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
2025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做好2025年省级、市级、区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以下简称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本年度省“两会”期间建议提案7月1日前办结答复,市“两会”期间建议提案8月1日前办结答复,区“两会”期间建议提案7月1日前办结答复。闭会期间交办的建议提案,在2个月内办结答复。所有建议提案走访率、办复率达到100%,人大代表和提案者满意率(含基本满意)分别达到100%和95%以上,进一步提升办理工作质效。

二、办理措施

(一)坚持一把手主抓。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

管领导直接抓、承办科室全程跟、落实专人具体办”的办理责任。省、市两级建议提案的答复函,由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区政府主要领导审核、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同意后,书面答复人大代表、提案者。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协调调度、推进落实,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实行台账式管理。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办理工作台账,强化过程管控,实行销号管理。建议办理落实“承诺+台账制”,提案办理实行清单式答复。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规范办理程序,切实抓好调研、面商、审核、答复等关键环节,做到件件有人抓有记录,事事有协商有落实。

(三)落实三见面制度。坚持做到“办前请教”,双向互动,了解初衷,征询意见;“办中请问”,现场观摩,座谈面商,办出实效;“办后请评”,主动回访,跟进反馈,凝聚共识。突出以点带面、示范带动作用,达到“办好一件、解决一批、影响一片”的效果。

(四)开展全过程督办。区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督查督办职能,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年度重要工作,通过走访抽查、现场检查、集中督办等形式,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质增效。

三、答复规范

(一)复函要求:严格按规范格式复函,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发,采取“清单式”答复。对联名提出的建议,应逐一寄送每位代表。对联名提出的提案,只答复第一提案人。多个提案者提出的同类提案,可采取并案处理,对所有提案者采取一式多份复函。

(二)复函类别:复函需在首页右上角注明答复类别:所提问题已采纳、解决的,标明A类;已采纳,列入工作计划逐步解决的,标明B类;受法律法规、政策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留作参考的,标明C类。

(三)报送方式:复函文件由承办单位直接报送代表和提案者,其中:省级、市级建议提案办结后,复函、评议表报送区政府办公室;区级建议提案办结后,复函、评议表按类别报送区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区政协提案委,抄送区政府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及时签收办理。各承办单位要及时签收、核对交由本单位承办的各级“两会”建议提案,自交办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回执单》(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区政府办公室。

(二)强化沟通联系。各承办单位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提案者全过程协商,通过走访、调研、座谈等形式,畅通沟通联系渠道,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办理情况,把加强沟通联系贯穿于建议提案办理全过程。

(三)提升办理实效。各承办单位要加大办理力度,创新办理方式,确保办复率和满意率。多部门共同承办的建议,各承办单位要会商沟通、统一意见,共同面见答复代表。并案处理的提案,邀请所有提案者集中进行办理答复。

(四)公开办理情况。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答复后10个工作日内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并做好相应的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

(五)报送工作总结。各承办单位于9月15日前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报送区政府办公室。各级确定的重点建议和重点提案应单独形成办理报告,按要求时间节点报送。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