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
莲湖区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

为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暂行办法》《西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莲湖区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莲湖区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27日

附件

莲湖区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法律政策依据

实施计划

1

莲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区发改委

《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月底前形成《纲要(送审稿)》并进行合法性审查;4月底前报请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后,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2

西安市莲湖区“十五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

区卫健局

《莲湖区“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十五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10月底前形成《规划(送审稿)》并进行合法性审查;12月底前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

3

莲湖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

区应急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24〕5号)

10月底前完成《预案》修订并进行合法性审查;12月底前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