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街道办事处:
《莲湖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
莲湖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根据《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莲政办发〔2016〕17号)、《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莲政办发〔2016〕18号)、《西安市莲湖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队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莲编办发〔2016〕6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城管执法权责
(一)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全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负责城管执法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综合考评。
(二)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具体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执法中队履行日常执法工作。承担一般程序案件的立案、审理、重大案件执行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和效能监察。具体负责查处违法建筑和建筑工地管理、户外广告设置等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组织跨区域联合执法。
(三)各街道执法中队和西大街执法中队负责辖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简易程序案件的办理和一般程序案件的检查、调查和执行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负责查处沿街无证商贩摆摊设点、非法占道和出店经营行为;
2.负责查处噪声污染、城市饮食服务业超标排污排烟、烧烤摊点未使用清洁燃料行为,制止焚烧垃圾(落叶)行为;
3.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巡查、监管以及纠违工作,配合区城管执法大队开展拆违工作;
4.负责蔬菜早市、便民夜市、食品摊贩经营区域等便民服务区(点)的拟定与日常监管服务工作;
5.负责查处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辆行为;
6.负责沿街门头牌匾规范设置和对违法设置行为的查处工作;
7.负责查处门店清运装修垃圾污染的行为;
8.负责查处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行为;
9.负责查处擅自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散发宣传品、广告的行为;
10.负责查处建筑工地违法设置文化墙的行为;
11.负责背街小巷绿化执法工作;
12.负责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占道劳务市场清理工作;
13.负责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二、调整执法中队管理体制
(一)将各街道执法中队的人财物等管理事项交由所在街道办事处负责。
(二)将西大街执法中队的人财物等管理事项交由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负责。
三、经费划转
(一)工作经费。各街道执法中队和西大街执法中队的办公、车辆运行等经费由区财政局核定后,直接拨付属地街道办事处和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执法装备、服装、网格化管理手持终端等执法装备的购置和维护由所属单位自行保障。
(二)加班补贴。各街道执法中队和西大街执法中队自2016年4月1日起,法定工作日之外的加班补贴,由属地街道办事处和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按《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城管执法人员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发放补贴办法的通知》(市城管发〔2015〕26号)执行。
(三)罚没款项。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直属中队的罚没款项,由区财政局直接返还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街道执法中队和西大街执法中队罚没款项,由区财政局直接返还至所属街道办事处和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作为执法中队工作经费。
(四)各街道执法中队和西大街执法中队的经费保障情况,由区财政局定期抽查审核。
四、设施设备划转
(一)执法执勤用车。按照辖区面积大小、管控难易程度、网格化管理要求和目前使用情况,合理配备执法执勤用车。车辆经区资产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局登记造册后,统一划转至属地街道办事处和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交执法中队使用,原则上一个执法中队配备2-4台执法执勤用车。
(二)执法设施设备。转变隶属关系的执法中队目前使用的装备和办公设备,由区资产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局登记造册后,移交至属地街道办事处和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
(三)办公场所。各街道办事处和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应按照西安市城市管理局标准化中队建设要求,为执法中队提供办公场所。
五、有关事项
(一)关于各街道执法中队和西大街执法中队的日常管理。实行双重领导体制,人财物及日常管理以各街道办事处和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为主,标准化执法工作由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标准化执法程序统一领导。涉及各街道执法中队和西大街执法中队领导班子人员调整,各街道办事处和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应书面征求区城市管理局意见。各街道执法中队和西大街执法中队班子成员和执法队员原则上三年轮岗一次,具体办法由区城市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与有关部门另行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
(二)关于借调人员的归属。外借人员一律回原编制单位;原区城管执法局下属单位借调至机关的人员,统一回原编制关系所在单位。
(三)关于协管人员的管理。原聘协管人员以所在中队为单位,一并划转至属地街道办事处和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管理。
(四)关于设备设施划转手续。划转车辆原则上要过户后移交。车辆移交之前,所有违章问题由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解决,移交之后,由属地街道办事处和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解决。其余设备设施,由区城市管理局会同区资产管理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关于队伍建设。各街道办事处和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属地中队日常管理和行风建设等工作,履行主体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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