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机构,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根据省、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求,加强我区教育督导工作,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莲湖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规划和组织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
(二)协调区级有关部门落实教育职责。
(三)审议区教育督导发展规划和教育督导改革等重大事项。
(四)协调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聘任区督学。
(六)对全区高中阶段教育、义务阶段教育以及学前教育进行督导评估。
(七)发布区政府教育督导报告和教育质量监测报告。
(八)完成区政府以及省、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组成
主 任:王 岩 区政府副区长
副 主 任:秦长绪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胡兴前 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专职副主任:马晓玮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委 员: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建住局、区城管局、区文体局、区卫计局、区审计局、区安监局、区工信交通局、区食品药监局、区物价局、公安莲湖分局、工商莲湖分局、区地税局、规划莲湖分局、国土莲湖分局、交警莲湖大队的分管负责同志。
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办公室提出,报委员会主任批准。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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