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安市莲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机构,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

  《西安市莲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28

西安市莲湖区政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西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莲湖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市编办发〔2017176号)和西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更名并加挂西安市莲湖区12345市民热线管理办公室牌子的批复》(市编办发201811设立西安市莲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为西安市莲湖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挂西安市莲湖区12345市民热线管理办公室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市民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对垂直管理部门和其它部门进驻区市民中心的行政审批和服务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

  (三)负责对垂直管理部门和其它部门派驻区市民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管理和绩效考核。

  (四)负责受理服务对象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效能等方面的投诉,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负责网上政务服务公共平台的建设、开发、管理和维护。

  (六)负责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街道、社区开展政务服务工作。

  (七)负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代办、帮办服务。

  (八)负责对区市民中心建设运营相关项目公司进行监督考核、指导协调。

  (九)负责接收和转办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反映社情民意、解决合理诉求、提高服务水平,协助处理热线反映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

  (十)负责12345市民热线区级平台建设、日常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各承办单位市民热线事项办理工作。

  (十一)承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政务服务中心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管理科(最多跑一次服务中心)

  负责制定并优化进驻部门的窗口办事流程;负责综合窗口、导办台业务咨询和受理的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各部门、各窗口之间的业务衔接,组织联办事项会审;负责业务统计报表的汇总、整理、分析工作;负责特色服务的推出、实施和管理;负责制定区市民中心各项窗口管理制度;负责调整进驻区市民中心的各类服务事项;负责定期召集进驻区市民中心部门的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要事项,推动窗口服务工作提质增效;负责对区市民中心建设运营相关项目公司进行监督考核、指导协调;组织宣传全区“最多跑一次”改革各项举措,开展推进改革的各项活动;协助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解决“最多跑一次”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二)信息技术科

  负责网上政务服务公共平台及内部电子政务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办公自动化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工作;负责与各相关部门的联网,做好网络维护和网络安全工作;负责机房及网络系统的管理、维护和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区市民中心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调研、开发、培训,开展数据搜集、分析与应用等工作;负责计算机技能的培训工作。

  (三)便民服务科

  负责监督、指导各街道、社区便民服务工作;负责对街道、社区便民服务工作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并提出意见、建议;负责街道、社区便民服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全区基层政务服务网络的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面推行代办、帮办服务制度,受理代办、帮办事项的委托申请和业务咨询。

  (四)市民热线服务科(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负责12345市民热线区级平台日常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热线工作制度、服务标准、业务流程和考核办法;负责12345市民热线事项的接收、转办、回复以及对服务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督办;负责区级市民热线服务平台信息数据库的更新维护,配合市级中心平台建立完善数据分析、社会评价体系,建立及更新热线工作知识库;承办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社情民意调查任务;针对各项方针政策落实情况和社会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进行民意调查;开展各类社情民意调查研究工作,客观反映社会评价、实施舆论沟通,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社情民意信息;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编制

  区政务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3名,其中:主任1名(副处级),副主任2名(正科级);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5名(含综合管理科副科长1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四、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