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机构,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
《莲湖区2016年度缓堵保畅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6日
莲湖区2016年度缓堵保畅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缓堵保畅工作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辖区交通秩序管理,优化区域交通环境,综合施策治理交通拥堵,确保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按照《西安市2016年度缓堵保畅工作安排》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施策、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以加强停车秩序管理和停车场建设为重点,不断深化和完善静态交通属地管理工作机制;以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治理堵点乱点、改善片区交通、推进路网建设为抓手,深入持久治理交通拥堵;以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市民文明出行意识为载体,努力营造便捷、高效、文明的交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缓堵工程建设。加大辖区道路征地拆迁力度,8月底前完成昆明路快速化改造工程辖区内征地拆迁、垃圾清运和场地移交工作;8月底前完成红庙坡立交及星火路立交工程辖区内征地拆迁、垃圾清运和场地移交等工作;继续推进西市南路建设;12月底前完成响塘村、建新村、解家村、西关村、金家堡村等5条规划路建设和庙后街、西仓南巷、北曹家巷、邓六路等4条背街小巷改造;配合完成辖区地铁建设征地拆迁相关工作;推进辖区支路建设,完成支路建设2公里。
牵头单位:区建住局、区城(棚)改办,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建设局、大明宫办
配合单位:相关街道办事处
(二)深化静态交通属地管理机制
2.全面建立以区为主的静态交通管理机制。每季度开展辖区停车秩序整治行动,规范辖区主干道、支路机动车停放秩序,巩固城区主干道禁停成效,严禁大型车辆占用人行道停放。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交警莲湖大队
配合单位: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相关街道办事处
3.根据辖区内《经营性停车场整治实施方案》,排查辖区经营性停车场设置情况,清理取缔不符合规范的停车场,消除停车场出入口对交通通行的影响,8月底前对所有经营性停车场进行全面普查并重新备案。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交警莲湖大队、西安大兴新区管委会城管局
配合单位: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相关街道办事处
4.持续整治黑收费行为,每季度关于黑收费的市民投诉或媒体曝光不超过1次;规范非机动车停放,严禁停放站点占压盲道、占满人行道;持续开展旅游景点、客运站场周边黑车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区工信交通局、公安莲湖分局、交警莲湖大队、西安大兴新区管委会城管局
配合单位:区文明办、区旅游局、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
5.加强监督检查,从严整治清理非法挪用停车位现象,全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次以上。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交警莲湖大队、西安大兴新区管委会城管局
配合单位: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
6.结合辖区实际,同步研究占用停车位收取补偿费用等政策,年底前报市交委办。
牵头单位:区交委办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三)多举措、全方位缓解停车难
7.合理增设停车位,及时完善标志标线。加强辖区停车管理,进一步规范停车位设置、变更、移交等程序,及时完善标志标线;完成设置及移交“四统一”停车位2400个以上,每月报送新增、变更、移交停车站点(位)有关情况;8月份、12月份向社会公示新增、变更的停车位设置情况;按照特定区停车位设置实施方案,合理设置停车位,及时报送市交警支队统一对外公示。
牵头单位:区交委办
配合单位:区城管局、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交警莲湖大队、西安大兴新区管委会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8.按照年度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要求,完成相关建设任务;配合做好全市智慧停车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年底前建成停车位700个,开工建设出行车位2000个(其中建成800个);7月底前动员辖区内沿街单位、社区停车资源对外开放、错时停放1处以上,停车位200个以上,年底前完成错时停放3处以上,停车位500个以上。
牵头单位:区交委办、区建住局、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建设局
配合单位:区城管局、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
(四)扎实开展交通专项整治
9.滚动治理堵点乱点。根据市交警支队堵点、乱点治理实施方案,按照“一点一策”方式,滚动治理辖区堵点、乱点;按照市交委办2013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堵点、乱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报送堵点、乱点治理工作计划表和总结统计表。
牵头单位:区交委办、交警莲湖大队
配合单位:区综治办、区文明办、团区委、区教育局、区城管局
10.坚决清理取缔各类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现象,重点整治便民早市超时、超范围和占道修车、洗车问题,对重点路段实施动态管理监管,保持治理成效。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配合单位:桃园开发区管委会、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交警莲湖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11.强化交通秩序执法。每季度出台交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在加强日常执法工作同时,逐月重点开展1—2项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无牌无证车辆、非机动车违法行驶,黄标车、无标车及货车走限区,强化渣土车管控;治理道路停车秩序,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形成执法合力,8月1日前完成道沿上违法停车信息纳入公安交管信息系统的衔接工作。
牵头单位:区交委办、交警莲湖大队
配合单位:区文明办、团区委、区教育局、区城管局、区工信交通局、桃园开发区管委会、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
(五)完善交通设施设置
12.全面排查辖区各类交通设施,完成交通设施提升改善配合工作,做好相关协调工作。根据市交警支队相关工作安排,全面排查辖区各类交通设施情况并及时上报市交警支队,如有损坏及时进行报修,确保24小时予以维护更换,设施完好率达98%以上;协助完成辖区指路标志及空中分道标志系统建设。
牵头单位:区交委办、交警莲湖大队
配合单位:区城管局、桃园开发区管委会、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
13.全面开展辖区道路设施综合提升。按照市市政公用局相关工作安排,排查辖区设置不合理的出入口、交叉口、公交港湾、非机动车道、废弃线杆、桩闸、报亭等设施,及时将摸排情况上报市市政公用局,完成道路设施综合提升配合工作,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做好施工围挡管理相关工作。
牵头单位:区建住局、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建设局
配合单位:区城管局、桃园开发区管委会、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交警莲湖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14.按照市城管局相关工作安排,排查辖区设置不合理的绿化带开口、树木、树坑、花钵、垃圾箱、班房等设施,完善绿化设施设置联系协调机制,及时将摸排情况上报市城管局,协助消除绿化环卫等设施对交通通行的影响,做好相关协调工作;落实、规范区属各类作业车辆工作时间,作业车辆早7时至10时、12时至14时、17时至晚20时严禁在高架路、快速路及下穿隧道作业,严禁早晚高峰时段在主干道路上作业;推广车辆夜间上路作业,规范车辆停放;加强人员管理,确保环卫作业人员安全;规范作业车辆牌照管理,严禁无牌、牌照污损等车辆上路,每季度对作业车辆违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西安大兴新区管委会城管局
配合单位: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
15.按照西安城投集团相关工作安排,配合完成辖区公交站台、出租车站台、候车棚亭等各类公共交通设施排查工作,及时将摸排情况上报西安城投集团,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协助解决各类公交、出租车设施设置不规范问题;做好辖区公交分线路排队候车相关工作。
牵头单位:区工信交通局
配合单位: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
(六)大力发展绿色公共交通
16.完善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配合完成辖区范围内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规划、选点、接电、建设等工作,进一步扩大公共自行车布点范围,增加投运车辆。
牵头单位:区建住局、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建设局
配合单位:区城(棚)改办、桃园开发区管委会、规划莲湖分局、规划大兴分局、相关街道办事处
17.进一步完善北院门(回坊)地区旅游电瓶车队运营。充分进行调研,适时开辟新的运营线路、增加车辆投入,稳步推进市场化、企业化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北院门(回坊)地区交通网线,逐步缓解群众和广大游客出行难、乘车难问题。
牵头单位:区旅游局
配合单位:区建住局、区城管局、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规划莲湖分局、交警莲湖大队、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北院门街道办事处
(七)加强文明交通创建工作
18.深化文明行车零违章、文明乘车跟我排、文明行路不闯灯等系列活动。持续开展文明交通创建和文明交通教育活动,每季度开展文明交通教育活动3次以上。
牵头单位:区文明办、交警莲湖大队
配合单位:区综治办、团区委、区教育局、区城管局、区司法局、桃园开发区管委会、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
19.持续开展“文明交通包抓”活动。动员沿街企事业单位、商户,结合门前“三包”责任制,自觉管好门前车辆,实现停放有序、无占道经营;开展十字路口包抓行动,整合交警、协警、文明引导员、青年志愿者和街办及周边包抓单位人员,设立文明宣传执法岗,宣传文明交通常识,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并查纠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
牵头单位:区综治办、区文明办、团区委、区城管局
配合单位:区司法局、区工信交通局、桃园开发区管委会、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交警莲湖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八)抓好缓堵保畅宣传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交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20.加强缓堵保畅“正能量”宣传报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教育,抵制陋习,弘扬正气,引导市民文明出行;多角度、深层次宣传报道全区缓堵保畅工作成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区综治办、区文明办、团区委、区教育局、区城管局、区司法局、桃园开发区管委会、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交警莲湖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21.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交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牵头单位:区交委办
配合单位:区交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交委会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指导和推进缓堵保畅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区交委办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督促指导各责任部门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注重工作实效。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按照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制定细化方案,完善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所承担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机制保障。在总结分析往年缓堵保畅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机制创新,强化机制保障,建立完善交通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推进交通综合治理,巩固缓堵保畅工作成果。
(四)加强督查考核。区考核办、区交委办要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手段和方法,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加大对工作实效的综合考评;强化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采取下发预警提示函、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评议、媒体曝光等方式,对目标任务推进滞后、措施不力的单位进行跟踪督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莲湖区2016年度缓堵保畅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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