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旅居养老产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区政府同意,建立西安市莲湖区旅居养老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召 集 人:区民政局局长、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成 员:区发改委、区工信交通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资源规划莲湖分局、生态环境莲湖分局、公安莲湖分局、区文旅集团、区城建集团,各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的筹备、组织和联络、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局长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牵头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同时作为办公室成员参与具体工作。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同时设立综合执法办公室,由区民政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莲湖分局等有关职能部门组成,承担旅居养老相关执法工作,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旅居养老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区旅居养老工作。督促指导各街道、有关单位做好全省旅居养老示范区创建工作,研究解决旅居养老产业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旅居养老产业发展;研究起草支持旅居养老产业发展政策和年度重点工作计划,部署实施养老服务改革创新重点事项;加强成员单位沟通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督促检查旅居养老工作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工作成效,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召集,或由总召集人委托召集人召集,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以及专家参加。
(二)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重大事项经联席会议研究后报区政府决定。联席会议办公室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旅居养老工作的有关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做好旅居养老工作。
(三)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不刻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由区民政局代章。
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继任者自动接替,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报区政府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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