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将西安市莲湖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积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按照全面、准确的原则公布有关内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信息556条,处理网上留言共75条,均全部在法定时间内予以答复。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对依申请公开工作,形成收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工作闭环。明确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的职责、审查程序、公开方式、时限要求和追究方法等,注重答复质量,强化处室间协调沟通,完善内部审查机制,做到答复内容合法有据,坚持依法受理,依法依规满足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2024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107件,均全部办理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办公室主抓,其余科室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格局。进一步做好日常信息更新和平台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政府网站相关工作,对需公开发布的信息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审核、发布,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相关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充分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把区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重点围绕物业服务、保障性租赁住房、法治政府建设等领域加强信息公开,积极主动做好群众关心关切问题回应,推动重大政策解读提质增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由法律顾问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加强监督保障,定期对各科室信息公开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群众意见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7

0

0

0

0

0

10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8

0

0

0

0

0

6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9

0

0

0

0

0

39

(七)总计

107

0

0

0

0

0

10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8

12

0

0

2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4年,我局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仍需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公开方式还不够创新,执法信息公示不够及时,在树牢程序意识上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审核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处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偏差和错误,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二是加强人员业务培训,重点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进行培训,杜绝出现程序性违规问题。三是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最大限度挖掘政务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改进工作方法,及时公开和更新政府信息,拓展与公众互动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24年,本单位没有发出收费通知,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