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西安市莲湖区扶持“个转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莲湖区扶持“个转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24年5月23日区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8日

西安市莲湖区扶持“个转企”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进一步加大经营主体培育力度,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促进经营主体质量提升、结构优化,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西安市扶持“个转企”若干措施》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扶持“个转企”措施,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坚持“政策引导、主体自愿、分类指导、科学推进”原则,通过改革创新破解制度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和政策性堵点,全力构建莲湖区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培育政策体系,畅通“个转企”各领域、各环节,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扩大经营规模、完善治理结构、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根据个体工商户行业特点、规模大小、转型意愿等发展实际,坚持统筹谋划、分工协作,采取针对性措施,分类施策,有力有序推进。通过创新工作举措、加强部门协同,破解制度性障碍,着力解决“不能转”的问题;通过强化政策支持、优化服务供给,疏通政策性堵点,着力解决“不愿转”的问题;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注重政策引导,建立转前、转中、转后服务机制,着力解决“不会转”的问题。充分尊重个体工商户意愿,大力激发个体工商户内生动力,力争用三年时间,鼓励引导一批个体工商户实现“个转企”,努力实现小微企业数量增加、质量提升、实力增强的目标。

三、基本原则

(一)主体自愿,积极引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扶持“个转企”各项措施和扶持政策,充分尊重个体工商户的意愿,注重激发其内在动力,大力支持鼓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

(二)分类指导,科学推进。要遵循市场规律,聚焦本区优势、特色产业,产业特点和主体实际情况,做到分类管理、科学施策,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个转企”工作,对有一定实力但转企有顾虑的主体,积极引导扶持;对规模较小但潜力较大、成长性好的主体,加强关注和培育。

(三)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规范,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市场等手段强化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为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扶持对象与条件

(一)申请“个转企”的个体工商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莲湖区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

2.具有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意愿;

3.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不予扶持:

1.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2.存在税收违法、逃避债务、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3.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等领域,且风险隐患未排除的;

4.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情形。

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情形的个体工商户,待上述情形修复后,再申请转型。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完善重点培育库

组织力量深入街道、社区、园区等基层一线对辖区内个体工商户进行摸排调查,全面摸清、掌握全区个体工商户经营状况与税收收入底数。按照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分类统计,结合经营状况与税款入库情况,遴选符合小微企业标准或有转型发展意愿的个体工商户,建立“个转企”重点培育库。对纳入培育库的个体工商户,实行一户一档,针对性开展孵化培育,支持入库对象及时转型升级。对培育库进行动态管理,转型成功和不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及时调整出库,将新的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及时纳入培育库。(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各街道办事处,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简化行政审批手续

1.实行“个转企”注册登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同步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就业社保登记等相关业务,转型后可免费申请刻制一次印章(个体工商户转型前未刻制公章的,直接领取新印章;刻制过公章的,需按照印章变更流程,上缴旧印章,领取新印章)。个体工商户转型前未进行过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登记,需要办理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时,按照企业参保登记的程序进行即可;已经进行过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转企后需要维护单位基本信息(单位类型、单位名称等)。(责任单位:区数据和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区税务局、公安莲湖分局)

2.个体工商户转型后,允许继续使用原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保留原个体工商户字号和行业特点。转型后企业不改变住所(经营场所)的,办理注册登记时无需再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责任单位:区数据和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

3.原个体工商户转为公司或个人独资企业需更换许可证件、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权属转移、房屋和车辆所有权更名等事项的,凭登记机关出具的“个转企”证明材料由相关单位依法快速办理。(责任单位:区数据和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公安莲湖分局、资源规划莲湖分局)

(三)税惠政策精确送达

对纳入培育库的个体工商户,开展点对点针对性孵化培育工作。针对个体和企业申报等涉税事项操作差异,税务管家点对点精细辅导,使转企纳税人“免申即享”,提供“定制”服务。同时税务管家作为第一线及时收集“个转企”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激发发展潜力,帮助“个转企”纳税人稳步发展、成长壮大。转企后享受减半征收“六税两费”政策,享受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转企后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减按1%征收增值税。转企后新购进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鼓励个体工商户积极转变经营理念,培养企业化经营意识,探索长远发展的高质量路径。另外借助线上线下两个渠道,利用政策下沉、服务下倾的宣传方式,帮助转型对象知晓税费红利,确保转型对象应享尽享,税惠政策直达快享。(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落实转企奖励政策

设立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支持和促进个体工商户顺利转型为企业,推动市场主体结构优化升级。根据转型企业申请,对不具备财务核算能力、确需聘请代账公司记账的,委托第三方机构免费为转型企业提供三年的代账服务;对租用场地用于生产经营的,按照本区年平均租金的20%发放三年租金补贴;针对自建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情况,将对其安全鉴定费用给予一次性50%的补贴支持;对转企后稳定经营三年以上、年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上且连续三年营业收入年均增速10%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五)拓展融资发展渠道

引导商业银行加强对转型后企业的信贷支持,提升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等动产抵押及专利权、商标权质押登记的融资业务便捷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通过“税银互动”为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纯信用贷款产品。支持转型企业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凭政府采购合同申请信用融资贷款。对满足条件的转型企业400万元以内的创业担保贷款,按照贷款利率适当给予财政贴息。(责任单位:区委办、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六)落实就业补贴政策

对按规定做好新型学徒制培训和职工岗位技能培训的转型企业,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政策解读。为转型企业做好一次性吸纳就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及就业困难人员等社保补贴发放,按规定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政策。(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1.转型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莲湖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转型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2.转型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莲湖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转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按照养老保险400元/人/月、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2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一年。

3.转型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莲湖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转型企业,近一年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按照养老保险300元/人/月、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2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七)支持生产经营延续

1.转型后企业原则上保留原个体工商户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可继续沿用原个体工商户的银行对公账号,原征信记录继续有效。(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数据和审批局、各街道办事处,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支持将原个体工商户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权等依法转移至转型后企业名下,对原个体工商户与转型后企业的经营期限连续计算。(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数据和审批局,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八)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对转型企业推行“沙盒监管”和“触发式”监管,建立柔性执法和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制度,充分使用宣传引导、信用承诺、行政提示、行政告诫、行政建议、行政约谈等非强制性手段,指导其依法合规经营。精准制修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实行首违不罚;初次违法、违法经营时间较短、货值金额较小、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的,减轻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九)深化重点行业扶持

建立转型企业后续发展状况跟踪监测工作机制,针对性实施重点行业梯次培育,推动转企后进一步发展壮大。鼓励商贸服务类转型企业走进商业楼宇、旅游景区,支持其参加形式多样的消费促进、产销对接活动。鼓励生产类转型企业进入工业园区发展,并纳入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体系,主动开展“业务帮企、技术助企”活动,提升质量管理能力。支持科技类转型企业入驻产业链和产业生态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选派知识产权公益特派员开展“一对一帮扶”和“集中托管”服务。推荐具备条件的进入“升规上限”培育库,对转型后升规纳统的按照升规纳统标准予以奖励。(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交通局、区科技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各街道办事处)

(十)挖掘后续发展潜力

鼓励转型企业参加“政府质量奖”、“专利奖”、“标准创新奖”等评选,打造并拓展特色品牌,形成独特的竞争优势。优先将商贸服务类转型企业纳入“放心消费创建”培育体系,深入开展安全、价格、质量、服务、维权“五个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培育发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树立放心消费的品牌形象。重点发展老字号餐饮+特色风味餐饮,积极发掘和发展精品等级民宿、地方名吃和特色餐饮业,打造独具特色的餐饮民宿品牌。引导电商平台优先吸纳信誉度高、产品质量好、售后服务优的转型企业入驻,提供技能培训服务、普惠式流量服务和阶段性优惠政策,打造网络销售品牌,推动电商产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各街道办事处)

(十一)建立全流程服务机制

建立健全领导包抓机制,切实明确各部门、各街道在转型工作中的职责和使命,实施“三必访、三到位”精准培育策略,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实施重点培育对象“一对一”联系服务模式,全程跟踪个体工商户的转型过程,提供精细化、个性化的指导与支持,确保转型工作取得实效。

1.转型前建立重点培育机制,将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作为重点培育对象,集中优势资源精准帮扶,帮助其扩大规模、提升实力,增强转企动力。落实专人负责为个体工商户提供全流程服务,宣传解读“个转企”在市场准入、组织管理、税收优惠、融资贷款、用地用工等方面的政策优势,提供一对一咨询服务、政策指导,畅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区数据和审批局、区委办、区税务局、各街道办事处,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转型中加强法律、市场、用工、技术、税收、管理、融资等各类政策指导服务,主动做好“个转企”登记注册服务引导工作。在“西安市市场主体网上登记平台”,开设“在线个转企”专区;在莲湖区市民中心设立“个转企”服务窗口,为申请人提供政策咨询、表格填报、办事引导等工作,推动“个转企”工作顺利实施。(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区数据和审批局、区委办、区税务局、各街道办事处,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3.转型后实行“一企一户”建档管理,持续关注企业后续发展,坚持边运行边总结边完善,定期收集情况问题,优化调整政策措施。建立档案管理台账,将原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与转型后企业登记档案合并保存,及时扫描归档,确保市场主体历史档案的延续性和“一户一档”规范完整。(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数据和审批局、各街道办事处,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扶持“个转企”工作落实到位,成立莲湖区扶持“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区委办、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工信交通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卫健局、区退役军人局、区数据和审批局、区税务局、公安莲湖分局、资源规划莲湖分局、生态环境莲湖分局、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各部门工作开展实施的监督推动,加强对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个转企”工作稳步推进。

(二)深化任务落实。充分发挥莲湖区扶持“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健全运行调度、部门会商、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打表推进、闭环管理,推动“个转企”工作走深走实。各成员单位填报《莲湖区扶持“个转企”工作联络名单》(附件2),于2024年5月28日前报区市场监管局。

(三)加强督促指导。健全督查督办和总结评估机制,加强对“个转企”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导,各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要尽快制定配套的工作方案,及时梳理总结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典型案例、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形成“个转企”工作总结报告,及时报送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将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跟踪问效,定期通报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并将相关情况向区政府报告。

(四)注重宣传引导。莲湖区扶持“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个转企”工作的宣传推介和政策解读,制定发布详尽政策解读和具体操作流程,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政策知晓度,深入报道“个转企”先进典型案例,不断营造浓厚氛围,增强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的意愿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