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城市建设、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城市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城建项目论证、储备;参与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和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
3、负责编制城市建设与维护投资计划、道路改造计划;负责建设和住房保障以及市政基础设施的统计工作;负责提出城建投融资建议。
4、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承担城市道路拓宽、改造的征收补偿任务;负责地铁沿线站口周边房屋征收及综合开发协调工作;配合市上完成城市道路建设任务。
5、承担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的责任。指导全区建筑活动,培育、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区政府及市建委委托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负责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
6、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政策规定,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综合协调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牵头拟订城市综合开发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8、推进建筑节能工作,贯彻实施建筑节能有关政策;加快新型建筑节能材料的推广应用和墙体材料革新发展,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9、负责全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执行房屋安全技术规范、管理制度;编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10、负责全区房屋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审核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服务活动。
11、负责区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12、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向政府和社会提供发展动态、有关信息及政策咨询服务;负责住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
13、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护项目的管理;组织背街小巷、老旧社区基础设施的改造工作;负责协调夜景亮化、架空线缆落地和无障碍设施维修等工作;负责防汛救灾工作;负责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管理工作。
14、负责燃气行业管理工作;承担除管道燃气企业的经营许可外,其他企业的燃气经营许可和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职责。
15、负责对省、市、区综合考核、专业考核指标日常监测、统计和报送,全面完成考核任务。
16、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我局主要承担新增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发放审核、公租房收储、住房保障租金补贴发放、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老旧小区改造、缓堵保畅、公共停车场建设、地铁五六号线站口房屋征收、土门地区“四村”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背街小巷改造、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建设、公共自行车服务点建设、物业管理、燃气安全监管、汛期安全防范等工作。另外,还承担夜景亮化、节日氛围营造、市政道路排查等精细化管理及各项职能工作。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为新一轮发展夯实基础的关键一年,我局将以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省、市、区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要求,把追赶超越、破解九难和“三个革命”贯穿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倾力打造莲湖城建铁军,在新的一年创出新亮点,取得新成绩,全面高效完成好各项目标任务。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莲湖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为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编制人数80人,实有69人,2016年末资产总额82289342.87元。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1、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西安市财政预算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西安市莲湖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莲财发〔2017〕24号)的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科学规范原则编制。
2、预算收支分析情况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各项补贴、津贴。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各项补贴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如: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2)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防汛、建筑工地安全监督检查、建筑节能工作、缓堵保畅工作、住房保障工作、物业管理工作、燃气安全监督、背街小巷改造、夜景亮化、街景美化等项目支出。
五、部门支出预算表(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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