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6年区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将莲湖区城改办部门预算内容说明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城中村改造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型文件;按照西安市的统一规划和部署拟定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总体、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城中村改造方案的初审工作;负责城中村改造投资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负责城中村改造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
3.负责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工作;负责受理和处理辖区内城中村搬迁工作中的遗留问题。
4.指导、协调全区城中村改造各建设成员单位的工作;协助城中村改造方案范围内有关计划、规划、土地、建设、房产的行政审批办理工作。
5.负责城中村改造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工作;负责全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监督落实;对在建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审核,受上级委托对违法违规建设、占用土地依法进行检查。
6.负责城中村法规政策研究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工作;指导监督各街道办事处做好移交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等工作。
7.负责城中村改造政策落实、规划引导、组织实施、审批管理和协调督查等工作。
8.负责对省、市、区综合考核、专业考核指标日常监测、统计和报送,全面完成考核任务。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工作安排
1(一)目标任务
集体土地上棚户区改造方面,回迁安置工作:确保完成二府庄、金家堡2个项目的回迁安置;力争完成西桃园、西关村2个项目的回迁安置。投资工作:完成投资3亿元。
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方面,房屋征收工作:确保启动西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2小区项目涉及935户、4.98万平方米的房屋征收;力争启动洒金桥-莲寿坊、青年路东段2个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回迁安置工作:确保完成五一巷项目涉及107户、268人、1.53万平方米的回迁安置。投资工作:完成投资1.6亿元。
(二)工作措施
1.抓好包装策划,做好招商引资。一是严格按照准入制度对开发企业的资质、资金等进行初审,并通过专家评审会确定开发企业,使企业的准入及审核程序更加规范合法。二是对近期准备招商的顺城巷、西十里铺项目,尽快完成策划包装,同时加大招商力度。三是完成对棚改项目的归类、登记造册,编制项目册,为下一步的棚改工作建立项目储备库。
2.加快手续办理,强力推进改造工作。一是为开发企业做好服务对接,深入企业调研,及时了解项目存在的问题,逐个研究措施解决。二是提高服务水平,采取一对一的办法,确定专人负责项目手续办理,深入企业调研,及时了解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逐个研究措施、协调解决。
3.细化安置方案,确保群众顺利回迁。一是与街办、开发企业、村两委会做好对接与沟通,加大问题化解力度,提前把各类矛盾消化解决。二是对条件成熟的西关村、西桃园项目,科学制定回迁安置方案,并进行房源比对,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明年完成回迁。
4.强化工地监管,确保安全生产。一是加强工地农民工及各类技术人员的培训,确保工地建设规范化。二是坚持定期巡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项目巡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会同相关部门严肃查处。三是继续加强工地的精细化管理,加大对渣土清运、扬尘污染等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
5.解决各类矛盾,确保社会稳定。一是下大力气解决信访遗留问题,以遗留问题的妥善处理不断推动改造工作稳步健康发展。二是强化风险评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以及信访综治等方面专家全程参与,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研判评估。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更加理解和支持改造工作,力争每个项目都能做到“零上访、零投诉”。
(三)2016年单位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和分析情况。
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事业编制40名,现有工作人员32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6名:设党委书记兼纪委书记1名、主任1名、副主任4名(含兼副书记1名);科级领导职数9名(含党政办公室副主任1名、搬迁安置科副科长1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2016年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定额标准》及2016年支出预算通知单,坚持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科学规范原则及全年工作计划安排,上报2016年全年经费,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部门支出预算表
2016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区城改办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2016年预算
支出功能科目
2016年预算
支出经济科目
2016年预算
**
1
**
2
**
3
一、财政拨款
379.6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00
一、基本支出
283.68
二、非税收入
0.00
二、外交支出
0.00
工资福利支出
245.71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0.00
三、国防支出
0.00
商品和服务支出
37.97
罚没收入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0.0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00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0.00
五、教育支出
0.00
二、项目支出
96.00
三、上级专款收入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0.00
工资福利支出
81.00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0.00
商品和服务支出
15.0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0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00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0.00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0.00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0.00
转移性支出
0.00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0.00
债务付息支出
0.00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379.68
基本建设支出
0.00
十三、农林水支出
0.00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0.00
其他支出
0.00
十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0.00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00
十七、金融支出
0.00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0.00
十九、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0.00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0.00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00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00
二十二、预备费
0.00
二十三、其他支出
0.00
二十四、转移性支出
0.00
二十五、债务还本支出
0.00
二十六、债务付息支出
0.00
二十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0.00
本年收入合计
379.68
功能科目合计
379.68
经济科目合计
379.68
2016年度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 |
||||||
| 单位:城改办 | 单位:万元 |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总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类 | 款 | 项 | ||||
| ** | ** | ** | ** | 1=2+3 | 2 | 3 |
| 合计 | 379.68 | 283.68 | 96.00 |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379.68 | 283.68 | 96.00 | ||
| 212 | 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379.68 | 283.68 | 96.00 | |
| 212 | 01 | 01 | 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283.68 | 283.68 | |
| 212 | 01 | 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96.00 | 96.00 | |
| 2016年度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 | ||||
| 单位:城改办 | 单位:万元 | |||
| 科目编码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科目编码(类) | 科目名称 | |||
| ** | ** | 1=2+3 | 2 | 3 |
| 合计 | 379.68 | 283.68 | 96.00 |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326.71 | 245.71 | 81.00 |
| 30101 | 基本工资 | 107.92 | 107.92 | 0.00 |
| 30102 | 津贴补贴 | 97.25 | 97.25 | 0.00 |
| 30103 | 奖金 | 7.90 | 7.90 | 0.00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11.88 | 11.88 | 0.00 |
| 30116 | 工资福利支出 | 81.00 | 0.00 | 81.00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16) | 20.75 | 20.75 | 0.00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52.97 | 37.97 | 15.00 |
| 30201 | 办公费 | 16.50 | 16.50 | 0.00 |
| 30228 | 工会经费 | 2.15 | 2.15 | 0.00 |
| 30229 | 福利费 | 0.12 | 0.12 | 0.00 |
| 30231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5.00 | 0.00 | 15.00 |
| 30232 | 水电费 | 15.60 | 15.60 | 0.00 |
| 30233 | 职工教育经费 | 1.62 | 1.62 | 0.00 |
| 30234 | 会议、培训费 | 1.98 | 1.98 | 0.00 |
| 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表 | |||||
| 单位:区城改办 | 单位:万元 | ||||
| 年度 |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 ** | 1 | 2 | 3 | 4 | 5 |
| 2016 | |||||
| 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是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含基本经费和项目经费)。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含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及其他共计四项。 | |||||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