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莲湖区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机构,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

  《莲湖区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9日


莲湖区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


  今年以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形势严峻,前三季度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排名中位列倒数第10。莲湖区作为中心城区,形势犹为严峻。截止11月底,我区优良天数累计174天,较市均值少17天,在全市19个区、县、开发区中排名也很不理想。空气质量六项主要指标除一氧化碳浓度同比下降外,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浓度同比均有上升,今冬明春的大气污染防治压力巨大、任务艰巨。为切实减少污染物排放,努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根据市上下达各区县的任务,我区今年冬防工作的目标是:冬防期优良天数不少于61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不多于18天。

  二、时间安排

  大气污染防治自2016年11月15日开始,至2017年3月15日结束(冬防期),共121天。

  三、主要措施

  (一)下硬茬,全面整治燃煤污染

  1.在西联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安排环保工作人员,落实24小时驻厂值守监管制度,确保污处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环保莲湖分局

  2.配合市城管局解决清理取缔原煤散烧污染问题,对辖区内使用原煤、蜂窝煤等高污染燃料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一律责令停业整改,全部改用天然气、电、油、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

  牵头部门: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3.按照市商务局、市工商局统一部署,在12月底前,对纳入洁净煤配送网络体系内的煤炭交易市场、配送点及优质蜂窝煤、点火煤生产场点,严格按照全密闭管理标准整治到位,凡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业整改;对未纳入洁净煤配送网络体系内的各类煤炭经营场点,一律予以取缔。

  牵头部门:区商务局(体系内煤炭经营场点整治)、工商莲湖分局(体系外煤炭经营场点取缔)

  责任单位:相关街道办事处

  4.洁净煤配送网络体系内的经营场点,必须配送优质蜂窝煤、点火煤、焦炭、兰炭等洁净煤,并研究制定洁净煤财政奖补办法,鼓励无法使用清洁能源的居民燃用洁净煤。

  牵头部门:区商务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环保莲湖分局、工商莲湖分局、质监莲湖分局

  5.严格煤质监管,坚持每周对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煤质进行监督检查,每月按照生产100%、流通20%以上、使用100%的比例进行煤质抽样检测,结果向社会公布。凡发现煤质超标的,一律高限处罚并责令清理。

  责任部门:质监莲湖分局(生产)、工商莲湖分局(流通)、环保莲湖分局(使用)

  (二)出重拳,坚决遏制扬尘污染

  6.冬防期内,除地铁、抢修抢险、市政应急工程及市政府批准的重大民生项目外,严格执行“禁土令”,在建工地原则上停止开挖、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城管部门暂停渣土清运审批。确需进行涉土作业的,根据施工性质,分别向市建委、市城管局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准许施工,并报市治污减霾办备案。

  牵头部门:区建住局(建设工地)、区城管局(出土、拆迁工地),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建设局(建设工地)、城管局(出土、拆迁工地)

  责任单位:区城(棚)改办、相关街道办事处、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征收安置办、城改办、大明宫办

  7.凡允许进行涉土作业的,发现未按要求落实防尘、抑尘、降尘措施,一律停工,限期整改,经市级主管部门会同市治污减霾办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牵头部门:区建住局(建设工地)、区城管局(出土、拆迁工地)、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建设局(建设工地)、城管局(出土、拆迁工地)

  责任单位:相关街道办事处、区城(棚)改办、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征收安置办、企业搬迁办

  8.施工工地在进行建筑垃圾清运时,必须使用全密闭型渣土清运车辆,并在城管执法人员和容貌监督员的现场监督下作业,全面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牵头部门:区城管局、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建住局、区城(棚)改办、相关街道办事处、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建设局、城改办、征收安置办、企业搬迁办

  9.严查严管渣土清运车辆,城管部门要落实每晚夜查制度,并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坚持每周开展不定期暗查。同时,在现有检查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增设检查点位,增强执法力量,采取设卡检查与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渣土清运车辆实施全过程、高强度的监管。凡发现高尖装载、带泥上路、沿途抛洒、随意倾倒等违法行为的车辆,一律予以查扣,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倒查追究车辆所属营运车队和驶出工地建设方的责任。

  牵头部门:区城管局、交警莲湖大队

  责任单位:相关街道办事处、区城(棚)改办、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建设局、城管局、城改办、征收安置办、企业搬迁办

  10.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冬季作业方案,在气温允许的情况下,城管部门每天在安排洒水车作业时,增加冲洒水次数,延长喷雾降尘作业时间;每周对二类以上道路、隔离带、防尘带、绿化带再增加一次大冲洗;气温在3摄氏度以下时,停止冲洗水作业,增加机扫频次,若需冲洒水,须机扫车和保洁员跟进联合作业;当连续一周无有效降水,或遇到不利气象条件时,组织开展大擦洗活动;每晚20:00-次日6:00,对渣土清运通道开展不少于3次的吸附式冲洗保洁作业,对允许涉土作业工地周边道路进行往复式不间断冲洗保洁。

  牵头部门: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1.12月底前,完成辖区两个商品混凝土企业的清理整治任务,并按照规范化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要求,逐一检查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业整改。

  责任单位: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建设局、企业搬迁办

  (三)全方位,严格管控机动车污染

  12.配合市交警支队做好《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中Ⅲ级、Ⅱ级应急响应机动车限行工作。

  责任单位:交警莲湖大队

  13.采取部门联动、市区协同、多点配置、综合治理的措施,形成“冒黑烟”车辆和超标排放车辆查处网络。坚决遏制“冒黑烟”车辆和超标排放车辆上路行驶。

  责任单位:环保莲湖分局、交警莲湖大队

  (四)多途径,综合治理有机废气

  14.配合市商务局(加油站、储油库)、市交通局(油罐车)做好对全区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设施的管理工作,确保油气回收设施规范使用。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加油站)、区安监局(储油库)、区工信交通局(油罐车)

  15.冬防期,对已完成治理的工业企业有机废气排放情况,至少进行1次监测,凡排放未达到提标改造要求的企业,一律依法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污处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环保莲湖分局

  16.12月15日前,对辖区所有汽修行业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安装、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凡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责令停业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经营;依法关停取缔露天喷漆汽修经营点。

  责任单位:区工信交通局

  配合单位:环保莲湖分局

  17.对未安装或不正常运行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经营户,责令停业整改并予以处罚;对油烟治理不到位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责令限期整改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

  牵头部门: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8.加快推进我区烧烤摊点规范整治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1-3个烧烤集中经营示范点建设任务,2017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规范整治任务。

  牵头部门: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五)严监管,全力控制焚烧行为

  19.以街道为单元,组建巡逻队,冬防期坚持每天对辖区焚烧垃圾、树叶、废旧物品等行为,开展全天候、不间断巡查,坚决遏制焚烧“冒黑烟”污染问题。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六)重引导,积极推进禁燃措施

  20.发挥街道、社区、公安派出所、网格员力量,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管控力度,凡发现单位、企业和个人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要及时制止,依法依规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牵头部门:公安莲湖分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1.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市民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

  牵头部门:环保莲湖分局、公安莲湖分局、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七)下猛药,铁腕开展监督执法

  22.严厉打击各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对偷排偷放、超标排污、逃避监管、屡查屡犯等违法企业,依法高限处罚,责令停工、停产、停业整改或关闭。对拒不改正的违法企业,实施按日计罚;情节严重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单位:各相关职能部门

  23.积极与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部门建立环境违法犯罪协作机制,实施司法联动执法行动,提升环境执法的震慑力。

  责任单位:各相关职能部门

  (八)强机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24.制定重污染天气管控清单。区治污减霾办依据《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版)》,修订我区预案,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级别,制定应急管控清单,将管控清单分解、细化、具体到每一个企业、每一个点源、每一个环节,确保应急措施可量化、可管控、可落地。

  责任单位:区治污减霾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面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升站位,切实将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要进一步调整和理顺治污减霾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落实一名领导专职负责治污减霾工作,配强配足治污减霾工作力量,扩充扩大基层环保执法队伍,在资金安排、执法装备、能力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保障。冬防期,要坚持形势分析,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考核督责,上足措施防控,节节发力推进,全力推进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二)层层压实责任。冬防期,要严格落实“领导包抓、部门牵头、属地管理”的责任制,逐级包抓,逐级负责,确保每项工作有人抓,每个环节有人盯,每个细节有人管。区级包抓领导、包抓干部每周至少到包抓单位开展一次实地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督促冬防措施落实。相关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做好包抓督导工作记录。区治污减霾办要会同区政府督查室每月对各街办、区级牵头部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部门要按照市上统一要求,采取“市级层面与区县层面相结合、典型宣扬与负面曝光相结合、动态报道与呼声回应相结合”的模式,策划不同角度、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宣传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本部门、本辖区冬防工作开展情况,宣扬积极治理的典型单位,曝光突出的污染问题,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区委宣传部要积极协调主流媒体,全方位报道我区治污减霾工作动态;区治污减霾办要进一步加大与市治污减霾办的沟通协调力度,向市治污减霾办及市领导汇报我区治污减霾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做好市上通报问题的销号工作。相关部门、各街办要以各种形式将治污减霾工作宣传到学校、社区、企业、机关、家庭,真正形成“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关爱环境、保卫蓝天,同防同治、全民参与”的冬防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