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机构,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我区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进一步规范投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我区项目投资领域,有效保障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施质量,区政府决定成立莲湖区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陈选良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上官拥军 区财政局局长
王晓燕 区发改委主任
王寿疆 区资产管理局局长
郑 欣 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财政局局长
张勇军 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经发局局长
宋之宇 西安土门地区管委会项目管理办主任
成 员: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机构,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外称莲湖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财政局局长上官拥军兼任。
二、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全面统筹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工作;研究确定我区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项目。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全面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我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操作办法;指导和规范推进PPP项目的组织实施;协助相关部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归纳汇总各职能部门需要报请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
(三)区财政局、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财政局职责
1.负责向区级各职能部门征集备选PPP项目;
2.负责我区PPP项目库的建立和逐级上报工作;
3.负责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4.负责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择优选择参与合作的社会资本;
5.负责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
区财政局和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财政局依据资金管理权限履行各自职责。
(四)区发改委,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经发局、项目管理办职责
1.负责根据我区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对各部门报送的潜在PPP项目进行审查,制定PPP项目年度和中长期计划;
2.负责协助区级各职能部门做好潜在PPP项目的立项、策划包装及招商推介工作;
(五)区资产管理局职责
负责协助各职能部门,代表政府做好PPP项目资产移交,收回项目合同约定的项目资产。
(六)各成员单位职责
1.负责按照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的要求,选择和上报本部门潜在PPP项目,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产出说明和初步实施方案等相关资料。
2.负责根据区政府批准实施的PPP项目计划,编制本部门PPP项目实施方案;
3.负责统筹组织实施好本部门PPP项目,确保顺利实施。
4.负责对PPP项目实施的质量、价格和收费机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劳动者权益等履行行政监管职责。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