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莲湖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机构,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

     《莲湖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11日

莲湖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按照《西安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市政办发〔2014〕56号)的要求,为着力营造全面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的浓厚氛围,提高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不断扩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以下简称创森工作)的影响力,积极营造人人关心创森、人人参与创森、人人支持创森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全面提高中心城区市民群众对创森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

(二)引导广大市民强化生态文明理念,以实际行动支持创森工作,自觉投身到“创建森林城市,建设品质莲湖”的工作中。

二、宣传重点地段

(一)“二环四线”(明城墙、二环线,北大街—北关正街、西大街—红光路、莲湖路—大庆路、大兴路高架—快速干道)和

辖区内其它主干道。 

(二)西安汽车站、城西客运站、公交车站、地铁站等交通枢纽。

(三)钟鼓楼广场、环城西苑、大唐西市、华润万家超市、儿童公园等风景名胜区、公园、休闲、旅游商贸聚集区。

(四)各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术学校、中小学,企事业单位等重要区域。

(五)各社区(村)。

三、宣传方式

(一)长效宣传:采取新闻媒体、公益广告、政府网站和社会活动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

(二)迎检宣传:采取城区LED屏宣传,交通枢纽、商贸聚集区、居住区和城市道路悬挂横幅、印发宣传页及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宣传。

四、宣传口号

(一)创建森林城市 建设美丽西安(市级主题口号)

(二)创建森林城市 建设品质莲湖(区级主题口号)

(三)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建设生态宜居莲湖

(四)创国家森林城市 建和谐文明莲湖

(五)绿色为健康加油 创森给莲湖添彩

(六)创建森林城市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七)全民共创森林城市 我知晓 我参与 我奉献

(八)全民参与 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九)创森林城市 建温馨家园

(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建设优美人居环境

(十一)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营造绿色宜居家园

(十二)全民参与绿化 共创森林城市

(十三)森林城市全民共建 美好家园你我共享 

(十四)创建森林城市 享受自然空调

(十五)创森林城市 建温馨家园

(十六)植树造林 治污减霾

(十七)建设森林城市 减少温室效应

(十八)保护城市森林 维护生态安全

(十九)让森林走进城市 让城市拥抱森林

(二十)森林城市 功在当代 城市森林 惠及万世

五、宣传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媒体宣传

1.省市媒体宣传。要积极联系陕西日报、华商报、三秦都市报、陕西广播电视台及西安日报社、西安晚报社、西安广播电视台等省市新闻媒体,及时向其提供辖区创森工作动态以及取得的成果、经验和先进典型等信息,适时开展宣传系列报道。在国家检查、考核、评审期间要加大密度,增加刊发频次。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级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2.网站宣传。在区级门户网站开设创森工作专题、专栏和宣传网页,并及时更新内容,全方位报道宣传全区创森整体工作,为广大市民参与、了解创森工作提供服务平台。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级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3.区创森办要积极了解全市创森工作动态,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的总体进展,区级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及时收集、上报创森的新举措、新经验和创建工作新进展、新成效、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市《创森动态》提供动态信息,展示创森成绩。

责任单位:区创森办、区级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西安大兴新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局

4.区级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利用本部门(单位)的微信公众平台,宣传创森的工作动态以及取得的成果。

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二)户外宣传

区级创森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创森工作重点,通过策划、开展系列主题宣传和实践活动,提高中心城区市民群众对创森的知晓率、支持率与满意度,特别是重点地段的宣传内容在国家检查、评审时要适时予以增加。

1.城市出入口、市区主要地段。各街道办事处要设立不少于1块的中小型广告宣传牌,区市容园林局设置2块大型广告宣传牌,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设置2块大型广告宣传牌。

责任单位:区市容园林局、各街道办事处、西安大兴新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局

2.在西安汽车站、城西客运站、公交车站、地铁站等重点地段设立宣传牌。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西安大兴新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局

3.在设有电子宣传屏的公众场所,全年插播创森宣传工作内容和宣传口号,每日循环播出。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西安大兴新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局

4.在公交车、中巴车身以及出租车智能顶灯设置或播放创森公益宣传广告,并利用语音提示设施进行宣传。

责任单位:区中小企业局

5.在各社区(村)利用墙报、黑板报、橱窗等宣传载体广泛开展创森宣传,每季度至少更换一次宣传内容。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6.在各类建筑工地外围墙刷写宣传标语。

责任单位:区建住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社会宣传

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创森工作重点,自行设计活动载体,积极开展各种主题宣传教育与实践活动。通过策划、开展系列主题宣传和实践活动,扩大创森工作影响,提高全体市民的知晓率、支持率与满意度。

1.组织开展全区大型宣传活动。印发创森宣传手页(册)、举办创森主题征文、创森知识大赛、书法大赛等活动。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市容园林局

2.组织开展生态文化活动。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举办 “共建美丽莲湖”主题宣讲等各种生态文化活动。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教育局、区市容园林局、各街道办事处

3.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利用园艺科技馆、少年宫等科普基地,在儿童公园、劳动公园开展科普宣传活动,悬挂创森宣传标语,展示创森、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市容园林局

4.开展志愿者活动。组织参加以“关爱自然,保护环境”为主题的“感恩秦岭—让秦岭常绿,让八水常流,共建美丽西安”山川河流志愿服务等生态文化宣传活动,长期开展环保知识宣传志愿服务等常态化活动。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文明办

5.开展进学校进课堂活动。在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术学校、中小学开展创森课堂(讲座),组织开展创森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形式的主题活动和森林体验活动。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6.开展创森进社区活动。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定期在各社区中开展创森知识讲座,进行问卷调查,健全创森信息员制度,提高居民群众创森知晓率。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扩大中心城区创森宣传力度作为工作的重点,要认真研究并制定本单位宣传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履行好职责,确保宣传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夯实工作责任。创森宣传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工负责,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底目标考核。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创森工作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将责任落实到人。

(三)注重宣传实效。切实增强创森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注意增强宣传活动的实效性,确保营造家喻户晓、人尽皆知的社会氛围。

(四)保障经费投入。区级财政部门要将创森宣传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宣传经费投入。

 

附件:莲湖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区级部门宣传任务分解表

 

 

 

 

 

 

 

 

 

 

 

 

 

 

 

 

附件

莲湖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区级部门宣传任务分解表

责任单位

主 要 任 务                                      

配合部门

区委宣传部

1.指导全区创森宣传工作;2.协调省、市各级媒体宣传全区创森工作成果,及时报道创森工作的动态新闻;3.组织刊登区级创森公益广告,在国家、省、市进行创森入户调查阶段,加大广告投放频次。

区市容园林局(区创森办)

团区委

1.指导辖区内大中专院校团委做好创森宣传工作;2.开展创森进社区活动;3.开展植绿护绿活动;4.在全区范围内每年策划一次创森主题宣传活动。

 

区妇联

1.开展最美家庭活动;2.在全区范围内每年策划一次创森主题活动。

 

区教育局

1.在全区中小学间开展创森主题宣传活动;2.在全区中小学张贴创森主题宣传海报,办创森主题黑板报,开展创森主题演讲比赛等活动。

 

区中小企业局

1.在辖区客运站利用LED电子屏播放创森主题宣传口号,悬挂横幅宣传创森主题口号;2.协调出租车智能顶灯滚动播放创森主题宣传口号。

 

区旅游局

指导辖区旅游景点悬挂创森宣传横幅、举办创森宣传活动、建设生态环保知识教育设施及场所。

 

区市容园林局

在区属公园、街头绿地广场设立创森宣传牌,悬挂创森宣传横幅。

 

区建住局

在辖区建筑工地施工围挡刷写创森宣传海报。

区城管执法局

各街道办事处

区科技局

指导区科技园艺馆、少年宫等科普教育基地悬挂创森宣传标语,设立创森主题宣传牌,举办以科技为主的创森宣传活动。

 

区民政局

指导社区、村委会悬挂创森宣传标语。

各街道办事处

西安大兴新区管委会城市管理局

开展创森宣传活动,设立大型公益广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