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街道办事处、直属机构,大兴新区综合办,土门地区综合办:
为做好2017年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推动办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不断提高办理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办理建议提案是政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过程,也是更好地促进发展、服务群众的过程。各承办单位要将办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行政效能。严格落实好“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的三级责任制。要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具体计划,完善制度机制,建立工作台帐,严格办理程序,限时办理、及时回复。对一些反复提的建议、提案,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亲自督促、亲自协调,确保办理实效。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能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要总负责,积极会同其他承办单位共同组织调研,共同研究和落实办理措施,共同征询代表、提案者意见。
二、准确交办,认真核对
各承办单位收到交办的建议、提案后,应及时清点核对,认真研阅,安排办理,并于交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回执单》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区政府督查室。对收到的区人大建议和区政协提案,确实不属于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应在1月20日前向区政府督查室书面说明情况,经确认后,变更承办单位,逾期不再变更承办单位。
三、加强沟通,注重落实
各承办单位要加强与代表提案者沟通交流,通过电话、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逐件与代表、提案者沟通,认真听取代表、提案者意见。对代表、提案者不满意的答复,要再做研究,反复沟通,重新答复。对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具备条件能够解决的要尽快解决;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应列入计划,制定和提出具体方案和落实措施,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实事求是地向代表或提案者说明情况,取得代表或提案者的理解。
四、限时办结,规范答复
各承办单位要强化工作举措,合理安排办理进度,确保在6月25日前办复完毕。在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提案时,要征求代表或提案者对办理结果(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在代表或提案者明确表示满意,并在《征询意见表》上签署评议意见和签名后,形成正式复函寄送提建议的代表或提案者,并将正式复函抄送件、《征求意见表》复印件分送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选举工作委员会、区政协提案文史资料委员会和区政府督查室各2份,同时报电子版。根据办理情况,复函右上角处要准确标明类别:对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标明;对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对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待以后条件成熟解决的,以及留作参考的,用“C”标明。
五、跟踪督办,公开结果
区政府督查室将加大督办力度,对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情况跟进督促落实,适时通报办理情况,对办理工作提前完成,代表、提案者满意的部门给予通报表扬;对办理工作推诿扯皮、拖沓迟报的,下发《督办通知单》,督促推进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各承办单位要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任务,认真总结办理工作,主动公开办理结果。并于6月25日前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分别报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选举工作委员会、区政协提案文史资料委员会和区政府督查室。总结内容包括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及存在问题、下一步具体措施等方面要素。
电 话:87326245、87296121
传 真:87326264
邮 箱:lhqzfdcs@163.com
附件:1.接收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回执单
2.提请变更格式
3.区人大代表建议复函格式
4.区政协提案复函格式
5.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征询意见表格式
6.区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征询意见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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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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