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机构,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
鉴于新《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已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且区级相关部门机构和人事发生变动,区政府决定对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人员组成通知如下:
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副区长刘一平担任;副组长由区建住局、区城管局、质监莲湖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区法院、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建住局、区城管局、区安监局、区物价局、区人防办、公安莲湖分局、规划莲湖分局、环保莲湖分局、公安莲湖消防大队,各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住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建住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4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