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机构,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16〕29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6〕80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现将《西安市莲湖区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要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摆在突出位置,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负责同志协调抓好贯彻落实。相关配合部门和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共同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

  二、细化任务分工

  区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总体部署,对承担的改革重点任务,逐项明确工作目标、落实推进时序、强化工作措施、确定责任分工,制定分解落实方案,确保抓好改革任务落实。

  三、坚持问题导向

  区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要认真梳理改革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办法,着力强化“放”的协调性、提高“管”的有效性、增强“服”的主动性。对改革方向明确、路径清晰的工作事项,要加快推进实施;需先行开展试点的改革任务,要抓紧启动试点工作;需中、省、市顶层设计的改革事项,要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及时研究反馈情况,做好调查研究等基础性工作。

  四、强化协调督办

  区审改办(区编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和第三方评估,及时了解掌握改革进展,定期研究重点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年底前,区政府将通过全面检查、重点督查、交叉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改革实效。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9日


西安市莲湖区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

  (共57项任务)

序号

  重点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时限要求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1

  对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以及削减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及时做好承接落实。

  区审改办牵头,区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中、省、市时限要求完成

  2

  对“放管服”改革开展专项督查。

  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督查组牵头。

  12月底前完成

  3

  编制区级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实施动态调整。

  区审改办、区法制办牵头,区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编制区级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实施动态调整。

  市级清单发布后1个月内完成

  4

  清理行政许可前置条件,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

  区政务中心牵头,区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完成

  5

  对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后需要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的条款提出修改意见。

  区法制办牵头,区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6

  提出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专家组成员名单,对“放管服”改革开展第三方评估。

  区行政学校牵头,区审改办、区政府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提出专家组成员名单,适时完成第三方评估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7

  及时做好市级新修订的《西安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贯彻落实工作。

  区发改委

  待市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后抓好落实

  8

  及时做好《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工作。

  区发改委

  待国家出台《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后抓好落实

  9

  保留的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要全部纳入全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一站式”网上审批,大幅缩短审批流程和审批时间,推进投资审批提速。

  区发改委牵头,区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10

  贯彻落实国家《清理规范投资建设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提速。

  区发改委牵头,国土莲湖分局、环保莲湖分局、区建住局、区工信交通局、区食品药监局、区文体局、区城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三、扎实做好职业资格改革

  11

  对中、省、市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抓好落实,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区人社局牵头,区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中、省、市时限要求完成

  12

  制定《西安市莲湖区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区人社局牵头,区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待中、省、市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建立后,按时限要求完成

  13

  全面清理各种行业准入证、上岗证等。严肃查处职业资格“挂证”、“助考”等行为,严格落实考培分离。

  区人社局牵头,区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中、省、市时限要求完成

  四、积极开展收费清理改革和监督检查

  14

  持续深化收费清理改革进程,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中省市出台的各项收费清理政策。

  区财政局、区物价局牵头,区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15

  制定《西安市莲湖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出让机制。

  区资产管理局牵头,区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待省市有关制度建立后,按时限要求完成

  16

  编制公布《区级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

  区物价局牵头,区审改办、区财政局、区工信交通局、区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市级清单公布后1个月内完成

  17

  修订并公布《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区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全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区性考试费目录清单》。

  区财政局牵头,区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市级完成后1个月内完成

  18

  重点整治各种涉企乱收费,强化举报、查处和问责机制,组织对涉企收费的专项监督检查,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区财政局牵头,区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五、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19

  按照国家“继续大力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今年再取消1/3,削减比例达到原总量的90%以上,同步取消后置审批事项50项以上”的部署要求,及时做好跟进落实工作。

  工商莲湖分局牵头,区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国家时限要求完成

  20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巩固“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果,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工商莲湖分局牵头,区国税局、区地税局、质监莲湖分局、区人社局、区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完成

  21

  推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合一”。

  工商莲湖分局牵头,区国税局、区地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国家时限要求完成

  22

  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加快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逐步推行全国统一标准的电子营业执照。

  工商莲湖分局负责。

  按照国家时限要求完成

  23

  出台《关于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的意见》,推进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工商莲湖分局牵头,区国税局、区地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完成

  24

  贯彻落实《陕西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全面落实“双告知”职责。

  工商莲湖分局牵头,区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月底前完成

  六、以政务公开推动简政放权

  25

  对区级部门、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实施动态调整。

  区审改办牵头,区法制办配合,区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26

  依托省“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统一发布平台”,做好区级部门、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数据录入工作。

  区审改办牵头,区法制办、区电子政务办、区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27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政务公开绩效评估工作,对政府的信息公开、政务服务、政务公开载体建设等工作进行绩效评估。

  区政府办牵头,区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28

  全面建立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西安网”公示的制度。

  区工信交通局牵头,区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29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区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七、实施公正监管

  30

  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区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全部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区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月底前完成

  31

  提高随机抽查覆盖率,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

  区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完成,2017年实现随机抽查全覆盖

  32

  依托省上“双随机”抽查电脑摇号系统,方便全区各级、各部门通过电子化手段实现 “双随机”并全程留痕。

  区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33

  充分发挥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用,推进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加大“信用西安”网站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

  区工信交通局牵头,区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34

  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

  区工信交通局牵头,区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35

  落实《陕西省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印发《西安市莲湖区区级部门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共享指导目录》。主要行政机关和司法部门接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全区企业信用信息互联共享,个人信用信息整合取得进展。

  区工信交通局牵头,区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市级完成相关工作后1个月内完成

  36

  落实《陕西省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办法》,推动各行业建立违法失信“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机制。

  区工信交通局、工商莲湖分局牵头,区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37

  加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其子平台建设力度,加快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监管“一张网”,并顺利完成与全国、全省、全市“一张网”对接。

  工商莲湖分局牵头,区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38

  贯彻全市关于在市、区县采用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数据交换标准的要求,解决企业信用信息的区域化、分散化和碎片化。

  区工信交通局牵头,区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八、推进综合监管

  39

  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基层监管力量,落实相关领域综合执法机构监管责任。

  区编办牵头,区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国家时限要求完成

  40

  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消除监管盲点,降低执法成本。

  区编办、区法制办牵头,区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国家时限要求完成

  41

  抓紧健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街办行政管理体制,通过委托方式赋予街办相应行政执法权。

  区编办、区法制办牵头,区卫计局、区安监局、区统计局、区建住局等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完成行政执法权委托工作

  九、探索审慎监管

  42

  积极探索建立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审慎监管模式。

  区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十、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43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民间投资的各项政策,继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

  区发改委牵头,区金融办、区财政局、区工信交通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国家时限要求完成

  44

  畅通投诉渠道,健全维权机制,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工商莲湖分局牵头,区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45

  开展公共服务行业专项执法,查处公用企业限制竞争或滥收费用等违法行为,开展反垄断执法,组织实施竞争审查制度,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

  工商莲湖分局、区物价局牵头,区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46

  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利)行为,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区科技局牵头,区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十一、提高“双创”服务效率

  47

  推进各类“双创”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开办和成长“点对点”提供政策、信息、法律、人才、场地等全方位服务。

  工商莲湖分局、区人社局、区科技局牵头,区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48

  加快我区小微企业名录库和全市小微企业名录系统的对接工作,尽快实现政策集中公示和扶持导航。

  工商莲湖分局牵头,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49

  加快建立新生市场主体统计调查、监测分析制度,密切跟踪新生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的经营发展情况。

  工商莲湖分局负责。

  持续推进

  十二、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

  50

  创新机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增加基本公共服务。

  区财政局、区发改委负责。

  持续推进

  51

  大幅放开服务业市场,促进民办教育、医疗、养老、健身等服务业和文化体育等产业健康发展,多渠道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

  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区民政局、区文体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十三、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52

  规范和完善三级政务服务网络,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制定全区政务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规范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运行。

  区政务中心牵头,区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完成

  53

  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整合网上办事资源,提升政府门户网站服务能力,建设网上服务平台,引导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

  区政务中心、区发改委、区工信交通局、区网信办、区电子政务办牵头,区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54

  加快梳理编制并公布区级部门、街道办事处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

  区审改办牵头,区法制办、区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月底前公布区、街两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

  55

  按照国家制定的《政府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实施方案》要求,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实现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

  区发改委、区工信交通局、区网信办、区电子政务办牵头,区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国家时限要求完成

  56

  全面梳理并公布需要群众出具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坚决取消各种不必要的证明和手续,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区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完成

  十四、加快推动形成更有吸引力的国际化、法制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57

  围绕企业申请开办时间压缩了多少、投资项目审批提速了多少、群众办事方便了多少等,提出明确的量化指标,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以硬性指标约束倒逼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激发改革动力,增强改革实效。

  区政务中心、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统计局牵头,区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