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贯彻落实西安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五年规划(2012-2016)的实施意见

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机构,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

  为全面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工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创建与国际化大都市中心城区相适应的法治环境,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按照《西安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12-2016)》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八项规定,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为我区建设国际化大都市中心城区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基本目标

  区级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能够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得到有效落实;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依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

  1.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据本细则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实施细则,确定每年重点工作任务,做出具体安排部署。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听取2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各部门、各单位每年要向区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区政府通过专题会议等形式认真听取并审查下级行政机关推进依法行政情况报告,提出改进工作的指导意见。

  3.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考核依法行政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加强依法行政监督检查工作,区政府每年要依据依法行政考核情况,对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要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违法行政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单位,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4.转变政府职能。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界定和规范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区应急办要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继续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和公共服务意识,简化公共服务程序,降低公共服务成本。

  5.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加快网上审批步伐,通过网上申报、网上预审、网上受理、网上监察等环节,统一审批标准、规范审批行为、加强审批监督、透明审批环节、精简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扩大在区政务中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范围,加强三级政务服务网络建设。

  6.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充分运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管理等手段对经济和社会事务实施管理。积极推行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等行政管理方式。

  (三)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7.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8.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执行情况跟踪与反馈机制,全面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重大行政决策。

  (四)加强重点领域制度建设,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9.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各部门、各单位每年要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涉法性文件开展自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报送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法制办每2年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完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规范性文件到期自动失效。

  10.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管机制。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涉法性文件,不得发布实施。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公布、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备案工作信息化建设。2015年,实现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

  (五)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1.完善行政执法体制。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合理界定各级行政机关的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继续完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不断扩大实施领域。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提升工作,完善标准化体系。数字化动态监控实现全覆盖,区城管指挥中心三期软件系统全面建成运行,实现指挥中心、监控设备和巡查人员全面联网,形成人工巡查和视频监控相结合的数字监督指挥体系。

  12.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确保程序公正。完善行政执法调查规则,规范取证活动。健全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制度。

  13.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深入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公布制度,结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复议、行政行为投诉等,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综合打分制度,实施执法标准、监督动态、机制完善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范工作。

  14.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制度,执法人员严格持证上岗。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主体及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上岗执法。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15.完善行政调解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创新行政调解工作方法,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化解行政争议和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我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通过建立完善行政调解组织网络联动机制,畅通行政调解渠道,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自身诉求,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争议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始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内。

  16.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行政复议申请按时办结率达到100%。2015年,建立行政复议案卷查询制度,建立行政复议责令受理及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行政复议受理活动的监督,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督查落实制度。积极运用行政复议建议书、意见书等方式,推进行政机关及时纠正具体行政行为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

  17.继续加强信访工作。区信访局负责健全信访案件受理、交办、复查、复核及督察制度。不断完善和落实信访工作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信访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相衔接,依法分流信访事项,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18.建立舆情应对措施。各部门、各单位要重视舆情特别是网络舆情的应对和处置,落实责任部门和具体人员,切实加强对舆情的监测、分析、研判和引导,及时回应民声民意,把矛盾解决在萌芽和初始状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七)加强政务公开,提升服务水平

  19.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共政策、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领域的信息主动公开,完善行政信息依法申请公开的工作机制,继续创新和拓展信息公开载体和渠道,增强政府信息发布功能。

  20.大力推进办事公开。2013年,全区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部门要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时限和结果。进一步规范和监督医院、学校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

  21.拓宽政务公开方式。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政府网上工程建设,建立政府与部门、企业、群众信息沟通的平台。加快建立政府部门之间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和信息公开的社会评价制度。扩大网上办公范围,健全便民服务、交流互动平台,方便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查询、办事、提出意见建议。

  (八)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严格责任追究

  22.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向其报告工作,接受质询。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其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依法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

  23.接受司法监督。建立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回复、办理、督查制度。行政机关收到意见或建议后,要及时反馈、积极整改。推行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制度。依法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

  24.加强专门监督。区审计局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监督力度,推进审计公开。区监察局要加强行政监察,进一步健全电子监察以及网络投诉平台,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监察,提高行政效能。

  25.完善政府层级监督机制。强化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及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进行重点监督和专项监督。

  26.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健全投诉举报制度,推行民意调查制度。认真调查核实群众投诉举报及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

  27.严格行政问责。2013年,区监察局要根据《西安市行政问责办法》,制定我区相关办法,确定问责主体,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使行政问责制度化、常态化。

  (九)开展依法行政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28.坚持和完善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把法制学习纳入常务会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区司法局要结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及主要任务,拟定10个常务会议学法题目并报区政府审定,保证全年学法4次,不断推进政府领导法制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29.建立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区人社局、区司法局负责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和考核奖励的依据。对新招录的工作人员,要进行法律知识测试,测试不合格的要及时组织培训。

  30.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知识集中培训制度。区政府每年制定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计划,对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

  (十)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1.努力推进依法行政理论研究,深化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紧急信息和政府法制信息及理论文章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莲政办发〔2013〕34号)要求,认真开展政府法治理论研究,及时向区政府法制办报送工作信息。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