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机构,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
《莲湖区2017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
莲湖区2017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实施方案
为确保全区2017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市环保局关于印发西安市2017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实施方案的函》(市环函〔2017〕49号)下达我区的主要污染物年度削减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全区减排目标
市政府下达我区2017年减排目标任务为: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5种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较上年分别削减5.0%、5.0%、0.0%、4.0%、0.5%(挥发性有机物无存量,稳定达标运行即视为完成削减任务)。
二、2017年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具体减排项目及责任分解见附件)
(一)氮氧化物。非电工程项目1个,通过已完成的西安西联供热有限公司脱硝项目稳定运行,预计2017年可实现削减氮氧化物189吨。
(二)化学需氧量。通过已完成的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及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稳定运行,预计2017年可实现削减化学需氧量5940吨。
(三)氨氮。通过已完成的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及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稳定运行,预计2017年可实现削减氨氮445.5吨。
(四)挥发性有机物。通过已完成建设并通过环保验收的西安天长化工有限公司、西安西电电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套)、西安经建油漆股份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稳定运行,可完成2017年市级下达挥发性有机物削减任务。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污染源头管控。大力整治原煤散烧问题。配合做好“电网、天然气管网、热力管网”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区域内(除集中供热外)实现“无煤化”,清洁能源替代率力争达到100%;落实推进清洁取暖相关政策。大力推广太阳能、地热泵、中水利用等新能源和新技术,以及天然气供热分布式能源管理系统,年内全区新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1%以上,辖区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普及率达到85%以上;推进大兴新区省级低碳试点园区建设,加快三民村地区利用再生水集中供热项目推广应用,年内供热面积达到150万平方米。
(二)加快推进土门地区重点污染企业“退城入园”。结合土门地区综合改造,加快推进重点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对主城区重点污染工业企业调查摸底,逐步从人口集中居住区搬迁至相关工业园。
(三)加大燃煤设施改造整治。辖区内严禁新增燃煤设施。辖区范围内不再办理新增燃煤设施项目的有关建审手续,从严查处违规新建项目;完成21台驻军单位燃煤锅炉拆改任务;对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全面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或煤改清洁能源,对确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年内完成10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的改造任务。
(四)综合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按照行业主管、源头控制、过程监管、末端治理的原则,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夜市烧烤摊点规范整治工作,整治淘汰一批设施差、排放大的小餐饮和夜市摊点,提高档次和规模化经营水平。室外露天烧烤必须划定区域集中经营,统一使用环保型烧烤炉具;对汽车修理企业和4S店维修车辆开展有机废气深度治理,确保达标排放;对辖区重点餐饮企业开展油烟专项整治,确保达标排放。
四、任务分工
(一)环保莲湖分局:负责全区污染减排的综合协调及督促落实工作。
(二)区发改委、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经发局、建设局:大力整治原煤散烧问题。配合做好“电网、天然气管网、热力管网”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区域内(除集中供热外)实现“无煤化”,清洁能源替代率力争达到100%;落实推进清洁取暖相关政策。大力推广太阳能、地热泵、中水利用等新能源和新技术,以及天然气供热分布式能源管理系统,年内全区新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1%以上,辖区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普及率达到85%以上;推进大兴新区省级低碳试点园区建设,加快三民村地区利用再生水集中供热项目推广应用,年内供热面积达到150万平方米。
(三)区发改委、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经发局,区人武部、环保莲湖分局:辖区内严禁新增燃煤设施。辖区范围内不再办理新增燃煤设施项目的有关建审手续,从严查处违规新建项目;完成21台驻军单位燃煤锅炉拆改任务;对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全面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或煤改清洁能源,对确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年内完成10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的改造任务。
(四)区发改委、区工信交通局、环保莲湖分局:负责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制定并落实全区2017年度产业结构调整和污染企业淘汰关停计划。
(五)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企业搬迁办,环保莲湖分局、各街道办事处:结合土门地区综合改造,加快推进重点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对主城区重点污染工业企业调查摸底,逐步从人口集中居住区搬迁至相关工业园。
(六)区统计局、公安莲湖分局:负责提供由市统计局评估后的2017年全年及每季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能源消费等指标;核实人口增长等与减排核算有关的数据。
(七)工商莲湖分局:负责对区政府确定关闭的企业依法责令其限期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吊销营业执照。
(八)区监察局、环保莲湖分局:负责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追究未按期完成减排任务的街道办事处、部门及相关企业责任人的责任。
(九)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各自辖区污染物减排的综合协调及督促落实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减排工程监管。继续以工程减排为主要减排措施,加强对已验收并投入运营西安西联供热有限公司脱硫脱硝项目、西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西安天长化工有限公司和西安西电电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经建油漆股份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监管,确保达标稳定运行;
(二)持续提高减排企业台账资料建设水平。要求企业加强环保工作人员配备,采取邀请上级部门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减排企业减排台账资料的规范、统一性,提高台账数据计算和资料的科学性、 准确性,严格按照主要污染物减排核查核算细则的要求收集整理台账资料。
(三)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切实落实国家及省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管理规定,按照上级部署安排,逐步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通过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平台,分行业逐步实现排污许可证网上申报和审批。按时间结点完成国家及省对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要求;按照核发权限,2017年底前,完成辖区《大气十条》和《水十条》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初步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污染防治管理体系。
(四)强化总量能力建设。配合完成辖区7家企业总量刷卡企业总量控制终端与省级监管平台的数据传输,对排污企业实行污染物浓度和总量双控制。按照上级安排,适时组织开展辖区VOCs污染源摸底调查工作。
(五)强化考核机制。把污染减排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强化重点企业污染减排管理,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环保政策、标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完善污染减排考核体系和问责制,对污染减排完成好的企业给予表障奖励,对减排任务没有完成的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附件:莲湖区2017年工程项目减排任务分解表
附件
莲湖区2017年工程项目减排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减排污染物 |
减排单位 |
减排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投运时间) |
预计减排量(吨) |
责任单位 |
1 |
氮氧化物 |
西安西联供热有限公司 |
4×150蒸吨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硝工程 |
2017年2月 |
189 |
环保莲湖分局 |
2 |
化学需氧量 |
西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 |
二期工程 |
2014年11月 |
5940 |
|
3 |
氨氮 |
西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 |
二期工程 |
2014年11月 |
445.5 |
|
4 |
挥发性有机物 |
西安天长化工有限公司 |
有机废气治理 |
2015年11月 |
0.01 |
|
西安西电电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有机废气治理 |
2015年11月 |
0.03 |
|||
西安西电电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有机废气治理 |
2016年12月 |
0.10 |
|||
西安经建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
有机废气治理 |
2016年12月 |
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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