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莲湖区科技企业培育计划(2018—2021年)》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机构,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

  《莲湖区科技企业培育计划(2018—2021年)》已经区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7日


莲湖区科技企业培育计划(2018—2021年)

  按照《西安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2017—2021年)》要求,为进一步培育我区科技型企业,壮大创新主体规模,提升发展质量效益,打造引领全区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力量,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通过政策扶持,精准服务、加强招商等方式,整合各类科技资源,构建科技企业“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的梯次培育机制,实现我区科技型企业双倍增目标,提升科技企业对全区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

  (二)发展目标

  到2021年,全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达到43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14家,科技小巨人企业达到101家,区级财政对科学研究和发展资金的投入逐步增加,全区规模以上企业技术研发投入逐年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超过4%。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大招商力度,增添科技企业后备力量

  要用足用活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机制政策,主动出击开展招商,提升服务水平吸引客商,充分借助现有资源以商招商。通过多种精准招商措施,有重点的选择引进一批科技产业特别是硬科技产业来莲湖创新发展,不断为我区科技企业增添新的力量。到2021年,全区新增招商引进的科技型企业超过50家。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落实单位:各专业招商分局、各街道办事处、桃园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快双创载体等创新平台建设,培育孵化科技企业

  积极推进《莲湖区推进“5552”众创载体建设实施方案》、《莲湖区区级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莲湖区区级众创空间补助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持续对接招商国内知名运营机构,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和闲置楼宇投资建设众创空间,到2021年,确保我区众创空间载体个数不少于20个,运营面积不低于50万平方米。支持空间提升孵化能力和质量,加大对空间孵化效果的考核和奖补,引导空间自主培育孵化出一批科技型企业,进一步壮大科技企业规模和数量。到2021年,各区级众创空间孵化培育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超过200家。

  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落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桃园开发区管委会

  (三)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扩大高新技术企业规模

  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以市区两级科技计划为引导,以落实研发加计扣除与加速折旧等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为支撑,推进科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设立研发部门、购置研发装备、搭建技术创新团队,构建产学研合作研发体系。对获得国家、省、市级认定的研发中心,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支持。加大对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市级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市级奖补资金的50%再给予补助。到2021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14家。

  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区工信交通局

  落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桃园开发区管委会

  (四)围绕区域发展重点,打造一批科技小巨人企业

  以桃园开发区科技产业园、区级众创空间为重点,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产业领域,积极培育具有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协助支持企业做好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支持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支持传统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完成产品更新换代、提高产品品质,提优升级一批传统企业进入产业中高端。对达到区级科技小巨人认定标准的企业,优先给予精准科技服务,优先推荐申报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对首次达到市级科技小巨人认定标准的企业,区级科学研究与发展资金予以奖励支持。对获得上级立项支持的,区级科学研究与发展资金予以优先扶持。到2021年,全区科技小巨人企业达到101家。

  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区工信交通局

  落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桃园开发区管委会

  (五)推进军民融合进程,壮大科技企业实力和亮点特色

  依托西安科技大市场和军民融合信息、技术、成果交易平台,全方位推进我区军工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实现融合发展,促进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军工单位自主孵化或与地方企业合作创办新股份公司,科研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方式创办高新技术企业;采取租赁、外包等多种方式,与民口单位开展深入合作。全方位贯彻落实市级对军工科技成果就地转移和交易所得税收优惠相关政策。通过推进军民融合,有效壮大企业科技实力和亮点特色。

  牵头单位:区工信交通局

  落实单位:区发改委、各街道办事处、桃园开发区管委会

  (六)借助金融力量,助力科技企业实现融资

  加大和西安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的对接,主动推荐我区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享受市级科技金融信贷支持,落实科技贷款贴息等政策;同时积极推进我区科技金融风险补偿机制建设,推进科技产业发展基金的设立;加大对科技企业的直接融资服务力度,引导培育一批科技企业,使其成为创业板、中小企业版、新三板等上市挂牌企业的主要群体;对各类投融资机构为科技企业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按其服务企业数量和协助企业获得融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办

  落实单位:区基投公司、各街道办事处、桃园开发区管委会

  (七)加快特色小镇建设,形成科技产业有效聚集

  做好特色小镇的策划包装,突出科技产业特色,加快推进硬科技小镇建设步伐,高起点高质量策划小镇产业布局,形成科技产业聚集发展的良好态势,快速壮大我区科技产业集群,形成规模发展。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落实单位:区工信交通局、各街道办事处、桃园开发区管委会,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企业搬迁办、土储中心、经发局

  (八)突出资源共享,形成管理合力强基础

  强化基础信息管理,详细摸排整理我区科技企业现状,挖掘并保护好现有存量资源,积极引进新增资源,建立我区科技企业信息库并动态进行更新。工商部门、统计部门定期将有关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科技企业信息和经济数据统计信息报送区科技局,配合做好科技型企业进行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认定的宣传工作;税务部门要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各街道办事处、桃园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对辖区企业走访联系,积极宣传科技企业政策,定期将街道、开发区掌握的科技企业相关信息报送区科技局,配合区科技局开展科技企业服务。

  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落实单位:工商莲湖分局、区税务局、各街道办事处、桃园开发区管委会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协调。区级相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牵头单位、落实单位要认真落实培育计划的各项措施,细化明确力量配备、完成时限等;各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专门负责,要建立重点企业联系人制度,形成高效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科技企业培育任务的完成。区科技局要定期向区政府报告科技企业培育进展情况。

  (二)加强考核督查。区考核办要将科技企业培育计划纳入全区目标考核体系,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对培育工作进行全程考核督查,重点对科技企业培育的组织实施、项目落地、资金支持、实际成效等进行考核,定期通报,督促落实。

  (三)完善营商环境。各涉及服务企业的部门要加强创新服务,精简审批环节,提升科技精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打造优质的营商环境。要主动走访调研企业,为企业送服务送政策解难题。对围绕科技企业培育开展服务工作的机构或平台给予奖励支持,全力推进科技企业的全面发展。

  (四)提供人才保障。各街办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定期走访企业,了解企业用人需求,积极帮助对接用人信息;掌握企业高层次人才拥有情况,帮助高层次人才落实好各项扶持政策,让高层次人才留在我区,助力高层次人才发展。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街办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宣传投入,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培育氛围;围绕特色项目、优秀创业人物及团队,适时推出系列专题报道;对项目落地及培育发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和深度报道,努力调动和激发全社会的参与热情。


      附件:1.莲湖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年度任务分配表

           2.莲湖区高新技术企业年度任务分配表

           3.莲湖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年度任务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