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 总体情况

2021年,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心关切,以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为抓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新亮点,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一是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企业、群众关注关切,通过市、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00余条,主要包括政府文件、常务会议、人事任免、政策解读、工作动态、时政要闻、公示公告、领导信息、区情概况等,较好地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二是围绕“新冠疫苗接种”“校园疫情防控”“就业创业政策”“教育质量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在线访谈”6期,让政策直达基层,落地生效。三是通过线上线下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按照“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功能定位、统一标识标牌、统一设备配置、统一管理要求”的原则,在区市民中心、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区档案馆、区公共图书馆等12个场所设置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 “莲湖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公开发布24个基层政务公开重点领域(我区不涉及“农村危房改造”“涉农补贴”2个领域)和9个街道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实现了政务公开服务线上线下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切实提升了服务的便捷性、全面性和群众体验感、满意度。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发挥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不断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闭环管理机制。落实专人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了单位初审、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复审、“司法局+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的前置程序,确保答复工作程序、实体的合法、规范。全年共按期办结答复向区政府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89件,较2020年增长47.2%。涉及行政复议5起、诉讼5起,均为结果维持。在12个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内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咨询点”,由专人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咨询服务。指导区级部门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400余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一是进一步夯实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强化网站和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常态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网站栏目细化了保障单位职责和更新频次,确保网站内容更新及时。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审核发布。严格落实“谁制作、谁审核、谁发布”要求,所有上网信息均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保证信息发布质量。

(四)网站平台建设工作。一是充分发挥网站建设管理第一责任主体作用,强化网站安全监管。网站管理账号实行一单位一账号专人管理,登录密码严格按照强口令密码要求设置,且每季度进行一次修改。二是优化网站功能。对网站统一身份认证、标签规范性、SQL注入漏洞、安全配置、无障碍浏览、IPV6改造等方面进行了技术升级,为网站安全有序运行提供保障。

(五)监督保障工作。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目标责任考核,并量化分解夯实责任,通过调整考核项目、考核分值比重,定期研判、通报等方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加强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对省、市政务公开日常检查和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指导督促、第一时间整改落实。以日读网、周提醒和季度通报为手段,强化信息发布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三是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全年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7

1

0

0

0

1

8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6

1

0

0

0

1

4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6

0

0

0

0

0

3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7

1

0

0

0

1

8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5

0

0

0

5

5

0

0

0

5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年以来,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新要求和群众新期待,还存在不足:一是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的规范化、常态化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业务工作培训力度还需加大。三是将工作实践、工作方法提炼固化为好的机制、制度方面还有待完善。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三方面改进提升:一是抓好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载体的建设维护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积极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培训机制,切实增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三是认真总结日常工作中的好方法,并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提炼形成完善、细致的制度、流程,促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