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莲湖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
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我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市政办函〔2025〕1号)相关意见,建立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

二是统筹协调全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研究拟订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是组织协调指导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推动部门协调沟通,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

四是建立督办机制,督促检查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交流、推广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经验,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二、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由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工信交通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区医保局、公安莲湖分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区民政局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组成单位。

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和区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区民政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副召集人,负责确定联席会议内容、召开范围,安排部署重点工作等。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负责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主要负责日常工作的沟通协调。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分管同志兼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部门和单位及时函告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二)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必要时可邀请相关部门、街道办负责同志及有关专家参加。

四、工作要求

区民政局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有关问题,及时提出需联席会议研究的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工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区民政局)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