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机构设置。
1.落实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法规政策,拟定区级机关后勤改革的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区级机关中办公区后勤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其他区级机关办公区后勤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3.拟定区级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4.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公共设施设备的技术管理和维修工作。
5.区级机关公有住房维护、修缮、物业管理等工作;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和不过用房的总体规划、日常管理、调整分配等工作。
6.区级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教育、文体、卫生等主管部门开展各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7.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后勤保障专项经费的预算和使用管理等工作。
8.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餐厅、环卫绿化等公共设施的管理服务工作。
9.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的安全保卫、交通安全、消防管理等工作。
10.管车辆的管理及保障工作。
11.委、区政府重要会议、大型活动和接待活动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12.级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13.省、市、区综合考核、专业考核指标日常监测、统计和报送,全面完成考核任务。
14.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实施节能改造,实现LED等固体光源使用率不低于15%,机关人均能耗较上一年下降3%。
2.加强区级机关大院公共设施和区属家属院房产及本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3.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探索实行向社会组织购买公用服务,推进政府机关后勤管理体制改革。
4.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大力实施节能降耗,抓好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建设,明确指标,不断推动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
5.做好区政府大院4号楼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6.建立长效机制,杜绝全区党政机关违规和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现象。
7.积极稳妥推进全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在2016年年底完成全区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车改工作。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我局部门预算单位2个(莲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所属莲湖区机关房屋管理服务中心),事业编制,编制数76人,实有在职干部45人,资产总额17,362.17万元。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12,001.28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97.21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10,704.07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12,001.2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86.5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2.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0.36万元。
(2)项目支出869.60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803.0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6.59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10,645.16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5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6.52万元,项目支出869.60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6.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2.1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923.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6.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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