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莲湖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机构、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

  为顺利推进我区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加强区级公立医院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统一、协调、高效、有序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更好地落实政府办医职责,区政府决定成立莲湖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医管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任:和文全区政府区长

  副主任:王岩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秦长绪区政府办主任

  罗冰波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肖红区政协文教卫体民族宗教委主任

  郭忠区编办主任

  赵辉区残联理事长

  王晓燕区发改委主任

  肖洪区民政局局长

  孙广卫区财政局局长

  赵延霞区人社局局长

  刘永峰区卫计局局长

  王寿疆区审计局局长

  何群龙区资产管理局局长

  贺晓雄区食药监局局长

  李建保区物价局局长

  区医管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卫计局局长刘永峰同志兼任。

  二、工作职责

  (一)区医管委主要职责

  1.负责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政策的贯彻落实;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行使区级公立医院重大事项审批权、医院绩效评价权和医院运行监督权;组织实施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案,推进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2.负责督促区医管委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制定落实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措施。

  3.负责审议通过区级公立医院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审定区级公立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及重大基建项目实施、大型医疗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建设、历史债务化解、大额资金使用等年度计划,落实符合国家规定的政府投入政策。

  4.负责建立健全财务审计制度,审议区级公立医院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对公立医院财务状况进行监管,监督公立医院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

  5.负责指导区级公立医院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6.负责提名区级公立医院院长人选,高端人才培养与引进、人员编制核定等事项;指导区级公立医院建立健全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审定院长薪酬。

  7.负责审定区级公立医院院长任期和年度目标,对经营和管理情况实施绩效考核,给予奖励或问责。

  8.负责协调解决区级公立医院在推进综合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医管委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承担区医管委的日常工作,落实区医管委有关决定。

  2.负责协调区医管委成员单位制定有关医改政策的落实措施。

  3.负责起草区医管委文件和材料,组织筹备有关会议和活动。

  4.负责具体实施区级公立医院年度目标和医院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提出改进和奖惩意见。

  5.负责督促检查区级公立医院工作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区医管委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负责区医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议制度

  1.区医管委实行全体成员会议制度和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全体成员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由区医管委主任负责召集,也可委托副主任组织召开。

  2.确因工作需要,经区医管委主任同意后,可适时召开全体成员会议、主任办公会议。

  3.区医管委会议议题由区医管办拟定,报主任审定。主任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区医管办主任确定。

  4.区医管委研究决定的事项,一般以会议纪要、决定、通知等文件形式下发。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