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城市建设、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城市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城建项目论证、储备;参与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和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
3.负责编制城市建设与维护投资计划、道路改造计划;负责建设和住房保障以及市政基础设施的统计工作;负责提出城建投融资建议。
4.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承担城市道路拓宽、改造的征收补偿任务;负责地铁沿线站口周边房屋征收及综合开发协调工作;配合市上完成城市道路建设任务。
5.承担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的责任。指导全区建筑活动,培育、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区政府及市建委委托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负责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
6.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政策规定,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综合协调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牵头拟订城市综合开发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8.推进建筑节能工作,贯彻实施建筑节能有关政策;加快新型建筑节能材料的推广应用和墙体材料革新发展,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9.负责全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执行房屋安全技术规范、管理制度;编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10.负责全区房屋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审核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服务活动。
11.负责区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12.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向政府和社会提供发展动态、有关信息及政策咨询服务;负责住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
13.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护项目的管理;组织背街小巷、老旧社区基础设施的改造工作;负责协调夜景亮化、架空线缆落地和无障碍设施维修等工作;负责防汛救灾工作;负责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管理工作。
14.负责燃气行业管理工作;承担除管道燃气企业的经营许可外,其他企业的燃气经营许可和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职责。
15.负责对省、市、区综合考核、专业考核指标日常监测、统计和报送,全面完成考核任务。
16.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西安市莲湖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下设党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建设综合管理科、莲湖区建筑管理办公室、莲湖区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莲湖区市政办公室、建筑节能管理科、莲湖区燃气监督管理中心、莲湖区征收安置管理中心、信访办公室。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9年,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核心城区为目标,紧紧围绕追赶超越目标和“五个扎实”要求,严格落实“五新”战略,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以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城区面貌、提升城区品质为原则,不折不扣地把上级政策精神落实到群众生活中,推动住房与建设事业在2019年取得新成绩。
2019年,我局主要承担新增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发放审核、公租房收储、住房保障租金补贴发放、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建筑工地安全监管、老旧小区改造、缓堵保畅、“断头路”打通、公共停车场建设、公交场站建设、物业管理、地铁站口房屋征收、土门“四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背街小巷改造、项目回迁安置、燃气安全监管、夜景亮化、节日氛围营造、架空线缆落地、市政道路修缮维护等职能任务,还承担省美协搬迁、大皮院街区有机更新项目、清洁能源供热PPP项目、雨污水分流、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户表改造、智能电表改造等专项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部门预算仅包括部门本级西安市莲湖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预算,本部门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无下属二级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9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65人;实有人员68人,其中行政10人、事业58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6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6002.0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790.18万元。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 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无安排购置车辆;无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
六、部门算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72.91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无扶贫资金预算。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拨款收入为:3872.91万元,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拨款收入为:3902.24万元,部门综合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9.33万元。原因是机关单位社会保险改革,将单位应缴养老保险拨付单位自行缴纳,故2019年增加了单位人员社会保险缴费,但退休人员基本工资、生活补贴、改革补贴及基本取暖费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发放,故2019年退休费减少。两项之和总体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为:3872.91万元,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为:3902.2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9.33万元。原因是机关单位社会保险改革,将单位应缴养老保险拨付单位自行缴纳,故2019年增加了单位人员社会保险缴费,但退休人员基本工资、生活补贴、改革补贴及基本取暖费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发放,故2019年退休费减少,两项之和总体减少。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为3872.91万元,较上年度3902.24万元减少了29.33万元。原因是机关单位社会保险改革,将单位应缴养老保险拨付单位自行缴纳,故2019年增加了单位人员社会保险缴费,但退休人员基本工资、生活补贴、改革补贴及基本取暖费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发放,故2019年退休费减少,两项之和总体减少。其中本年度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93.11万元,较上年度526.45万元增加66.66万元。增加原因是由于养老改革将单位应缴养老保险拨付单位自行缴纳。本年度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449.06万元,较上年2459.13万元减少了10.07万元。原因为与上年基本持平,差异性较小。本年度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0.74万元,较上年度116.66万元减少了85.92万元。原因是机关单位社会保险改革,退休人员基本工资、生活补贴、改革补贴及基本取暖费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发放,故2019年退休费减少,其他资本性支出2019年与2018年均为800万元,无增减。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为:3872.91万元,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为:3902.2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9.33万元。原因是机关单位社会保险改革,将单位应缴养老保险拨付单位自行缴纳,故2019年增加了单位人员社会保险缴费,但退休人员基本工资、生活补贴、改革补贴及基本取暖费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发放,故2019年退休费减少,两项之和总体减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872.91万元,其中: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019年为20.42万元,与2018年支出20.05万元对比增加了0.37万元,原因为与上年基本持平,差异性较小。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019年为1437.57万元,与2018年1467.28万元对比减少了29.71万元,原因是机关单位社会保险改革,将单位应缴养老保险拨付单位自行缴纳,故2019年增加了单位人员社会保险缴费,但退休人员基本工资、生活补贴、改革补贴及基本取暖费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发放,故2019年退休费减少,两项之和总体减少。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2019年与2018年均为2072万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019年与2018年均为305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2019年与2018年均为3.91万元,农林水利支出2019年与2018年均为10万元,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2019年与2018年均为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与2018年均为14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872.9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019年为593.11万元,2018年为526.45万元,比上年增加了66.66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养老改革将单位应缴养老保险拨付单位自行缴纳。。
商品和服务支出2019年为2449.06万元,2018年为2459.13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0.07万元,主要原因为与上年基本持平,差异性较小。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19年为30.74万元,2018年为116.66万元,比上年减少了85.92万元,原因是机关单位社会保险改革,退休人员基本工资、生活补贴、改革补贴及基本取暖费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发放,故2019年退休费减少。
其他资本性支出2019年和2018年均为800万元,无增减。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部门“三公”经费2019年为0.56万元,较上年度0.52万元增加了0.04万元。主要原因为与上年基本持平,差异性较小。
会议费2019年为2.01万元,较上年度1.04万元增加了0.97万元,原因为单位职能增加,专项业务增多,故会议费增加。
培训费2019年为4.01万元,较上年度1.48万元增加了2.53万元,原因为单位职能增加,专项业务增多,故培训费增加。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为59.47万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为70.22万元,比上年度减少了10.75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水电费由区机关事务局统一支出,本单位不再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26.59万元,其中货物类预算82.59万元,服务类预算34万元,工程类预算10万元。
八、 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指行政事业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3.三公经费:主要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项经费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
相关附件: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