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机构,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
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具体安排,为全面做好我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相关工作,经区政府同意,成立莲湖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专项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协助国家税务局、陕西省税务局、西安市税务局推进莲湖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各税务所履行改革共同责任,督导区级相关部门、单位配合落实改革任务,协调解决改革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长:郝生旺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刘新民市税务局副局长、第1联络督导组组长
郭忠区编办主任
雷丽区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区考核办副主任
杜敬区应急办主任
成员:方磊区编办副主任
闫伟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西安公安莲湖分局副局长
王朝晖区司法局副局长
陈明辉区财政局总会计师
张弓长区人社局副局长
王景民区卫计局副局长
张西安区法制办副主任
段磊区信访局副局长
张伟区国税局局长
吴保利区国税局副局长
高峰区地税局局长
宋维明区地税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专项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成立的区级税务机构,负责专项组日常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督促落实专项组议定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吴保利同志兼任。
改革任务完成后,专项组自动撤销。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7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