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机构:
根据西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全市鸣放防空警报的通知》(市人防发〔2013〕33号)的要求,定于2013年9月18日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的鸣放。为确保我区鸣放工作的圆满顺利,现将防空警报鸣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鸣放时间
2013年9月18日(星期三)上午10:00-10:15。
二、鸣放方式
由市警报控制中心统一发放警报控制信号。
信号发放顺序为:
发放预先警报:10:00——10:03(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发放空袭警报:10:06——10:09(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发放解除警报:10:12——10:15(连续鸣放3分钟)。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防空警报鸣放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莲湖区2013年防空警报鸣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 岩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刘延海 区武装部部长
秦长绪 区政府办主任
杨信乐 区人防办主任
成 员:乌碧娜 区旅游局局长
薛国旗 公安莲湖分局副局长
阎天敏 区武装部副部长
任利军 区教育局副局长
程 华 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蔺利军 区卫生局副局长
刘有运 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孙养宪 北院门街道武装部部长
聂雨涛 环城西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许 凯 西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武装部部长
周远雄 土门街道武装部部长
闫德强 红庙坡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尹双喜 桃园路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
汪 青 枣园街道办事处副调研员
吴东平 北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李 波 西电集团公司武装部部长
王 论 庆安集团公司武装部部长、人防办主任
范 伟 中航工业西安航空动力控制有限公司
基建处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防办,办公室主任由杨信乐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全区防空警报鸣放的组织协调及日常工作(联系人:殷为志 联系电话:88622945)。
四、工作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3年8月31日前)
按照全区警报器设置规划,完成3台警报器的采购、选点、安装工作;成立莲湖区防空警报鸣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全区鸣放防空警报的通知。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1日—9月10日)
完成宣传提纲、宣传标语等材料的起草、审定、印制、分发等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对全区所有防空警报器进行维护、调试,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组织开展警报器指挥操作人员培训。
(三)宣传教育阶段(9月11日—9月17日)
召开防空警报鸣放工作会议,进一步检查警报鸣放准备情况,安排宣传工作;配合市防空警报鸣放指挥中心,调试鸣放设备,进行演练;各相关单位向社会发布鸣放公告,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利用宣传车、展板、宣传资料等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宣传工作安全有序。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防空警报鸣放工作,切实按照区政府的统一安排,召开本部门、本单位防空警报鸣放工作会议,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开展现有警报器的检查维护,使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确保在全市规定时限内统一鸣放。
(二)广泛动员,抓好宣传。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开展好此次防空警报鸣放的宣传动员;要利用板报、标语、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在社区、学校、医院、企业以及重点旅游场所等,广泛宣传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进一步提高群众辨别防空警报的能力,切实增强群众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
(三)密切协作,积极配合。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此次防空警报鸣放工作的配合协调工作。区警报鸣放指挥中心和各警报器设点单位要及时准确无误发放警报信号。区卫生局要指导辖区各医院做好应急救护工作。区城管执法局要积极配合做好辖区内各宣传场地的安排布置工作。区人防办要积极与辖区各通信公司协调,及时向手机用户传送防空警报鸣放短信,提高居民对防空警报的知晓率。公安莲湖分局要随时处置突发事件,保持良好的治安、交通秩序。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做好本职工作,确保警报鸣放期间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 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