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预算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法规政策,拟定区级机关后勤改革的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区级机关中办公区后勤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其他区级机关办公区后勤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三)负责拟定区级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公共设施设备的技术管理和维修工作。

  (五)负责区级机关公有住房维护、修缮、物业管理等工作;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和不过用房的总体规划、日常管理、调整分配等工作。

  (六)负责区级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教育、文体、卫生等主管部门开展各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七)负责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后勤保障专项经费的预算和使用管理等工作。

  (八)负责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餐厅、环卫绿化等公共设施的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的安全保卫、交通安全、消防管理等工作。

  (十)负责直管车辆的管理及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大型活动和接待活动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十二)参与区级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对省、市、区综合考核、专业考核指标日常监测、统计和报送,全面完成考核任务。

  (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市考指标:实施节能改造,实现LED等固体光源使用率不低于15%,机关人均能耗较上一年下降3%。

  切实加强区级机关大院公共设施和区属家属院房产及本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探索实行向社会组织购买公用服务,推进政府机关后勤管理体制改革。

  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大力实施节能降耗,抓好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建设,明确指标,应该考核,不断推动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

  积极做好区政府大院4号楼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建立监管长效机制,杜绝全区党政机关违规和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现象。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情况

  我局部门预算单位2个,编制数76人,实有在职干部45人,资产总额17,362.17万元。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1.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西安市财政预算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西安市莲湖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莲财发〔2016〕15号)的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科学规范原则编制。

  2.预算收支分析情况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各项补贴、津贴。

  ———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如: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2)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政府大院维修、后勤管理经费补助、大院取暖、节能经费、大院物业管理费、大院水电费、大院网络费等项目支出。

二、部门支出预算表(见附表)


相关附件:

莲湖区事管局2017年部门预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