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莲湖区安全生产
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机构,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

  《莲湖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0日

  莲湖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7〕30号)、《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发〔2017〕15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4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有效打通安全生产监管“最后一公里”,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全覆盖,提高安全生产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水平。特制定全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为目标,以实施网格化管理为手段,将安全生产纳入社会治理网格化体系,通过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延伸安全监管触角,实施群防群治,构建区域一体、全域覆盖、资源整合、上下联动、责任到人、职能到位的“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全面提升安全监管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事故防控能力,为建设平安莲湖实现追赶超越提供坚实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18年年底前,在全区全面建成运行高效、覆盖所有街道、社区(村)和监督管理对象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形成机构健全、责任明晰、目标明确、配合协调、措施落实、管理到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三级安全生产监管网格。

  按照“全面覆盖、重心下移”的要求将全区安全监管工作划分为三个管理层级网格。

  一是建立区级管理层级网格。由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对各自监管行业的企业单位场所(以高危行业企业和重点防范单位为主)进行重点安全监管,厘清网格内每个监督管理对象对应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建立起纵向监管网格。

  二是建立街道管理层级网格。以街道辖区为单元划分9个管理区域网格,由各街道办事处牵头负责,落实本级网格监管人员,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明确每个街道区域的监管人员并入网进格。由各街道网格监管负责人组织,部门监管人员配合,主要负责对网格内区级层级网格以外的企业单位场所(以中危行业企业和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单位为主)进行重点监管,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部门联动、重点突出的区域性监管网格。

  三是建立社区管理层级网格。划分为131个管理网格,由各街道办事处协调指导各社区落实网格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对本级网格内区级层级网格、街道层级网格以外的单位场所(以非高危行业小微企业和经营门店等九小场所、居民小区、城中村为主)进行监管,建立定岗、定位、定责的安全监管网格。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报送信息情况,逐步实现网格内企业单位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联防联保。

  (二)落实网格管理人员队伍。

  1.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员。各街道办安全监管机构人员均为本级网格员,安全监管机构负责人为网格管理员。同时协调增加安全监管人员,充实街道安全监管网格员力量;各社区安全生产专兼职工作人员为本级网格员,确保每个网格都有对应的网格员。根据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性质、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性,以及生产经营规模、重要程度、监管重点等情况,可适度调整网格员的分布,使网格员的配备与当地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相适应。

  2.落实网格监管责任人。社区(村)安全生产网格监管责任人由街道联系社区(村)的干部担任;街道安全生产网格监管责任人由区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安排专人担任。负责网格区域内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培训网格员工作。

  3.落实网格管理负责人。社区(村)安全生产网格管理负责人由社区(村)委员会主要领导担任;街道安全生产网格管理负责人由街道办分管领导担任。负责联系指导网格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好网格化管理的各项考核工作。

  桃园开发区根据本园区实际,依托各职能部门、各支撑机构等,落实好区域网格员、监管责任人和管理负责人。

  (三)健全网格管理工作机制。

  1.健全监管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网格间的协调配合机制、上下级网格间的整体联动机制、形成网格互动、区域联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格局。要建立“三项制度”,一是社区(村)安全隐患即时报告制度,明确各社区(村)即时报告的隐患内容、时限要求等;二是网格化监管工作月报告制度,社区(村)、街道、区每月分析通报网格化监管工作情况并逐级上报;三是网格化监管工作检查抽查制度,区安委办每月对各有关部门、各街道网格化监管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对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零报告的要重点督查,街道要按照简易执法程序规定,对发现的问题能处理的要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要上报区级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2.健全考评通报机制。区安委办对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季度考核,实行全区排名。主要考核各部门、各街道网格化监管工作组织领导、经费投入与设备设施完善、月排查隐患报送、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网格责任人履职尽责、网格化监管安全检查、抽查以及对存在问题处理、挂牌督办隐患治理、企业基础数据库建立健全情况等,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3.健全信息化工作机制。充分依托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和隐患排查治理平台,建立完善区、街道、社区(村)和网格员五级安全生产监管数据库,建立企业单位信息台账、隐患治理台账和监管责任台账,实现监管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推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和精细化。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安排部署阶段(即日起至7月10日前)。各部门、各街道要全面动员广泛部署,成立本部门、本地区网格化安全监管工作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要从本部门、本地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列支必要的费用,并在人力、物力和技术上给予必要的支持。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大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宣传力度,促进全区上下形成共识,推进工作任务实施。

  (二)建立网格化体系阶段(即日起至7月底)。各部门、各街道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网格划分,力量整合,落实网格区域范围、网格责任人,确定各个网格、责任人的安全监管职责与任务。要建立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三台账三报表”,即辖区内各类企业基础台账、网格内“九小场所”及家庭户台账、安全生产网格建设情况台账和网格员当日工作情况统计表、网格员检查记录表、网格化监管工作月报表。(附件3)

  (三)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阶段。(8月初至年底)。各部门、各街道办依照职责分工,积极推进形成网格化监管体系,根据网格和网格责任人员工作职责(附件2),健全完善网格管理运行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全面实施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扎实推进网格化监管工作开展,逐步实现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全覆盖,不断推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规范化、长效化。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是探索创新社会治理、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是实现安全监管重心下移、关口前移,防止安全生产工作失控漏管的重要举措,也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的长效之策。各部门、各街道要切实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及“属地管理”的规定要求,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统筹兼顾,强化保障。各部门、各街道办要结合本行业、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对安全生产网格员的职责要求,落实专项配套资金,合理确定并落实网格员待遇,配备必需的防护用品,实现“责、权、利”相统一,确保其待遇水平和防护水平与工作任务及危险性相适应。要建立完善网格员信息采集上报“以奖代补”奖励机制,充分调动网格员信息采集的积极性,确保此项工作有效推进。

  (三)加强培训,健全机制。要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以街道为单位做好网格员集中培训工作,要将网格员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培训,持续提高网格员发现问题的能力;创新培训手段,通过安全生产执法现场观摩、以会代训、技能比武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升网格员的业务素质,使网格员会检查、会记录、会报告。要加强网格员保密教育,提升人员安全保密意识。要研究制定网格员日常巡查、信息报告等网格运行配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对象动态监管档案,实现全过程留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考核机制,将考核情况与网格员待遇挂钩,充分调动网格员工作积极性。

  (四)广泛宣传,多方参与。各部门、各街道办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工作典型和先进经验,提高网格化监管工作推进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要充分发挥第三方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在参与支持安全生产网格建设、安全风险评估以及协助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整改等工作中的作用。要畅通安全隐患、非法违法行为以及事故举报渠道,对举报有功人员及时兑现奖励,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监督举报的积极性,推进安全生产专群结合、群防群治、齐抓共管。

  区安委会要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各部门、各街道办网格化监管工作推进情况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单位抓好工作任务落实,并将网格化监管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实现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