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莲湖区2018年物业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职能部门:

  按照市房管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现将《莲湖区2018年物业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4日


  莲湖区2018年物业管理工作要点

  2018年,我区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物业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我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大力推进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相结合,持续提升物业管理覆盖面,强化物业服务企业诚信建设,依法惩治物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提升全区物业服务水平。

  一、夯实基础,深化治理体系

  着眼打基础、聚合力,进一步提升分级、联动管理效能,推动区级、街道办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社会治理的长效工作体系。

  强化机构人员建设。要按照机构、人员、经费“三到位”的要求,加强基层物业管理体系建设。各街道办、各社区要成立的专门的机构,明确专人专职负责物业管理工作,经费保障上要纳入部门预算,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完善三级联动机制。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深化落实“区级负责、街道主抓、社区参与”的体制建设要求,进一步完善三级联动机制。区物业办要加强对各街办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各街办要做好对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沟通。年内,重点突出各级物业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提升,区级加强业务培训,培训率达到100%。推动街道、社区干部真正融入社区物管体系,努力保障三级联动机制的全面落实。

  二、加强监管,提升服务质量

  进一步完善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的方式方法,建立竞争有序的物业服务市场秩序。

  (一)提高行业风气建设。坚持以群众满意为导向,持续深化行政效能革命,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年以市纪委纠风办行风测评,党风政风热线,电视、网络问政,每日聚焦为核心,围绕全区物业管理工作中履职情况、管理情况、为民服务情况等,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二)巩固常态监管成果。继续巩固物业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管,端正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各街道办要对存在问题的物业项目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建立工作台账,留下工作痕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导、落实,全年实现检查覆盖率40%以上。

  (三)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记分制”,推动信用信息体系建设。结合中央关于取消物业企业资质精神,待市上修订细化《西安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后,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物业服务市场监管体制。监督物业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采取“记分制”衡量物业企业的服务状况。各街道办要及时采集物业服务企业不良信用信息、上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情况,再由区建住局汇总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按季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倒逼物业企业依法经营、诚信服务,促进物业服务行为在法治中走向规范。

  (四)加大违法惩处力度。严格执行《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加大物业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绝不姑息。重点对违反《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处罚。各街道办提供违法线索,区建住局将处罚落到实处。对物业企业的违法处罚落实情况纳入区建住局和各街道办的年度目标考核之中。

  三、聚焦难点,推动物业覆盖

  紧盯物管难题,整合管理资源,推动各方联动,努力突破物业管理制约瓶颈。

  (一)破解“小区执法难”。继续深化各部门联动,巩固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巡查、制止、报告、快速处置、依法查处、部门联动、考核追责等机制,破解小区违法违规行为执法难。全面贯彻落实《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推动部门执法进小区纳入行政权力运行监管系统。《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中第4条、102条规定的规划、建设、城管、工商、物价、公安、市政、质监、发改、环保、民政、水务、人防等十三个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接到投诉举报,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处理,努力将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监督管理和执法职责落到实处,实现小区执法保障环境的持续好转。各街道办、区建住局要在日常监管中督促物业企业对发现问题做到及时上报相关单位依法处理。

  (二)破解“业主主体作用发挥难”。进一步发挥街道办事处职责,组织成立小区业主大会,加大对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业委会组成人员的培训力度,按照《西安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推动业主积极参与小区管理,依法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服务行为。2018年,物业管理重点工作中业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覆盖率提升至55%,同时,将业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备案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提升物业管理覆盖率。加快推进物业管理覆盖率提升工作,有序引导业主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充分依托“三供一业改革”、“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提升物业管理覆盖率,使更多的业主享受到专业化服务。2018年底,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65%,新入驻物业企业有没有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合同备案情况将作为物业管理覆盖率重要参考依据。

  四、广泛宣传,营造法制环境

  加大宣传引导和社会互动力度,引领行业升级,营造依法、和谐、健康、有序的行业发展环境。

  深入开展主题活动。区建住局、各街道办组织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年”主题活动,提升全行业政策法规业务水平和全社会对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知晓率、认同度。贯穿全年,按照“政府组织,行业参与,全社会发动”的原则,坚持广度、深度、力度并举,实行传统媒体宣传、新媒体宣传、行业宣传“三结合”,有效整合行业宣传载体、资源、渠道(如:小区业主微信平台或QQ群、社区宣传栏等),全方位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在全社会形成认知物业管理、尊重物业服务、依法维护权益的良好氛围。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区物业办要牵头指导,各街办组织实施,采用发放资料、电子屏幕、宣传栏及横幅等多形式、多渠道对辖区内物业小区进行《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和解读。一是重点宣传政府各部门的物业管理职责;二是宣传物业公司、业主及业委会等相关主体的职责、权限和责任;三是重点宣传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工作程序和违规处罚等。积极发动各界力量,达到共同监督共同管理的目的。


      附件:2018年全区物业管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