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第一条根据《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莲湖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办字〔2019〕2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西安市莲湖区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应急管理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三条区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研究拟订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三)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地震等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指导各部门、各街道应急预案编制,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五)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负责收集分析全区有关应急管理信息,依法发布灾情。

(六)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区级权限内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七)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指导辖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开展有关应急救援工作。

(八)统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九)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区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二)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十三)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行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制定全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震减灾等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震减灾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九) 职能转变。

区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严格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防控,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湖分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区级相关部门和街道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湖分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湖分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照市区职责划分,负责城市排水设施运行管理,承担城市排水管网及附属设施维修养护、运行管理及水质监测和设施安全监测,做好辖区市政设施的防汛排涝工作。

(4)必要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湖分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区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全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区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全区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第四条区应急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管理等日常工作,承担机关信息、信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总体规划,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负责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放管服”工作和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负责重要工作督促落实。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等工作。负责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和各类资金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监管协调科。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等工作。负责研究、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组织实施全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平安创建和督查考核工作,负责区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挂牌、督办治理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和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对安全培训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参与相关行业领域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区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安全管理工作。

(三)应急管理和调查处置科。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负责指导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开展应急预案综合协调衔接和演练工作。指导协调消防、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力量建设,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发布、舆情应对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会同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投产使用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参与危险化学品领域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依法指导监督非煤矿山(石油勘探、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企业)、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以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工贸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参与工矿商贸行业领域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六)自然灾害防治管理科。监督实施地震、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指导协调地震、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及检测设备维护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和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建立重大安全风险预防管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组织编制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落实应急装备物资,组织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区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指导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负责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区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风险监测和火灾防治管理科。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组织指导全区城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负责编制城市安全发展规划,协调推动安全发展型城市建设,负责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区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机关党的机构按照党章规定设置。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践行“五个扎实”要求,全面落实“五新”战略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工作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两线六化”(即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企业责任具体化、日常监管标准化、应急救援科学化、暗查暗访制度化、隐患排查专业化、挂牌督办常态化)要求,提高应急管理和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实现追赶超越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积极理顺应急管理体制。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安排部署做好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逐步加强对应急管理的整体谋划、综合统筹和标准统一。认真梳理整合安监、地震、消防、防汛、救灾工作职能,强化应急管理机构队伍和应急执法装备建设,建立应急管理工作监督约束和保障机制,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消防救援、防灾救灾、地质灾害、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解决应急管理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难题。

(二)全面强化安全源头管控。实行安全生产差异化监管,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管控双重预防机制。探索创新社会参与治理机制,坚持专业的事情专业人干,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隐患排查、风险防控、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建立点对点专家指导服务机制。充分发挥社区紧急救援站作用,健全应急工作机制,提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城市物业安全监管,促进提升高层建筑、出租商铺、物业小区安全管理水平。整合建设应急管理平台体系,强化实时监测、动态监管、智能控制、应急指挥功能。

(三)持续深化安全专项整治。以城市消防、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城市燃气、道路交通、旅游等行业领域和高层建筑、居民小区、城中村、九小场所等重点区域,以及特种设备、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电动车充电等关键设备环节为抓手,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持实施重大隐患集中交办、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增强隐患排查整治针对性、专业性和实效性。紧盯事故易发多发、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行业领域和安全风险等级高、隐患问题严重的企业单位场所,严格监管执法,严肃查处问题。

(四)加强应急管理基础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莲湖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安全生产、消防、防汛、减灾救灾、地震等专项预案,推进完善我区应急预案体系。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探索建立以消防救援队伍为骨干,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的救援队伍。着力完善应急专家、志愿者和基层群众队伍,努力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积极整合原安监、地震、防汛、救灾等物资装备,探索建立莲湖区应急物资储备库,保证应急物资能够迅速统筹调集,满足应急抢险需求。

(五)强化应急管理宣传培训。扎实推进安全知识“七进”、安全生产大讲堂、应急演练、宣传咨询等活动,大力普及各类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知识。积极采取警示教育、集中约谈、安全培训等方式,加强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升自我管理能力。以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监管人员、社区管理人员、小区物业人员和企业单位场所从业人员为重点,强化安全知识能力和从业资格培训,真正让社会各阶层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西安市莲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级(机关)

2

西安市莲湖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下属事业单位)

3

西安市莲湖区应急保障服务中心(下属事业单位)

机构设置:西安市莲湖区应急管理局是全额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7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监督管理科、应急管理和调查处置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自然灾害防治管理科、风险监测和火灾防治管理科。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19人;实有人员22人,其中行政15人、事业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3人。

(人员情况柱状图或饼状图)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284.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4.1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59.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各项事宜尚未理顺;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284.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84.1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59.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办公经费压缩。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84.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4.1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59.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办公经费压缩;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284.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84.1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59.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办公经费压缩。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84.12万元,较上年减少59.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办公经费压缩。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4.12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0601)264.12万元,较上年增加61.52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人员经费上升;

(2)事业运行(2010650)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3)机构运行(2130601)34.74万元,较上年增加3.31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人员经费上升;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602)20万元,较上年减少90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经费压缩;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4.12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228.78万元,较上年增加26.46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人员经费上升;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54.74万元,较上年增加23.31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人员经费上升;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0.6万元,较上年增加0.33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人员经费上升。

(2)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4.12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228.78万元,较上年增加26.46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人员经费上升;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54.74万元,较上年增加23.31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人员经费上升;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3)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机关资本性支出(二)(504)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506)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4.2019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1.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2.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8.19万元,较上年减少1.35万元(16.4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压缩办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0%);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0%);公务用车运行费7.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0%);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0%)。

2019年,本部门无会议费、培训费经费预算”,2020年会议费预算安排经费为0.69万元,较上年增加0.69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业务量增大。2020年培训费无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为0。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20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4.12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4.74万元,较上年增加3.3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三者简称“三公经费”

3.基本支出:①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的工资、津贴、奖金、加班费、各类社会保险); ②商品服务支出(日常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工会费、福利费等); ③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抚恤金、学校的奖学金、对职工个人工作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等)

4.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包括大型购置、大型修缮、专题课题等,要求专款专用。

2020年莲湖区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文字说明.pdf

2020年莲湖区应急管理局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pdf