立公共技术标准服务平台,提升产业整体竞争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区科技局、质监莲湖分局)
(二)实施“标准化+先进制造”。
推动生产方式向智能、精细转变。研究建立战略性新兴制造业技术标准体系。健全完善高端装备制造、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新支柱产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建设。在重点领域打造一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西安标准”。(责任单位:区工信交通局、区科技局、质监莲湖分局)
(三)实施“标准化+军民融合”。
鼓励军工单位和民口单位主导和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和军用标准制定。探索民标采用、军标转化、整合修订、通标制定、资源共享等建设;建立军民通用标准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启动一批企业进行军民融合产业标准化试点建设;促进军用、民用技术通用标准相互转化及奖励措施落到实处。(责任单位:质监莲湖分局、区工信交通局)
(四)实施“标准化+现代服务”。
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向便利化、精细化、高品质转变。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市场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加快文化、旅游、金融和科技服务等4大支柱性服务标准化研究。加强商贸、物流、会展、信息服务及电子商务等5大重点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责任单位:区文体局、区旅游局、区金融办、区科技局、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工信交通局)
(五)实施“标准化+全域旅游”。
构建全域旅游标准体系,制定旅游公共服务、旅游新兴业态标准。推进古城文化游、丝路起点游、休闲度假游、工业遗存游、会展游、养生养老游等多元化旅游融合,全面提升旅游产品、营销、功能、服务、管理、环境等方面服务质量。以标准化手段完善旅游交通标识,加快建设与旅游强市相适应的游客服务体系、导游服务队伍和旅游环境,打造提升具有东方神韵的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责任单位:区旅游局)
(六)实施“标准化+政务服务”。
大力推进行政效能革命,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区城市管理服务标准化试点国家级的验收工作,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拓展“在线咨询、网上申请、快递送达”审批服务事项范围,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责任单位:区编办、区审批局、质监莲湖分局)
(七)实施“标准化+生态环境”。
探索建立“铁腕治霾、柔性治水、全力治脏和立体增绿”的生态保护标准化体系,推进“留雨水、养净水、治污水、保供水、抓节水、调季水、排涝水”等七水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制定城市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工程验收、废旧产品回收利用等地方标准。推进两路两侧绿化、公园和绿地小广场、彩色林带和绿道建设。对标节能减排标准化试点示范,打好“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标准化组合拳,建设“美丽莲湖,绿色家园”。(责任单位:环保莲湖分局、区建住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规划莲湖分局、国土莲湖分局、区发改委、质监莲湖分局)
(八)实施“标准化+生活服务”。
制定面向所有劳动者的免费职业介绍、创业培训、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服务标准,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标准化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以老年人、残疾人、孤残儿童为主要对象,建立适度普惠的社会救助标准化服务体系,加快社会养老、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进程。(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民政局)
三、组织实施
坚持整体推进与分步实施相结合,按照逐步调整、不断完善的方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2018年):重点落实“标准化+”行动计划工作。
——各责任单位成立“标准化+”行动领导机构,结合职责范围,制定“标准化+”行动推进方案。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标准,编制标准化体系框架图、体系表,提出制定“标准化+”标准清单和实施的试点项目,向市质监局提出专项申请。
——构进“标准化+”工作载体(附件2),实施一批标准试点项目(由中省市三级项目构成),培育一批标准化示范企业,表彰一批在国际有影响、国内领先、对产业升级有引导作用和对莲湖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贡献的“西安标准”(每年公开评选一次)。
(二)第二阶段(2019年):基本建成结构合理、衔接配套、适应历史文化特色国际化大都市建设需求的标准化体系。
——政府主导制定公益类标准,形成协调配套、简化高效、有效支撑“标准化+”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
——市场自主制定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满足市场竞争、创新发展的需求。
——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竞争与合作能力进一步增强,承担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和领导职务有新的突破,主导制定国际标准数量显著增多,与主要贸易伙伴国家标准互认数量大幅增加,进一步提升西安国际标准化影响力和竞争力。
——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中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进一步完善“标准化+”行动计划建设。
(三)第三阶段(2020年):全面实施“标准化+”标准化体系。
——区政府对各责任单位承担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面实施标准化体系。
——区政府对各部门按“标准化+”行动计划建设要求进行绩效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成立莲湖区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监莲湖分局,办公室主任由质监莲湖分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主要任务是研究“标准化+”行动计划建设和实施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完善本部门标准化统筹协调领导机构,对重点任务明确分工、牵头部门和负责人,确定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落实。
(二)建立工作制度
领导小组每三个月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情况、分析形势、研究对策。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向市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实施方案》进展情况及工作成效。各成员单位每月将《实施方案》落实情况信息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完善支持政策
在市级设立《“标准化+”行动计划贡献奖》基础上,制定支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标准化+”工作保障。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时积极引用和有效使用标准,运用标准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四)加强监督考核
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完善强制性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及统计分析报告制度。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加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将“标准化+”行动纳入目标考核,确保各项措施和任务落实到位。
(五)做好宣传工作
加强“标准化+”行动计划的培训、解读、宣贯、咨询和技术服务。充分发挥政府主动履职、企业自我管理、行业协会自律和社会组织监督的合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1.莲湖区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标准化+”重点工作载体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