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街道办事处,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
为了切实加强我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普及应急知识,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现就在全区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应急知识集中宣传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各街办要高度重视应急知识集中宣传工作,通过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应急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五进宣传活动。特别是区公安、消防、民政、卫计、安监、城管、环保、教育、地震(科技)、建住(防汛办)、交警等部门要在公安“110”宣传日、“4.7”世界卫生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5”世界环境日、“11.9”全国消防日、“12.2”交通安全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安全生产月”以及防汛期、防火期等重要时期,针对不同主和不同群体,综合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和方式,在学校、公园、广场、社区、车站、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广泛组织开展现场集中宣传、专题宣教、应急演练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大力宣传应急管理知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方法、应急避险逃生及应急救护技能等内容,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社会责任意识、安全意识、防灾避险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二、深入开展应急知识教育培训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各街办要将应急知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年度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习、举办讲座、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的形式,把应急管理知识形象化、具体化,使广大干部群众易于接受,乐于接受,确保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效果得到进一步强化。加大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信息员等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应急管理工作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应急信息报送水平。区人社局要将应急知识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区安监局要加强对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区卫计局要组织开展“红十字‘救’在你身边、急救知识万人学活动”,向市民群众普及现场应急救护知识。区教育局要深入开展公共安全课堂教育,不断推进中小学及幼儿园安全教育,帮助学生掌握更多公共安全知识、应急管理知识、防灾减灾知识和自救互救知识,强化防灾避险意识。各街办要充分发挥社区作用,通过设置社区应急知识宣传室、宣传栏等,强化社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消除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的“盲区”。
三、扎实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应急预案修编与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莲政办函〔2018〕8号)要求,区级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组织开展好应急预案演练,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及演练总结及时报区应急办备案,努力提升和检验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4月—12月期间,区建住局(区防汛办)牵头组织开展防汛应急演练,区地震局(区科技局)牵头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区城管局牵头组织开展应对雨雪天气应急演练,区安监局牵头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公安莲湖分局(含公安莲湖消防大队)牵头组织开展处置打砸抢烧群体性事件、火灾事故应急演练,质监莲湖分局牵头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应急演练,区卫计局牵头组织开展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区食品药监局牵头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区教育局牵头组织开展处置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其他区级相关部门也要根据本行业、本系统突发事件可能发生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四、加大应急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各部门、各单位、各街办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等重要论述,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办、国办《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深入解读与广大群众密切相关的条款,培养群众应急管理法治意识,提升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水平。重点抓好《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帮助群众了解和熟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措施和方法,增强群众参与预防和处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进一步发挥好宣传栏、橱窗、文化长廊等传统宣教设施的作用,充分利用人员密集场所的各种宣教设施,广泛开展公共安全知识科普宣教工作。
五、切实加强应急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各街办特别是区应急委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与本单位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针对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切实抓好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及时编发活动美篇,积极报送工作信息,区应急办将向省市应急办筛选上报我区有关工作信息,大力宣传我区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努力推动应急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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